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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琳琳 于 2011-6-28 22:28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了: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
从法律角度来说转载这个并不违法
且不论翻译公告算不算时事新闻
转载前征得作者同意是对劳动成果最基本的尊重,我只能说在天朝这个风气太淡无断转载过多习以为常的人太多,我不爽猫窝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搬运不写出处,别人转我帖子的内容不知会我我也会不高兴,你可以说这是文字工作者的偏执,但是我要对我的劳动成果负责
最后,堂本堂注明了禁止转载,标明禁止转载的内容依然转载的即使是新闻照样不合法
没事扯法律没啥意义,这还是自律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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