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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说:

我做过的事,一定会认。不管对错。

没有做过的事,不希望被冤枉,被冤枉的滋味不好受。

其他不多说了,既然退出,就图个清静。

一切自会有定论,人在做,天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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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笼包子^ 于 2011-1-8 20:56 发表
原来你也知道被冤枉的滋味不好受 当初还冤枉晴空的起劲 这般那般的猜测 真是条条有理



包子姐,同作为上海小姑娘,我挺敬重你的。处理事情还是很可以的。不像我,冲动莽撞。

我想说既然这件事当事人选择相信。

那我有什么权利再去争辩呢?雨落晴空盗号三番两次,请挪步骗子区。

就像我跟当午说的,雨落并不是个很坏的骗子,手头紧而已?

当时盗我另一个朋友装备会留言说是借用,骗走天空一个MM200R也说的是借。


这件事,如果雨落能看到,我向你道个歉,这件事的确冤枉了你,sorry。

总之现在女娲后人不在RO了,雨落晴空也不在了,这一切就此结束,烟消云散。

在现实,谁也犯不着谁,好好生活吧。

[ 本帖最后由 籹娲後人 于 2011-1-9 23: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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