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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应该道歉,但楼主可以不接受
因为他不但没有设法补偿甚至删好友赖账

搂主来小站骂一下发泄下怒气也很正常
买家亏欠了楼主是事实

ps:非要拿rob换算成rmb说话很没意思
路边乞丐施舍丢个硬币也至少1元  新人讨钱很多都5w 10w的
也不能说那些人就乞丐不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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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1822430 于 2008-10-27 19:04 发表
汗一下那句信誉跟金额有关...我觉得~不管欠1块钱不还还是欠100块钱不还都是不讲信用...

还有 为1块钱丢弃信用的人  100块甚至更多
可能讲信用么?

[ 本帖最后由 阿米巴巴 于 2008-10-27 19: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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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艾草 于 2008-10-27 19:30 发表
你说的我们明白

但是重点是你在上面说了这样一句话:

[不过是12块钱的东西,谈不上信用问题]

不觉得楼主为这个抱怨下有啥不妥
也不觉得几百万rob是小数目,虽然换rmb是不算啥
在游戏里直接赚rob和拿rmb换rob的辛苦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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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1822430 于 2008-10-27 21:21 发表
一句糟糕话引发的血案...

谁都想说服对方 谁都无法说服对方
到后面真满无聊的

顺便说  就算有人丢了一杰比勒上来哭诉
也是他的自由,回帖支持与否,那不是楼主自己能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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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oreverjsy 于 2008-10-27 21:26 发表


那请你解释下为什么公安部局要案值500才立案?400就不行?

而且我从没说他没资格
而是说他用这样的资格就显得小题大作

立案要花费人力物力,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500拉条底线免得浪费
楼主来情感区抱怨下顶多浪费下小站空间,没给国家人民带来经济负担

所以楼主抱怨了 所以有人给与同情了 就是这样了

[ 本帖最后由 阿米巴巴 于 2008-10-27 2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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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双方都表达意思很清楚了  歇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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