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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应该操起板凳就砸的!
还有,腿脚是用来做啥的?
关键时候就要死命踢!
反正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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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本·拉登 于 2009-7-3 00:29 发表
顺义五中,人肉完毕,他们完蛋了。


拉登好有效率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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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嘛那女生的反抗就那么弱?
还有这时候就如此禽兽了
那几个男的以后是想去监狱里面体验人生还是想被人剪掉第三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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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本·拉登 于 2009-7-3 00:36 发表
事情闹大了,顺义五中,张飞,于其,靠的事网友的力量。


太有效率了
估计这两禽兽该被开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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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MB7 于 2009-7-3 00:37 发表
找人打一顿出出气貌似还可以理解..把人搞残废那岂不是自己还得吃官司..值得吗?

睡觉了..


你遇到QJ的时候还能保持冷静控制力道不把人弄残了你也算厉害了
这种事情不必时候找人整他,当时就应该直接操起板凳砸了【桌子太重了】
中学课桌桌板下的那个横杠是可以拆的,拆下来也是不错的自卫武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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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猫の妖妖 于 2009-7-3 00:40 发表
没看出胸多大 肚子倒不小

-_,-感觉这女孩不是认真反抗的..不然想跑也不是不可能吧.


性格懦弱的女孩子反抗起来也就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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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IBOY 于 2009-7-3 00:40 发表
看那男的动作,应该是轻车熟路了

不过应该没QJ


作为女方当事人完全可以认为男方当事人的下一步就是QJ。。
SO,当做QJ来防卫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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