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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与星独白 于 2009-8-17 00:46 发表
女方父母在通缉男方,并告以畏罪潜逃罪名

女方家属告知男方家属已有警方展开调查


问:此罪名是否成立?

《刑法》里根本就没有畏罪潜逃这个罪名,所以不存在成立与否的问题

通缉的权力是特定的,得经过公安机关申报加上级审批才能发布通缉令

而不是女方父母说通缉就通缉!

至于这男的行为,就是简单的婚外恋,还没构成重婚的情节`

这女子的死亡与他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虽然实际上是因为男的抛弃了她,可自杀行为是女的做出的)

所以这男的不构成犯罪


原帖由 猫的脚步声 于 2009-8-17 00:53 发表
此罪名不成立。无刑事责任!

不过女方家属可以追究此男民事责任。但必须取证,例如对死者腹中胎儿进行DNA检验,确认胎儿系此男的骨肉。假如取证成功,需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


至于你说的这个民事责任,
`
如果胎儿已经出生了`那么还可以以非婚生子女向其父亲(此男)主张抚养责任

现在的情况是女的自杀,一尸俩命

至于说到要男的承担民事责任

问:他因为什么承担责任?他侵犯了此女的什么权?

由于他们之间没有侵权法律关系(至少LZ提到的内容里没有),因此这男的就没有民事上的法律责任!

具体的如果说女方家长想追究责任的话~找个好点的律师咨询下

看能不能从其他方面找到让此男承担责任的依据```

(个人认为:女方家长可以向这男的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至于能不能得到支持,法院怎么判 决那就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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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碰这样的事`只能对此女的冲动和想不开表示同情

以及对男方在道德上的鄙视和唾弃吧`最好能通过法律手段让他承担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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