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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单独列为“离婚”法定理由!

找了一下
  下列情形为感情破裂的推定理由,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你们这是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调解无效,则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具体操作起来,会有点耗时间耗精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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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的问题是“男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咨询过律师,律师说最好能协议离婚,不然法院起诉一审多判不下来(没什么证据)二审能判下来的话最快也要将近一年,好苦恼!”

离婚理由很充足,证据什么的也是好找...就是耗费时间和精力

不过像LS说的,看在这之前能不能在财产上做点小动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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