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儛偆湫 (小L)
RO交流1//破晓のмīSs ㄚοひ
浆糊会员
TOP
原帖由 倾悠 于 2010-10-10 20:11 发表 看完帖子后。我觉得破晓真的很不厚道。既然解散了,你们那些会员就该去你们那些敌对会里,或者干脆别玩这游戏了。这样才不会被别人有话可说。
原帖由 木梨花下 于 2010-10-11 10:55 发表 2b就是2b 不带破晓就觉得自己心安理得了,杀人犯改个名也可以做慈善家了。 看看当年破晓到处求城的那些人说的话,有人要滚了,请给我们20城求圆满,退出gvg。真好听 现在又要滚了,要不要再让20城给你们
原帖由 木梨花下 于 2010-10-11 13:15 发表 你替你们公会承认是破晓就好,你替沙皮承认他是杀人犯就好
原帖由 尐语 于 2010-10-11 13:19 发表 啧啧啧。我有对不起甜菜么,我碰过那杖么? 没证据就不要乱用证据,老是滚来滚去的,你以为你是皮球?哦忘记了,可能你经常被人滚,所以你心里有点那个,哈!
原帖由 木梨花下 于 2010-10-11 13:25 发表 我真高兴啊,我现在知道你只呆过破晓,我终于了解你了,回头把你家地址也让我了解了解,我好派人来颁发你好市民奖
原帖由 木梨花下 于 2010-10-11 13:29 发表 滚:形声。从水,衮声。本义:大水奔流貌 多么好的词,用在你们会长身上,真适合 等下次,你们再来道歉,我还会准时出现
原帖由 木梨花下 于 2010-10-11 13:35 发表 刚才还说我不配,现在就又想要了?那我留下啊,你继续陪着我
原帖由 木梨花下 于 2010-10-11 13:38 发表 我都陪你吼了那么久了,你精力好不嫌累嘛,非不让我走,真是不习惯啊
原帖由 尐语 于 2010-10-11 13:43 发表 小莉啊,你不知道养只疯狗就管不住了么,尤其是那种乱咬人的狗,不能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