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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重振雄风(M猪版) 于 2007-12-9 13:50 发表
  很好!又一个 被喷的帖子~~我的第3贴 要出来了
你 别否认这不是喷贴~你的语气之类已经看出来了!


还有你觉得是我在捣乱?何尝 我们被喷的时候 你们的人说多么难听的话都有~多么不讲道理都有! ...



3贴啊
数量很多
但也要人家看得懂啊

你是想说明事情捏?还是单纯的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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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重振雄风(M猪版) 于 2007-12-11 12:31 发表



因MK-II的回帖~~我再顶上来

你管我发什么啊~~你不喜欢可以不回帖子的~~没有人叫你那么SB回我的帖子啊~~我就是喜欢发啊!

PS:吃饭前顶下



《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设施,
致人伤害(包括情感)施工人(包括楼主)
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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