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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黑屋 于 2008-2-25 15:21 发表
不想把事做绝 毕竟是同事嘛
不过你说的对 同情也是要分对象的 这种人还是赶尽杀绝吧

你既然给过他脸了 他还不要脸 那开战吧
与其怪别人,还不如想想自己“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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