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UID
 - 433095 
 - 帖子
 - 8 
 - 精华
 - 0 
 - 威望
 - 0  
 - 阅读权限
 - 100 
 - 注册时间
 - 2007-7-15 
 
  | 
原告被告你们二个我都不认识,我只是看着证具说事。QQ私聊情况下相约见面的地点和时间被骗子赶上--巧合1,开号坐她旁边始终不说话--巧合2,跟着骗子号同时下线--巧合3,事发生QQ上的那段心虚的话(别拿脾气不好做借口,脾气不好是这个样子的?早就骂上去了,被人冤枉还能这样说话我看你脾气好的很)--巧合4,那么短时间里出现那么多巧合,恩好巧。color] 
 
[ 本帖最后由 july731 于 2007-12-12 12:57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