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mouse
德国//
浆糊会员
原帖由 诗诗的老公 于 2007-11-28 14:54 发表 盗号者,其职业为盗...俗话说笑贫不笑娼,您说盗号的道德吗
TOP
原帖由 诗诗的老公 于 2007-11-28 15:32 发表 被害人确实有义务去承担!!莫非在街上踩到狗屎,就要去***想城管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