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7-4-25 10:31 发表
從來不花生活費在遊戲上...
在學校裏做兼職網編,賺了200多,買了個小愛頭玩
自己賺來的錢買的東西才有意義...

P.S 樓上的不會想借小愛頭帶吧...


赞一记....
我叫红丽 我才是《烈火之炎》的主角...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