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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为什么叫我阿X 于 2008-3-12 19:20 发表 
不赔的理由是因为事情闹大了.
赔300的理由是卖方也是受害者.
我不知道我得出的这2点是否正确
如果不对 那请哪位告知正确的理由或者说法
如果对 请问这2个理由是否称的上是个理由.
好吧 我承认是个理由 不 ...
我觉得主次颠倒了
月光的人把事情闹大的理由是因为小弥勒与权会的担保人不肯赔
就算卖方也是受害者,赔300也是没理由的,毕竟你当时信誓担担的保证东西不是黑的,甚至找来会长做担保,月光的人才会买的。看的出月光的那人也是比较小心的,如果没有担保,相信他也不会进行这次交易。
个人倾向于认为这次黑货门事件是小弥勒有预谋为之的,权倾的会长可能只是被拖着趟了混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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