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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善意取得制度须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 标的物必须是动产;
2 交易必须是有偿(赠与,继承均为无偿);
3 须有所有权人脱离所有物的意思,即无权处分人须获得他人财产并处分之,在此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善意取得;
4 受让人须为善意,具体表现为交易中以合理的价款购得该标的物。若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者买受该标的的,均不适用善意取得。
符合以上构成要件的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构成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可据此对抗原权利人。原权利人可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个人认为,首先你不知对方是非法转让,这一点LZ比较符合,其次,你的交易途径是合法的,在网络游戏里,你起码应该是等价交换
以上是个人观点,不知道小站里有没有学法律或者懂法律,来讲讲
反正SD就这么随便没收玩家东西,而统统贯以复制、非法所得的名义是不合法的,玩家是弱势群体,东西的保留权完全看运营商,玩家做的只能协查或者申诉,而结果往往却是人财两空
[ 本帖最后由 realran 于 2007-9-19 11:1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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