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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讼棍 于 2008-1-25 21:10 发表
本来就没犯事,当然无罪开释。

嗯,现在对方打来的威胁电话尽可能录下来。
实在逼急了他要多少给多少,然后直接报警,基本就得进去吃至少半年免费伙食了。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JC会认为你们这属于民事纠纷私了
不会当敲诈勒索立案的
毕竟杀人放火的都没抓干净呢 这么点破事JC肯定懒得管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反正没造成多大影响
律师也肯定会认为有疑点 从你在人身没有收到伤害这点上有主动协商的倾向而且在人身收到威胁被敲诈勒索

我还是主张让LZ挨打后报警而非给钱后报警

[ 本帖最后由 小黑屋 于 2008-1-25 2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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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讼棍 于 2008-1-25 21:22 发表
以上都有调侃的意味,楼主不要太当真。
能不上法庭就不上法庭,协商好赔点就当买教训。

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LZ要真是坏人当时就跑了也不至于让人讹上 至于反噬估计更不会了
LZ和他家人没那心计更没那心情 这事搁谁身上也不希望没完没了 到哪哪了最好
把丫弄进去那小子出来不还得挑事 除非就把丫给做了 不过想想为这么点事又不值
所以啊 以上都是建议 他要真讹你没完没了 那你就保护一下自己 这无可厚非
不过也要考虑到自身的条件和精力 看看是不是到哪哪了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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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uhlightning 于 2008-1-25 21:43 发表

红色部分是重点,不过这个较大,也是个模糊的概念,一般来说,4个0开始就算了。

你应该好好看看他的帖子 有对数额做明确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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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21:30 发表


说到我心里去了....  因为我自己知道其实根本就是擦了下边摔下来而已,想过去扶起来 打个招呼~谁知道他就赖那了。.

当时旁边没人... 我有点后悔当时不跑...  以前也被人撞过...裤子都摔破 皮都破了。..那 ...

别想了 已经是发生的事了 好人好报 以后别这么单纯了 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社会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 自己开车或是骑车一定要小心 特别是那些有可能赖上你的人更要离他们远点
躲他们远点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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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是好人 不会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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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绝代双骄 于 2008-1-25 22:20 发表

前提是他冲进他家门啊!

这里不是美国 你以为进了你们家警告过了就可以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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