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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y RY 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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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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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弄来的委托条例:
1.如有时间限制,必须在委托开始执行前说明。
(要求XX时间内到达XX级的,如不说明,容易造成优先级混乱)
2.代练期间的收益归属,必须在委托开始执行前说明。
如无说明,将视为代练期间所有收益均归本工作室所有。
如要求保留代练期间的一切/部分收益,本工作室将按收益情况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
(如果你要求边练边打钱或者打卡打装备,请给多点钱。)
3.代练的号必须为空号再移交给本工作室,否则本工作室有权对帐号内物品进行处理。
(哇!这个人有只62追3的靴子耶!拿去卖钱。嗯,45块不二价,成交。)
4.代练结束后,除非委托协议中标明的特殊要求,否则均为空号返还。
(哇!真的到了99级了!哇!居然还送把177追9的大刀!67追4的衣服!哇哇!还有3000G!)
特:括号内的东西是偶加上去的,不公布此工作室的名字,做广告也是要给钱的。
[ 本帖最后由 fuland 于 2007-5-9 18:4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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