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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1:39 发表
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是先有人民才有国家的。。国家从来没有逼迫人民做任何事的权利。。有人想默哀。。可以。。我们默哀吧。。但有人不想默哀。。我们也要尊重别人不默哀的权利。。可是。。我国从来都是个例外 ...

国家哀悼日,有强迫每一个人低头哀悼吗?
停止公共娱乐活动,有强迫你停止你的自娱自乐吗?
公共娱乐活动,你希望商家给你提供娱乐活动,那是你的自由,商家接受国家机关的管理,停止营业,也是商家的自由。如果你觉得国家的停止公共娱乐活动让你不爽了,你有本事自己去开个娱乐项目,不接受国家的管理。没有本事的,就继续自娱自乐你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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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1:52 发表


那商家有不接受的自由么?估计是有的。。除非你想被消灭或者倒闭

那也是商家自己的取向自由,你只有能不能买到服务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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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2:03 发表


你能肯定我不是商家么?不论我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如果我作为消费者。。商家卖服务的自由给剥削了。。那我买服务的自由是不是也可以认为被 剥削了?还有。。朝廷不等于国家。。

你是商家,你可以选择不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啊,那是你的自由,国家相关部门也可以选择对你进行相应的执法,那是他们的权利
你作为消费者,买卖是你情我愿的,商家依据国家的号召,停止它的服务,是他的社会责任。就好比 某家办丧事,隔壁邻居办喜事 嘻哈吵闹,你觉得这合理吗?
既然商家承担这份社会责任,那么就请你这样的消费者 持币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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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2:19 发表



哈哈。。那就笑话了。。照你的意思。。是不是我看你不顺眼。。或者你不听我的。。我就有干掉你的自由和权利??而你就要乖乖的让我干掉?

还有说到底现在商家有不承担这个”社会责任“的权利和自由么?

呵呵,你看我不顺眼,是有干掉我的自由,但是你有干掉我的权利吗?自由和权利都分不清,好出来默哀国家,默哀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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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车祸,矿难这些人祸,会有他们的亲属为他们默哀
地震这样的天灾 肯定一个村子 一个家族就这样被震死了,谁给他们默哀,作为同胞,国家设定这么一个日子,集体为他们默哀,这是一种同胞的责任,而不是你抨击国家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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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2:50 发表


以上推论是根据你的逻辑推导出来的当然不能成立了。。为什么?你自己的反驳就是最好的反驳了。。。同样地国家也没有干掉不听话的商家的权利的。。但我国ZF现在有这个权力。。。为什么?因为他们是统治者。。 ...

奇怪了,国家有说干掉不听话的商家了吗?
国家只是说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盛大响应号召了,关服了,就这么简单。没娱乐场所的商家开门了,你去拍门,人家跑出来告诉你,今天国家哀悼,歇业,你不爽了,来拍砖了,看下来就这么一回事吗。
请问,国家要干掉谷歌吗?没有啊,是谷歌自己边说撤出中国,一遍搬香港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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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3:01 发表


国家当然不会说了。。这是行政命令。。。盛大敢不响应么??不响应后果大家知道。。。google当然干不掉了。。人家总部不在中国。。如果他是大陆的企业。。。它能不倒闭么????还有。。。怎么我看来看去都 ...

哪个国家的企业敢不听 国家的行政命令吗?
美国的公司敢违抗美国ZF的意愿 卖F16给大陆吗?欧洲敢不看美国ZF的脸色,对中国解禁军火销售吗?
光想着自由的权利,却不记得对社会的义务,和癌细胞有撒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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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3:03 发表



小站的统治者们要出来行驶法西斯统治了- -你的观点不符合俺的观点- -直接关你小黑屋= =不管你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反正我就是规定的化身- -

适应不了独裁,可以团成一团,以一种圆润的姿势 离开这里,甚至可以离开这个国家,前提是 要你有这个本事,有这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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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3:09 发表


我是没这个能力。。可是你也承认了这个“独裁”了

论坛本来就是 开设论坛的人花钱租用了服务器和域名 邀请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来一起维护的 松散组织
不是花钱请你来上课的。
如果你看不惯,
你也可以去开个论坛,每天写大标语,讨自由,讨人权,天天找人顶你的帖子,那是你的自由
你来别人开的论坛,就请接收别人的管理,即使独裁也好,说句难听的,你是寄人篱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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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3:15 发表


那请问我哪里违反了版规??

某版主说要关你了吗?
还是你就是那个XX 的马甲,来回切换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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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OTburn 于 2010-4-21 13:20 发表




我没违法版规。。我相信版主是不会随便关我的吧。。。请问你认为我是那个xx的马甲?还有我是不是马甲和我们在讨论的话题有什么关系?我可以认为你在偷换主题么?

请你继续维护我言论自由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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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颩啖橒鯖 于 2010-4-21 14:42 发表
打击了一下你们的热情不需要这么跳的,麻烦注意点形象
站在山顶上的人看到的想到的和山脚下的人自然不同


山顶的人,你还焦着吗

[ 本帖最后由 AlwaysDBoy 于 2010-4-21 14: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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