ВāЪyㄨ靓o○ (~( ̄▽ ̄)~偶素英雄猪滴偶像)
浆糊会员
原帖由 乖乖の脚脚 于 2006-6-30 21:23 发表 那上C那么多人都劝你了,你听进去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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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08:47 发表 你们劝他什么了?叫他离开RO?或者是不用自己的ID?他已经去别的会了,你们还准备怎么样?
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09:17 发表 他该解释的也解释过了,要道歉的也道歉了,毕竟是个15岁的小孩子。希望大家给他点点宽容,再怎么也不能剥夺一个人打游戏的权利吧。这件事就过去吧,不要再斤斤计较了。
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09:36 发表 现在是阳咄咄逼人,还把矛盾放到了工会对工会的层面。
原帖由 wmjyy 于 2006-7-1 09:50 发表 那个叫阳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私人问题私下解决,何必叫一大帮子工会的都跟着他闹!人家打GVG是娱乐的,不是帮他解决私人恩怨的!
原帖由 没有什么不可能 于 2006-7-1 10:32 发表 这个我要不开心的。我就是想到撒说撒的,不让我说我要难过的
原帖由 虫儿飞 于 2006-7-1 10:35 发表 靓,听我的,这事你不要去说了,你说再多二边都不会听进去的。。。弄得里外不是人没意思的
原帖由 KL王道 于 2006-7-1 10:54 发表 蚊子你也少管吧-0-绝影来了,让他去弄清楚吧,心痕自己家的事他们自己处理,我们少说话
原帖由 KL王道 于 2006-7-1 10:57 发表 要的就是则效果
原帖由 虫儿飞 于 2006-7-1 11:01 发表 可怜的借口已经被定性为“被告”了,而且也是从“他有罪”这方向开始审讯的。。。
原帖由 虫儿飞 于 2006-7-1 11:03 发表 咱们是观众,私下讨论!不发表意见的那种。。。
原帖由 KL王道 于 2006-7-1 11:42 发表 借口我给你举个严重点形象掉的例子好了-0-,别人在卖毒品,你手上并没有毒品,不过因为冲动,你帮那个卖毒的人去做了广告,结果人家通过你的广告去买了毒品,你说这是什么情况?
原帖由 KL王道 于 2006-7-1 11:44 发表 你不用激动成那样吧
原帖由 绝影 于 2006-7-1 11:45 发表 你这例子举的太离谱了 他自己都说了,开自己的商人号在那散播阳的手机号码 只不过他自己辩解说那个其实不是阳的号码 OK,那就用你的例子来说,他属于卖毒被抓然后一口咬定自己卖的是假毒品,其实只是 ...
原帖由 KL王道 于 2006-7-1 11:48 发表 你比我还来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