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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规定,就是不知道执行的如何,是否是强制性的。

反对的肯定是:
1 使用官方认定的非法程序,以升级为根本目的而进行游戏的“玩家”
2 使用官方认定的非法程序,以获取宝物为根本目的而进行游戏的“玩家”
3 使用官方认定的非法程序,以获取消耗品为根本目的而进行游戏的“玩家”
4 已经习惯于官方认定的非法程序带来的各种便利、便宜的玩家,间接受益者 无论是否是直接使用者
5 完全沉迷网络游戏一天在线时间超过5小时的(8小时睡眠、8小时工作、学习;剩下的8小时难道吃饭;与别人沟通,包括谈恋爱;运动健身;其他娱乐等等加起来还不到3小时的时间???还不算上一天行程上路途中占用的时间。节假日?节假日未成年人都可以去网吧了,游戏会考虑的。况且节假日也不能光游戏啊)
6 还有谁?

支持的肯定是:
1 游戏运营商 时间就是金钱
2 沉迷网络游戏的玩家的父母

无所谓的肯定是:
1 以娱乐为主的普通玩家 记得有人说过现在的RO上线除了GVG 打打BOSS 基本无事可做
2 人民币战士,钱对于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反正也不是自己挣的 造呗 在网络游戏里,有钱还是能使鬼推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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