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UID
 - 295888 
 - 帖子
 - 2516 
 - 精华
 - 1 
 - 威望
 - 7  
 - 阅读权限
 - 100 
 - 来自
 - 上海 
 - 注册时间
 - 2005-6-27 
 
  |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6-12-28 11:01 发表 
喜欢惹事的有个熟悉的版主,事情总会比较好办 
别说什么公正,法律都不一定公正,一个多事的论坛板块能做到公正? 
所以我觉得大服的都不适合做版主,找个小服的倒更合适 
那个叫佐胁良之的,倒是不经常路面,但一看就 ...   
 
 
我猜测一下你的意思吧 
1:你认为我认识很多LLT的,而水王皆出LLT是众所周知的,于是我会偏私 
2:如你所说,我是不经常路面。可能你的大号是见帖就回的,有些和我没关系的帖,我连SF、路过这几个字都懒的打。 
3:如果按照正常思路,前面许多回复已经说了,这是比谁的朋友多马甲多的帖。而支持我的几个都在LLT露过面,也许就是你认为我是LLT的人的原因,其实有些人我根本不认识。 
4:“喜欢惹事的有个熟悉的版主,事情总会比较好办”,顶我的貌似有伤心和大象,这两个人可以算是“喜欢惹事”一类的吧,被他们喷的人不少,于是我就会偏袒他们。 
 
也许我说错了,不过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还是没想明白。最表面一层我相信就是说我不适合当,因为我和几个LLT这个大服的人熟。 
 
对了,附加一句:我的确是在LLT玩过,现在还有个刚转了的69级小巫师,我在初次介绍上写的LLT完全是为了JUST公会的名字不被认为是盗版而写的,不过你怎么认为,我就不得而知了。 
 
这帖我不会再回了,该谁就谁,别什么事都没搞明白就认为我如何如何 
 
 
PM我说我虚伪的人直接后面跟帖说吧,也让别人看看理由吧,对了,我这招在《诡辩》里称之为“诉诸群众” 
 
[ 本帖最后由 佐胁良之 于 2006-12-28 19:21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