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UID
- 281402
- 帖子
- 782
- 精华
- 0
- 威望
- 28
- 阅读权限
- 100
- 性别
- 男
- 注册时间
- 2005-4-24
|
因为当天下午我舅舅去派出所出示了一份证明,是当地的精神病医院开出的!证明我有间歇性精神病,中度人格分裂,发病时出现幻象有暴力倾向,应避受到刺激并需要有人看护!而且还拿了一大堆的镇静类药物回来!所以,以上的一切发生在一个精神病人身上来说,并不奇怪!所以派出所也不用麻烦了,直接结案!居委会也开证明了!五千块钱就是那一家人的药费了,至于律师,随便了,法院不会受理精神病类的案件的
这个东西不错。。弄张来。看谁不爽就打谁。。打不过就算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