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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当初是怎么看上这等极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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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米发糕 于 2010-2-28 21:22 发表
《婚姻法》把“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单独列为“离婚”法定理由!

找了一下


你们这是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调解无效,则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具体操作起来,会有点耗时 ...


你没看到第3条吗,离婚理由已经很充足了

她男人爱赌博,还欠了高利贷,房产都抵押了,人证物证都不难找啊。

楼主真惨。

不过LZ应该庆幸的是,别说你老公外面没有小三,就算你老公外面有小三再整出个孩子,都分不了你啥家产,

看到“高利贷”三字都把他们吓跑了。

为今之计赶紧转移点资产要紧,毕竟真离婚也要分家产的

我建议你把家里的钱全买成你穿的衣服和包包,千万别买什么首饰或者珠宝。

法律规定离婚后衣服和包包可以作为随身物品带走,但珠宝要作为可以划分财产进行评估。

买点好衣服,好包包不比珠宝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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