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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04年底开始混小站(第1个号不记得了)

从来没看历任版主做过修订版规的事。。。。

字太多,秒读之后发现也没多少改变。。。

就有几条不明的,望爱总解释

1:——未经修正的,能够对其他玩家或者是服务正常运行造成直接影响的BUG,或者是通过正常游戏功能达到突破原有游戏限制性功能的,不得公布或是以诱导的方式公布。(特殊情况除外)

什么叫特殊情况?我想起了小强,知道BUG不告诉外人,被人说是RP不好;说了,现在又违反版规,前几天看到他号也给封了个人认为,这条很无语。。。

2:——请勿多次回复一星期内无人回复的帖子(若要对旧贴中的内容提出疑问,请发布新话题)

请问,一星期是如何定出来的,为什么不是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如果说,一个星期过了就要重新发布话题,那会不会出现很多“小白贴”?

3:——请勿在精华帖中回复非收集内容

请问,什么叫收集内容?而且,帖子刚发出来的时候,我怎么知道此帖是不是会成为精华帖?而且我记忆中,有不少精华帖里的精华部分,都在于后期的回复和讨论,这些与收集无关,详情见
怎么对付带牺牲十字的小强的巫师  水城彩音 (精华回复串)
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6503

[原创]神:就是这样射的  奇迹的杨
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7417

[原创]取舍之间,我领悟了术的本质 SLY (迄今小站造楼最快,争议最大的帖子)
http://bbs.rohome.net/viewthread.php?tid=364899

4:——禁止散布谣言及人为制造恐慌气氛

何为谣言及制造恐慌气氛?有些人的本意就只是论坛问一问,有些人也许是听到莫名其妙的传言来小站求解,这些怎么处理和界定?


以上,粗略看一下的疑问,望爱总解惑
荷兰真是杯具中的杯具,[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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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EIBOY 于 2010-5-24 23:12 发表
版规只是大体上订的方向,并不是细到每句话多少字多少标点

而是限定论坛版块的主体方向

让大家知道什么内容可说,什么不可说

有明文条例约束下,斑竹能行使责任让论坛保持在一个河 蟹氛围

版规既是 ...

我觉得,爱总此次修改,也没多什么内容啊,只是对一些条文做了一定解释,但是有些东西我无法理解

其实说实话,猫头那时候,多少人找她麻烦。。。不是一个两个吧

我就没看猫头改过版规啊。。。所以,有些东西,要改,没问题,斟酌考虑清楚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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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的话+1

我始终认为,执法的人始终是关键

最近看了个新闻,武汉一个大学教师(华中师大)考去做城管

人家对付那些乱摆摊的人,都是用讲道理的方式

但是有些城管呢?直接踢摊子收车子

同样是法律,同样是城管,处理方式的不同带来的是对民众城管人员的不同看法

版主也一样,同样的版规,看你自己怎么处理

我也知道,没有哪个历任版主能获得100%的支持率,总有人挑刺的

但是为什么有些人就深得人心,有些人却经常被人找茬呢?

所以说,爱总,多找找自己的不足,不要在名字后面加那么一串说明(我不知道那叫说明还是什么)

至少我看了,就觉得人家找你麻烦是正常的


(以上,等吃)

[ 本帖最后由 无双 于 2010-5-24 23: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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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0-5-24 23:29 发表
1、特殊情况的意思是,发了BUG,原则上要砍,版主觉得不该砍的,可以不砍,就这意思
2、人家发了个无聊帖,一个星期没人鸟,你回第一次,没人砍你,回第二次,也没人砍你,回第三次四次,你觉得这正常么?不正常对吧,那砍咯。
3、这条意思很简单,已经精华了的帖,别去捣乱,捣乱的割
4、谣言什么意思,请参考现代汉语词典;怎么处理和界定?看版主的意思。对于“听说小站要收购RO服务器啦!”、“3转来啦大家赶紧把装备都卖了吧!”、“盛大的合约马上要到期啦!”这种帖,你是版主你看见你不砍?当然要砍!依据就是这条。

以上解释,望君满意

对爱总您的解释

1:砍不砍都版主说了算了,你要这一条干啥。。。建议你直接说,提交BUG以前先PM版主,版主同意再发

2:你的意思是,对于1星期前的帖子,如果无人理会,一个人连回3-4次,则该砍,对吧?理解,同意
但是有些热烈讨论的帖子(吵架帖除外,这个按版规该砍,如不砍,是版主失职,对吧)1星期后如果又继续接着热烈讨论,则不在此范围,对吗?

3:什么叫捣乱。。。。(不要叫我查现代汉语词典,我买不起,我只想听你对此的说明)

4:参考现代汉语词典这句话很不该从版主口中说出,我对你的话理解,还是版主说了算,对吧,那这一条要了干嘛?

建议你对第4条做如下修改处理:版主回帖说明,澄清谣言及恐慌性言论后锁帖

再建议,如果恐慌性弥漫严重,版主可临时置顶澄清说明,不可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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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10-5-24 23:52 发表
立再多的版规都没用
要我说用我的方法最直接
版主全部马甲号
砍了就是砍了
反正你也不知道谁干的想骂也不知道骂谁
不爽就不要来小站咯
只要版主不随便砍
这个方法最简单

+1
同意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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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魯逗 于 2010-5-24 23:55 发表
对得起群众,对得起自己就可以了…

这是我在11区3个月来的体会…
我也会总有那么几天的…

对,只要对得起群众对得起自己就可以了

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什么都好说

版主也是人,也有失误的时候,只要做到以上,绝对没人戳脊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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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10-5-24 23:58 发表

1、这条的意思是,对于BUG,砍是执法,不砍是仁慈,砍了别怨,规定在这,投诉无用。你那么说意思也一样,既然都一样,怎样都可以。

2、对的。

3、就是对于精华帖的回复的违规处罚比一般帖更严厉的意思, ...

明白,你继续,我遁,今后谨遵爱总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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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说啥了,笑而不语

再温习一遍版规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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