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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开...

因为一旦开具协查函就意味着相关部门必须立案侦办。
一旦案件立案侦办,该案件是否结案以及调查等就会纳入警方侦办考核中,会影响到案发率评价。
再者,如果案件不能限期结案或是结案不全无法抓捕/处罚等都会影响到警方绩效考评。
加上国内对此类盗号等没有明确立法予以保护,相关部门更没有标准可循来细化量化盗号的涉案标准;
故如报案绝大多数警方都会以“涉案金额无法量化界定”为由不予立案,就更不会出具调查函了。

即使和警局私交不错,一旦涉及到这种绩效考评这种核心利益...
再好的私交往往都无济于事。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免被盗!
最后再补充一下包括小站上所谓“代开协查函”以及一些正规途径的协查函是怎么开具的:
1. 真的关系很好,除非认识至少局长级别以上职级(也就是可以制定考核绩效标准以上级别),直辖市至少分局局长以上级别,地级市、省等至少市局以上级别;
2. 将大量盗号集中起来申办
参考标准如下:
1. 一般覆盖范围至少跨区/地级市(直辖市,省内)3个或以上
2. 如是木马盗号或是非法网站盗号则涉及感染的计算机在1000台及以上(部分地区标准不同,这里列举的是华东华南发达地区标准)
3. 总申报涉案金额超过100万以上且要有足够证据证明(包括游戏点卡时间投入,直接购买官方道具等)

[ 本帖最后由 Again 于 2009-2-18 09: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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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夏花绚烂依然 于 2009-2-18 09:45 发表
LS意思说 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了,找***,***为了 一旦案件立案侦办,该案件是否结案以及调查等就会纳入警方侦办考核中,会影响到案发率评 就不管了?那要***干甚!!!LS的想多了,至少上海的***不是这样
...

网游财产甚至都不认定是“财产”。
我这样说吧,公安里面怎么办我不清楚,但是检和法,都不将网游装备/人物、Q币、网上代购券点等认定为“财产”
话是这样说,事是那样做...这就是中国特色。
虽然说的很寒但事实如此。
我是学民商事法律的...有司考证。

很多理由其实是很冠冕堂皇的,门道很深
不管是盗号还是警局,法律空子大家都可以钻,唯一受苦的就是平头百姓。
如果哪天哪个司法解释或是规章制度规定:网络财产属于...法律调整范围,这下看这些警局敢不敢退,盛大的账号估价敢不敢不盖章,我想肯定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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