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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糖醋排条 于 2006-10-10 21:47 发表
說話是權利.真的有個人權利嗎. 这条法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的保护
。。。我们在大陆,不知道海的对面是不是上街就好说 什么党滚蛋之类的话
說了獎湖不是局限於上海的.. 同理BBS也不是你 ...
哈..你錯了..我也說了我也是上海人.
你有證明我都拿得出
我說的只是個事實..
bbs不是我的.但我至少比你有權..這樣就夠了..
如果你聽不懂人話.我可以再說一次.
這規定也不是我一個人決定的
先去投訴區看看吧
我能說的就是人話..你若聽不懂.可以請你家的只要能聽懂的來翻譯給您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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