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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只是规则定成死的,而手法会是有弹性的,但如果双方抵触情绪都那么强烈非要硬碰硬,对大家都不是好事
还是希望大家多一点理解,而不是对抗。而且你们所举的那些例子跟这次决定出发点不同,条件不同,目的不同,没有可比性。实在想讨论我可以跟你私下说,但既然规定已经出了,就会这样执行下去,除非各位有什么让我信服的理由可以改变我的的决定。

另外楼上,灌水请别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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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已经不是提意见了
要把这事说成歧视也好,版主发官威,从根本上已经对这条规定误会的非常之远了。我再做什么解释似乎也没用了,各位也没有什么可以令人信服的理由,这条规定究竟是对是错我们会根据情况调整,但现在,只能委屈大家慢慢习惯了。也不希望再看到类似的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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