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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前的报纸上曾经有则新闻:一个在山路上行使的公车上有二十多人,其中一位女乘客被四位男乘客当众强奸,车上只有一个男人出面救她,但毕竟寡不敌众,那个男的被打至重伤,那女被强奸后吆喝救她的那男下车,那男哭着无奈地下车,次日该男在报纸上发现了该车驶出车道掉了落山下,车上无一幸免,该男去了报警,把这事说了出来。。。

这个令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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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立了法的国家有没有有关这种成功对见死不救的人起诉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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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走在大街上,听随身听,结果发生事件,他不知道,在回去的路上,他把随身听遗失了,也没有任何人能证明他当时在听随身听,结果这个人被判有罪

甲跟乙有仇,他找个想自杀的丙,在乙必经的地方和时间,没有第三者的情况下,用一块布遮住自己,割腕自杀,在乙毫无察觉的过去后,甲过来把布拿走,形成乙眼看丙自杀而无动于衷的表像,乙被判有罪……

这两个例有漏洞。。举得实在不好
科学发达,把遗失的随身听查出来不算太难,而且说那人不知道事情发生这样很笼统,这种情况那人被人控告也就只有出自受害者了。
第二个例。。语病。。谁割腕自杀。。哦。。是丙,OK,当甲过来把布拿走什么的。。这种蛛丝马迹难道比查出乙经过更难?谁来指控乙见死不救?那只能是乙遗留在场的某些东西例如衣服上的纤维,但这样的话。。为什么只有乙被查出是路过呢?搞更多功夫的甲岂不是更显眼?

[ 本帖最后由 神秘小恶魔 于 2006-9-29 22: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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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翎£风鸟 于 2006-9-29 23:52 发表

寒一下楼主的"科学发达,把遗失的随身听找出来不算太难"
难道现在的随身听上全都有GPRS全球定位系统?就算能找到,又要花多少人力物力?这笔花费谁来承担?
另:如果有人在救人的过程中落下残疾,以后的生 ...


我不是楼主
另外,既然要法庭处理,所出现的人力物力消耗总是会产生的,花费自然是失败者承担,既然没能力承受这些消耗,就别跑去告人
还有,无意遗失随身听,并刚好被人告,而又在被告期前遗失,这种事例发生的概率已经太微小了,不足以以偏概全地说明论点

汗一下华丽的理论分析s。。。漏洞重重的例子s

[ 本帖最后由 神秘小恶魔 于 2006-9-30 14: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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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翎£风鸟 于 2006-9-30 19:41 发表

你了解现代的法律吗?另外我向请问一下你所谓失败者的定义,如果在花费大量金钱和人力的情况下随身听仍没被找到,那谁是失败者?谁该为这笔金钱埋单?


难道你一直在说古代法律?为了寻找证据而花费的金钱由失败者负责,没找到证据那告什么人,那还用问谁是失败者?还问谁为这费用埋单?

另外再次申明,这种事件发生概率太低了,举这种例是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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