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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儿,2005-04-30, 23:20:01
3号暂时定的人有:
欧欧,残念,点点,斗斗,橙子,拇指,歪歪,小醒,木木,我,禽兽,土豆,疯猫,一一。。还有伐?没报名字的提醒下。。我看看要定多大的房间。。。
时间暂定为:下午出来的是1:30,上午出来的随意。。。
地点:老地方。。。不用我说了吧。。。。
走亲访友的猫飘过......咳咳......挑的日子是好丫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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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很充实的说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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