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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召唤阵。。。

都表喝水了,帮忙拉人啊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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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nny 于 2006-3-17 11:36 发表
.............拉什么人啊...
发现某mao了发次了- -


cena.....
一看就晓得农么白相古wow
刚无发次一钢
好心当成驴肝肺。。。。[_[
《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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