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1335
- 帖子
- 2385
- 精华
- 1
- 威望
- 1
- 阅读权限
- 150
- 性别
- 男
- 注册时间
- 1970-1-1

|
原帖由 Xel 于 2007-4-28 19:44 发表 
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死了好 连自己的生命都不重视的人 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浪费粮食,蝼蚁尚且偷生,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 还能指望他能对社会有贡献? 算了吧...连狗的都不如,活着是个祸害...
死了干净..
PS: ...
现在的交通规则,貌似改过了,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行人负全责的话,被撞死也活该,驾驶员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PS:当然,有道义赔偿的说法,如果我将来撞死了闯红灯的人,肯定买几本交通法规送给死者家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