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跨年级交女朋友是违法行为 一中学的宣传板雷倒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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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拿黄瓜敲桌子
时间:
2009-9-20 08:34
标题:
跨年级交女朋友是违法行为 一中学的宣传板雷倒网友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张某中学宣传板的照片,宣传板上的大字标明:强行跨年级(班级)交女朋友是违法行为。照片一出,随即被网友转载到各大论坛,网友纷纷表示被雷倒,有网友笑问,“交本班女朋友就不违法了么?”,“跨年级交男朋友违法么?”,“谈恋爱也违法?”大部分网友只当作笑话来看。
举“跨年级交女朋友”例子
该中学为了杜绝学生的早恋情况,举了自称是“某中学”张XX同学的“跨年级交女朋友”的例子:
某中学一初三年级男孩。年仅15岁,叫张XX,但身材高大,加上家庭富有,年纪轻轻就“发育”成一个“标准”男子汉。他兴趣十分广泛,既喜欢港、台看影视,又特别热衷于看“毛片”。渐渐的,他的心思被影视种那些年轻男女拥抱、接吻的镜头所吸引,对自己所见到的一对对恋人,他十分羡慕。他想,别人有女朋友,我为什么不能有呢?
他痛下决心,非交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不可,本班的同学他不敢轻举妄动,只好到别的班,他一门心思到各班溜达了几次,终于发现初一年级的某班有一女生刘XX,长的特别好,遂写了一张字条托人送去,刘姓学生积极要求上进,年龄只有13岁,对自己要求很严,对此事不予理睬。张XX是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无赖,继续对其纠缠,后发展到在刘XX回家的路上猥亵刘XX。刘XX不从,张XX就大打出手,幸好有过路人经过,张XX一溜就跑了,刘XX将此事告诉了老师。
张同学的行为是违法的
在例子的下方,校方还给出了一段评语:
张XX年级很小,正是发育读书,增长知识、学习本领的大好时期,根本不是交女朋友、找对象的年龄。他放弃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他人头上,严重地侵犯了别人的人身权利,这样发展下去是非常危险的。
接着,校方拿出了《婚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告诉学生,张XX的行为是违法的:
张XX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严重地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自由,但他年幼无知,经学校、家庭联合教育,张XX认错态度很好,免予其形式处罚。根据校规,张XX受到了应有的违纪制裁。有些像张XX这样的青少年千万以此为戒,别一步一步走入犯罪深渊。
网友齐呼被雷倒
这张照片实际上在8月底就被网友上传,但最近才热传起来。网友纷纷表示被雷倒,认为学校做这个宣传板没有必要,也认为早恋并不违法,学校有恐吓学生之嫌。
有网友认为这是学校干涉学生之间的正常交往,但也有少数网友觉得这样的限制是好事,中学时代应该杜绝早恋。
猫扑一位网友很幽默地讽刺道,“理科班的男生不亏死”。
http://bbs.news.163.com/bbs/wsyz/151765432.html
作者:
﹎靑
时间:
2009-9-20 08: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路西法家的猫
时间:
2009-9-20 09:00
身为机电系的男生这让我情何以堪...
作者:
Cупdì﹎凌
时间:
2009-9-20 09:02
作者:
NEIBOY
时间:
2009-9-20 09:15
机电系不跨年级不夸系注定左手
作者:
Freefire1943
时间:
2009-9-20 12:08
作者:
风间云落
时间:
2009-9-20 12:45
作者:
第三帝国元首
时间:
2009-9-20 13:22
太2了
作者:
theodore
时间:
2009-9-20 14:49
作者:
minagetsu
时间:
2009-9-20 15:30
原帖由
NEIBOY
于 2009-9-20 09:15 发表
机电系不跨年级不夸系注定左手
作者:
asphalt
时间:
2009-9-20 15:44
机电类也有女的吧。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9-9-20 15:50
原帖由
asphalt
于 2009-9-20 15:44 发表
机电类也有女的吧。
摸胸门?
作者:
肉质大绵羊
时间:
2009-9-20 16:32
慈溪
作者:
飞天德
时间:
2009-9-20 16:34
我培养的LOLI被人挖了墙角啊 谁来立法保护我
作者:
linjinghui
时间:
2009-9-20 16:41
作者:
迷翼の猫
时间:
2009-9-20 19:48
M奶门的女主角是全班40+男性共有的
作者:
zgmfx19a
时间:
2009-9-20 20:55
让咱学医的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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