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负重pvp召集令
原帖由 莎拉公主 于 2009-8-25 08:14 发表 PVP不就是杀人与被杀的地方吗?
原帖由 莎拉公主 于 2009-8-25 09:16 发表 LZ发这帖子给我的感觉就是,今天PVP就给我们举办活动霸占了,其他人不许来捣乱 可是PVP是公共场所,别人当然可以想杀就杀
原帖由 老灯 于 2009-8-25 09:12 发表 有点挑衅的意味
原帖由 ?色? 于 2009-8-25 18:53 发表 LZ想法不错,可惜不符合现在的状况……
原帖由 h409756627 于 2009-8-25 19:07 发表 嗯 众show time非常及时的已经把我彻底枪毙了。。。
原帖由 ft4583882 于 2009-8-25 22:14 发表 ST的都是群野狗
原帖由 h409756627 于 2009-8-26 06:46 发表 我是说投票...居然6比24.彻底败了...
原帖由 wy7086 于 2009-8-26 13:29 发表 规则永远是由强者来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