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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 关于如何鉴别买到的不是黑货 [打印本页]

作者: hellororo    时间: 2009-8-19 11:02     标题: 关于如何鉴别买到的不是黑货

现在买东西就怕黑货,就算大号交易人家开个空的号你也不能说什么,截图也没什么用
1。有什么鉴定黑货的方法呢? 只能看看小站的黑货举报区对比下?
2。如果看到一个货与想买的货一致 但这贴是好几天以前的 那算不算黑货呢?
3。黑货在被sd追查后多少天会被收回?也就是说看到多少时间以前的贴的黑货可以54呢?
作者: minos    时间: 2009-8-19 11:09

游戏内无法鉴定。

有人说用了1年照样被回收了
作者: 完美黄金小强    时间: 2009-8-19 11:17

时间能证明一切~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9-8-19 13:28

最可靠的辨认方法:没被回收的就暂时不是黑货
作者: ysp319    时间: 2009-8-19 13:31

还鉴别啥.向商城买的就不是黑货.向玩家买的都有可能是黑货
作者: 鱿鱼丸子    时间: 2009-8-19 13:43

如果我买到黑货绝对给盛大一张传票。
为了维护某些玩家的权益而侵犯其它玩家的权益,要搞就搞搞大
作者: hellororo    时间: 2009-8-19 14:15

同意楼上的! 法律是保护买卖第三人的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属于善意取得!受法律保护!
作者: minos    时间: 2009-8-19 14:19

原帖由 hellororo 于 2009-8-19 14:15 发表
同意楼上的! 法律是保护买卖第三人的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属于善意取得!受法律保护!


哪有这条法律?赃物被查到,不管你善意不善意,都是没收的。你见过法律给第三人退钱过?
再说虚拟财产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法律至今也没界定过。完全看法官心情。

[ 本帖最后由 minos 于 2009-8-19 14:28 编辑 ]
作者: 鱿鱼丸子    时间: 2009-8-19 14:29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赃物是可以退钱的,法庭没收赃物,再由犯罪者把钱还个买赃物的。
还有,现在虚拟财产以经受法律保护了,不然被盗的人着么去警局拿携查函
作者: minos    时间: 2009-8-19 14:32

原帖由 鱿鱼丸子 于 2009-8-19 14:29 发表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赃物是可以退钱的,法庭没收赃物,再由犯罪者把钱还个买赃物的。
还有,现在虚拟财产以经受法律保护了,不然被盗的人着么去警局拿携查函


对阿,你也说是找犯罪者退钱。那关sd什么事呢。。。又不是sd犯罪。。。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9-8-19 14:32

法律规定的是

如果参与销售赃物不知情的,只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赃物还是会被回收
作者: hellororo    时间: 2009-8-19 14: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指出:“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9-8-19 14:41

那也要看:脏货是否是在公平公开的市场进行购买的

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价20%以上的,可以等同视为销赃行为,并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鱿鱼丸子    时间: 2009-8-19 14:44

这是抓到罪犯的情况下,没抓到罪犯赃物就是证据,不能退还被害人。
真的打起官司,还是有的打的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9-8-19 14:46

游戏本来就是一个封闭的环境,而且目前无法律约束,怎么打,我觉得最终是个无尽的争辩而已
作者: minos    时间: 2009-8-19 14:52

而且中国法系和西方法系不一样。
美国如果有第一个法官做出有利虚拟物品受害第三人的判决的话,后面类似的案件都会参照着这个案件判。
中国的话,就算第一个法官判决有利于虚拟物品受害的第三人,也仅仅是个案。后面的案件照样还是看法官心情。毫无参考价值

[ 本帖最后由 minos 于 2009-8-19 14:54 编辑 ]
作者: ysp319    时间: 2009-8-19 15:05

玩家因为担心黑货问题而倾向于在商城购买..这是SD乐于见到的事

SD在某些方面的作为和某些方面的不作为.都是为了把玩家往这个方向引导.
作者: hellororo    时间: 2009-8-19 15:06

楼上高见!
作者: 亚瑟王的英灵    时间: 2009-8-19 15:09

或者先加他好友,让他存个1星期或2星期,然后再交易
作者: 莎拉公主    时间: 2009-8-19 15:13

听说SY买东西都要没鉴定的
作者: 萨莫埃尔    时间: 2009-8-19 16:25

发现小站还是有很多法律人才的呀
作者: Deathwing    时间: 2009-8-19 16:34

原帖由 minos 于 2009-8-19 14:19 发表


哪有这条法律?赃物被查到,不管你善意不善意,都是没收的。你见过法律给第三人退钱过?
再说虚拟财产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法律至今也没界定过。完全看法官心情。


物权法106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不懂法律的话麻烦低调点。
作者: intro    时间: 2009-8-19 17:28

原帖由 ysp319 于 2009-8-19 15:05 发表
玩家因为担心黑货问题而倾向于在商城购买..这是SD乐于见到的事

SD在某些方面的作为和某些方面的不作为.都是为了把玩家往这个方向引导.


你想了太多了.
SD作为是可以估计到的,但是说他不作为也是他所估计到的也太荒谬了.
微软依靠盗版发展第三国家市场,可笑至极的阴谋论啊.
作者: intro    时间: 2009-8-19 17:29

原帖由 Deathwing 于 2009-8-19 16:34 发表


物权法106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


网络游戏物品根本不属于物权法定义的财产,无法可依.你搬出来也没用.
作者: 后宫士郎    时间: 2009-8-19 18:19

=.=~黑货害人啊.
作者: Deathwing    时间: 2009-8-19 18:35

原帖由 intro 于 2009-8-19 17:29 发表


网络游戏物品根本不属于物权法定义的财产,无法可依.你搬出来也没用.


这东西我04年就研究过了,只要能让物价局出局估价证明,这就是动产。
作者: minos    时间: 2009-8-19 20:27

原帖由 Deathwing 于 2009-8-19 18:35 发表


这东西我04年就研究过了,只要能让物价局出局估价证明,这就是动产。


你说的很有道理,可惜法官不采纳。
至于说话低调不低调,我只从客观事实的角度说话。事实让我不得不高调的话,我也没办法。

[ 本帖最后由 minos 于 2009-8-19 20:29 编辑 ]
作者: punker1107    时间: 2009-8-19 20:30

找商城代买...交易没鉴定的..我就不信没鉴定的还都是黑货...
作者: 很强大!    时间: 2009-8-19 21:11

原帖由 hellororo 于 2009-8-19 14:15 发表
同意楼上的! 法律是保护买卖第三人的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属于善意取得!受法律保护!

善意取得不包括遗失物和盗窃物撒,兄台是学法之人,不过不够精
作者: 很强大!    时间: 2009-8-19 21:14

原帖由 Deathwing 于 2009-8-19 16:34 发表


物权法106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

同样,你也是对法律一知半解
作者: 很强大!    时间: 2009-8-19 21:22

不过还是有办法追究盗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前个月某一黑客用木马盗装备不是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么?不过当时还没批捕。如果其数额不到盗窃罪的法定数额的,也可以追究民事责任的,我从这个角度考虑的,其破坏了我们消费者与SD的消费合同关系,构成侵权行为,或者构成不当得利,都行
作者: Deathwing    时间: 2009-8-19 22:51

原帖由 很强大! 于 2009-8-19 21:11 发表

善意取得不包括遗失物和盗窃物撒,兄台是学法之人,不过不够精


107条规定了善意取得不包括遗失物和漂流物,可没提盗窃物。
作者: wisdom_people    时间: 2009-8-20 00:19

囧  怎么变成谈论法.律了
作者: 很强大!    时间: 2009-8-20 12:49

原帖由 Deathwing 于 2009-8-19 22:51 发表


107条规定了善意取得不包括遗失物和漂流物,可没提盗窃物。

的确,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物权法》均未明文规定善意取得不包括盗窃物,但是根据举轻明重的法理,遗失物与赃物同样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占有,对遗失物尚且不适用善意取得,赃物更不应适用善意取得,因而不管在学术界还是法院实际审判中都明确认可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 本帖最后由 很强大! 于 2009-8-20 12:55 编辑 ]
作者: 萊斯.亚特    时间: 2009-8-20 13:02

自己帐号不好好保管
被盗活该,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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