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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   [打印本页]

作者: younglw    时间: 2009-7-20 16:45     标题:  

 

[ 本帖最后由 younglw 于 2011-1-23 00:30 编辑 ]
作者: 小薛同志    时间: 2009-7-20 16:46

图挂了
作者: ☆o○踟戀の童話◎●☆    时间: 2009-7-20 16:54


ST的观点:pvp里没有朋友,不认识的和敌对的,我们一律称之为“肉”,肉者,菜也,见之,抢之,这就是我们一贯的原则。
LZ如果不开心也可以把我们当肉进行反抢……
作者: 红色彗星    时间: 2009-7-20 16:57

有些工会就是这样子的。楼主节哀吧。以后开些小号让那些人吃吃。主人好几天没给他们吃的了
作者: 夶.dong    时间: 2009-7-20 17:08

  ST是这样的- -越和他们辩论他们越打你
作者: 出门被车撞    时间: 2009-7-20 17: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め.ぅ.お.つ.め    时间: 2009-7-20 17:12

原帖由 出门被车撞 于 2009-7-20 17:09 发表
死了只怪自己菜  管你是不是打友谊赛跟我们有毛关系? 进了PVP就是肉   死了就死了 不爽对打 废话什么 还上图 搞的自己很伟大一样不还手    [m_对视]  PVP难道你们家开的? 杀人你说不杀就不杀?

肉肉好凶
作者: ☆o○踟戀の童話◎●☆    时间: 2009-7-20 17:12

补充:ST从来没规定打了你们你们不可以还手,你们还手我们会非常开心地奉陪的。
作者: catno4    时间: 2009-7-20 17:13


作者: 【香】    时间: 2009-7-20 17:14

st的一帮死ry  看见了使劲打啊
作者: ●ai﹖↗女セ    时间: 2009-7-20 17:16

组织人杀ST的有意思者直接PM
作者: jjjiceic    时间: 2009-7-20 17: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05074246    时间: 2009-7-20 17:18

lz你知道什麽叫pvp室麽
作者: 程咬金    时间: 2009-7-20 17:18

看到以上几个人给我拼了小命 去打啊  不要手软  
作者: miss初见    时间: 2009-7-20 17:19

PVP的确是非之地.不过盲目杀人还是觉得不太好.不过自己这两天在SF也天天干和这一样的事....我忏悔..
作者: 用户姓    时间: 2009-7-20 17:21     标题: 哈哈

禽兽:少说话,多杀人
话多显得无能
作者: star2033    时间: 2009-7-20 17:28

好像我还隐约记得以前那个头头的事,名人啊
作者: 颩啖橒鯖    时间: 2009-7-20 17:29

大家都在玩啊,你们玩你们的聚会,我们玩我们的杀人啊,没人不许你们还手的
作者: 若°    时间: 2009-7-20 17:30

比较感兴趣吃3楼那样的半鬼半虎肉
作者: 老灯    时间: 2009-7-20 17:32

号不等于人
作者: 用户姓    时间: 2009-7-20 17:34

原帖由 ●ai﹖↗女セ 于 2009-7-20 17:16 发表
组织人杀ST的有意思者直接PM

+1
作者: 颩啖橒鯖    时间: 2009-7-20 17:39

原帖由 younglw 于 2009-7-20 16:45 发表
今天有两个朋友去PVP打友谊赛 我们一群人去观战

开打前 来了个ST的CM 一来就魔增雪

我们明确地跟他说这是朋友之间的比赛 不认识的请勿插手 他不会听话似的继续捣乱

接着又来了一个SG一个CK 再后来我们 ...

其实我比较关心的是那一下魔增雪吹死几个
作者: 神器共鸣绿化版    时间: 2009-7-20 17: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i﹖↗女セ    时间: 2009-7-20 17:42

又是鸡蛋引发的血案啊 麻痹跟我说有人叫我去商人吹了个雪
作者: 用户姓    时间: 2009-7-20 17:43

作孽啊,最近没肉 支持大家组织来杀ST!
作者: 颩啖橒鯖    时间: 2009-7-20 17:48

找人替天行道把ST给灭了啊~不要向恶势力低头
作者: め.ぅ.お.つ.め    时间: 2009-7-20 17:49

原帖由 ●ai﹖↗女セ 于 2009-7-20 17:42 发表
又是鸡蛋引发的血案啊 麻痹跟我说有人叫我去商人吹了个雪

LOVE老婆 其实上那个TJ号的是我
作者: 【然】    时间: 2009-7-20 17:57

A man is known by his friends
作者: cryforest    时间: 2009-7-20 18:01

- -原来大家都是这么想的这样看来我这种从来不进行人与人战斗的RO方式还是正确的选择

但是朋友之间的娱乐时间都不给别人空间,ST的人我也立刻没有什么好感了,当然你们肯定不会在意别人的感受。。
作者: wing141217    时间: 2009-7-20 18:01

要怪怪你们自己吧,我去PVP被ST打,周围的人做了什么?帮ST打我,这就是弱肉强食,ST没有任何问题,有问题的是你们,当然和LZ没关系
作者: ●ai﹖↗女セ    时间: 2009-7-20 18:04

原帖由 め.ぅ.お.つ.め 于 2009-7-20 17:49 发表

LOVE老婆 其实上那个TJ号的是我

滚!
作者: Crusader.Eremes    时间: 2009-7-20 18:04

好啊是啊,你在公海里旅游,一枚火箭弹把你的船爆了,你说什么?
"公海,活该我倒霉?"
HEHE~ PVP不是我们开的,但PVP是你们的么?破坏别人的友情,在别人没有出手的情况下攻击别人是什么?知道不?
我建议你去看看 <重回17>里面那句话挺适合你门S       hi            T
"你们是个原始人,因为你们的大脑不能抑制本性的侵略欲望."里面还有1句是"Because you has a small dick."
作者: 花啊花啊...    时间: 2009-7-20 18:04

虽然PVP确实进去就能杀,但是在别人说明活动的情况下给别人行个方便也可以啊.
当然这是个人看法问题,ST的清了场子也并不说明有错.
作者: 虫虫没有昵爱我    时间: 2009-7-20 18:07

原帖由 出门被车撞 于 2009-7-20 17:09 发表
死了只怪自己菜  管你是不是打友谊赛跟我们有毛关系? 进了PVP就是肉   死了就死了 不爽对打 废话什么 还上图 搞的自己很伟大一样不还手    [m_对视]  PVP难道你们家开的? 杀人你说不杀就不杀?

PVP原来是这个规矩0 0
不过这个规矩好JIAN啊~
作者: orangejin    时间: 2009-7-20 18:07

看见ST的这个理论。。。我笑了。。。。。

感觉就像 楼主约了朋友去【公共】篮球场打篮球,结果ST来了,非要和楼主在同一片场地打。
楼主在申明拒绝ST的加入请求后,不见成效。于是让出该【公共】场地,改去别处。
谁知ST又尾随而来~继续实施强暴~~~

更曰: 进了篮球场就是打篮球的~ 有本事自己把【场地】抢回来啊~~

我不知道法律有没有对公共设施能不能‘抢’做明文规定,但是我至少懂得,社会上还有一种自我约束:名为【道德】

(自己没有素质不说。。。还非要别人也学自己一起没有素质。。。。
  自己搞不起来活动不说。。。还不让别人把活动搞起来。。。
  我真的笑了=。=|||||)
作者: ●ai﹖↗女セ    时间: 2009-7-20 18:08

出售PVPST牌子有免死功效!只需参加GVG即可拥有!+了会只为了PVP不被杀的见次日次
作者: 颩啖橒鯖    时间: 2009-7-20 18:08

原帖由 Crusader.Eremes 于 2009-7-20 18:04 发表
好啊是啊,你在公海里旅游,一枚火箭弹把你的船爆了,你说什么?
"公海,活该我倒霉?"
HEHE~ PVP不是我们开的,但PVP是你们的么?破坏别人的友情,在别人没有出手的情况下攻击别人是什么?知道不?
我建议你去看看 里面 ...

因为有法律,违反了会有力量来制裁,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法律你觉得会变成什么样子?
法律又是什么?也就是靠一种力量来维持,你大可以组织力量把ST打压了,然后你爱制定什么规则都行
LS几个说了那么多大道理有用么?就算最后证明ST是错误又能怎么样?

[ 本帖最后由 颩啖橒鯖 于 2009-7-20 18:10 编辑 ]
作者: cryforest    时间: 2009-7-20 18:09

事实是贴里也说了,后来我们的活动地点因为他们的原因都改了另个PVP场,他们还追过去,这种不依不饶的追杀无聊了点吧
变成纯粹的打扰别人活动了
作者: cryforest    时间: 2009-7-20 18:11

继续说,这样支持ST的人来说,是不是抢怪也是有理的?
反正怪在那里,他们也把PVP里的人当怪一样的,那既然ST的人都这么想,那以后大家抢ST的怪都是理所应当的了
作者: め.ぅ.お.つ.め    时间: 2009-7-20 18:12

原帖由 orangejin 于 2009-7-20 18:07 发表
看见ST的这个理论。。。我笑了。。。。。

感觉就像 楼主约了朋友去【公共】篮球场打篮球,结果ST来了,非要和楼主在同一片场地打。
楼主在申明拒绝ST的加入请求后,不见成效。于是让出该【公共】场地,改去 ...

你这种比喻是完全错误的 现实生活是有法律保护和管制 完全2码事 ,当然我们在PVP的一贯作风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还是那句话 LZ你如果有意见或者不服气的话 可以打回来的
作者: 颩啖橒鯖    时间: 2009-7-20 18:13

如果SD规定了乱杀人封号肯定没人敢乱杀人的了,所以要怪怪SD去吧
作者: め.ぅ.お.つ.め    时间: 2009-7-20 18:14

原帖由 cryforest 于 2009-7-20 18:11 发表
继续说,这样支持ST的人来说,是不是抢怪也是有理的?
反正怪在那里,他们也把PVP里的人当怪一样的,那既然ST的人都这么想,那以后大家抢ST的怪都是理所应当的了

抢怪 我认为没什么不可以 能者多劳 少说话 多杀人
作者: ☆o○踟戀の童話◎●☆    时间: 2009-7-20 18:14

原帖由 Crusader.Eremes 于 2009-7-20 18:04 发表
好啊是啊,你在公海里旅游,一枚火箭弹把你的船爆了,你说什么?
"公海,活该我倒霉?"
HEHE~ PVP不是我们开的,但PVP是你们的么?破坏别人的友情,在别人没有出手的情况下攻击别人是什么?知道不?
我建议你去看看 里面 ...

阁下 你是不是扯太远了 我们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有必要指点江山慷慨激昂吗
作者: 出门被车撞    时间: 2009-7-20 18: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ryforest    时间: 2009-7-20 18:15

很好,既然很多人都是认同神器兄的说法,那么以后大家抢怪请不要骂人了都尽情的抢回来害回来吧
作者: め.ぅ.お.つ.め    时间: 2009-7-20 18:16

原帖由 ●ai﹖↗女セ 于 2009-7-20 18:08 发表
出售PVPST牌子有免死功效!只需参加GVG即可拥有!+了会只为了PVP不被杀的见次日次

LOVE老婆就是可爱
作者: 颩啖橒鯖    时间: 2009-7-20 18:16

我记得小站有规定不欢迎指点江山的伟大政治家
作者: kindechow    时间: 2009-7-20 18:17

心理变态
作者: 战斗の铃音    时间: 2009-7-20 18:17

原帖由 younglw 于 2009-7-20 16:45 发表
今天有两个朋友去PVP打友谊赛 我们一群人去观战

开打前 来了个ST的CM 一来就魔增雪

我们明确地跟他说这是朋友之间的比赛 不认识的请勿插手 他不会听话似的继续捣乱

接着又来了一个SG一个CK 再后来我们 ...



   PVP 你说了算? 为什么要听你的  。。 ST当初就是PVP起家。。那会针对ST的帖子多了。。ST照样好好的 所以你在发帖也是无意义。。
作者: 侏儒西    时间: 2009-7-20 18:17

经常PVP被ST那个LOVE无邪MVP杀的飘过...
作者: 出门被车撞    时间: 2009-7-20 18: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颩啖橒鯖    时间: 2009-7-20 18:18

那个什么神器共鸣可以开动了,抢死LS那个SB

[ 本帖最后由 颩啖橒鯖 于 2009-7-20 18:20 编辑 ]
作者: め.ぅ.お.つ.め    时间: 2009-7-20 18:19

原帖由 战斗の铃音 于 2009-7-20 18:17 发表



   PVP 你说了算? 为什么要听你的  。。 ST当初就是PVP起家。。那会针对ST的帖子多了。。ST照样好好的 所以你在发帖也是无意义。。

+100
作者: 和平    时间: 2009-7-20 18:20

无差别攻击的理论依据
今天星星天[m_傻笑]
作者: ●ai﹖↗女セ    时间: 2009-7-20 18:21

少说话多组织人去杀ST更有意思
作者: kindechow    时间: 2009-7-20 18:22

请你们自己爽过之余自己想下别人的感受…你们这样的行为
那个什么童话的话更搞笑了…不知道你眼中什么才是伤天害理。。人家转了N个城,你们追着人家打,吃所谓的肉,跟你自己工会自X有什么区别?很爽?
作者: め.ぅ.お.つ.め    时间: 2009-7-20 18:22

原帖由 ●ai﹖↗女セ 于 2009-7-20 18:21 发表
少说话多组织人去杀ST更有意思

这人就是你们的头号目标 PVP看到他先做了她!!!!
作者: 程咬金    时间: 2009-7-20 18:23

  觉得被杀冤枉  叫SD 关闭pvp吧
作者: c伦    时间: 2009-7-20 18:24

观望...我错过激情勒
作者: 肉质大绵羊    时间: 2009-7-20 18:24

我关心的是第一张图里那个SGMM开的聊天室标题是啥
作者: 战斗の铃音    时间: 2009-7-20 18:24

是不是以后 进PVP 都要说句  我明确说明我只是来观看所以不要杀我。。 然后被人杀了。。就要发帖来发泄呢?...PVP 弱肉强食。。敢进就别怕。。被杀。!

ps:那玩WOW的。。LM 和BL 。。不都整天发帖开骂了。。 WOW什么时候开服呀。。 T T

[ 本帖最后由 战斗の铃音 于 2009-7-20 18:27 编辑 ]
作者: rms117    时间: 2009-7-20 18:27

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
作者: ☆o○踟戀の童話◎●☆    时间: 2009-7-20 18:27

原帖由 kindechow 于 2009-7-20 18:22 发表
请你们自己爽过之余自己想下别人的感受…你们这样的行为
那个什么童话的话更搞笑了…不知道你眼中什么才是伤天害理。。人家转了N个城,你们追着人家打,吃所谓的肉,跟你自己工会自X有什么区别?很爽?

有必要嘛 PVP本来就杀人的地方 你说我说错了嘛 要我们真不把他们当回事 就不会叫他们肉了 直接称之为某种爱摇尾巴的动物
话说 阁下如果觉得不开心 请阁下还手 没道理我们抽了你一耳光你还站在原地大声对周围的人说“你们评评理,他们抽我!”
这样别人只会觉得这人真逗
至于啥叫伤天害理
请参考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 或者参考5.7阔少飙车撞死大学生案件
我认为类似这样才叫伤天害理 阁下要硬是认为我们PVP杀几个虚拟数据就是伤天害理 未免度量过小
作者: 【然】    时间: 2009-7-20 18:28

原帖由 rms117 于 2009-7-20 18:27 发表
物以类聚 人以群分

作者: zykoonmq    时间: 2009-7-20 18:28

总结了下
ST的观点:
1.进了PVP,遇到ST,啥的了就杀吧
2.哪天练级看见ST,能抢得来的,就抢吧
3.ST有钱,不在乎被杀了被抢怪了吼喇叭的那点钱(仍未证实)
作者: c伦    时间: 2009-7-20 18:29

是我爱肉肉
作者: 风间云落    时间: 2009-7-20 18:29

ST本来就自以为PVP场是他们自己的地盘呀

所以LZ以后要和朋友PVP的话,千万记得要找没有ST人员在的场子

免得遇到他们自己找气受

有些道理说了也不见得有人会理你的

我行我素惯了的,说了也是白说
作者: miss初见    时间: 2009-7-20 18:29

看到这里只能推断谁对谁错不管现在还是将来都肯定不会有定论 毕竟每个人评判标准不同.游戏里也没有所谓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唯一能建议LZ的就是PVP还有个叫GVG模式的场地[应该是这么叫的吧?] 旁边的NPC对话就可以进了,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有人的,下次单挑建议选那里。

作者: c伦    时间: 2009-7-20 18:29

原帖由 zykoonmq 于 2009-7-20 18:28 发表
总结了下
ST的观点:
1.进了PVP,遇到ST,啥的了就杀吧
2.哪天练级看见ST,能抢得来的,就抢吧
3.ST有钱,不在乎被杀了被抢怪了吼喇叭的那点钱(仍未证实)

你来杀呀。欢迎来杀
作者: ☆o○踟戀の童話◎●☆    时间: 2009-7-20 18:30

原帖由 风间云落 于 2009-7-20 18:29 发表
ST本来就自以为PVP场是他们自己的地盘呀

所以LZ以后要和朋友PVP的话,千万记得要找没有ST人员在的场子

免得遇到他们自己找气受

有些道理说了也不见得有人会理你的

我行我素惯了的,说了也是白说

阁下第一条结论是听谁说的?除了第一条我没听说过,其他我倒是赞成你。。
作者: xuanshuntian    时间: 2009-7-20 18:30

头头,太不够义气了!竟然不叫上哥!
作者: kindechow    时间: 2009-7-20 18:31

原帖由 ☆o○踟戀の童話◎●☆ 于 2009-7-20 18:27 发表

有必要嘛 PVP本来就杀人的地方 你说我说错了嘛 要我们真不把他们当回事 就不会叫他们肉了 直接称之为某种爱摇尾巴的动物
话说 阁下如果觉得不开心 请阁下还手 没道理我们抽了你一耳光你还站在原地大声对周围 ...

没错,难怪那么多人放虚拟数据,那么多人抢虚拟数据,那么多人盗虚拟数据,原来如此…
作者: zykoonmq    时间: 2009-7-20 18:31     标题: 回复 #67 风间云落 的帖子

我们进去的时候,没人的呢....
然后就进来一个
然后2个
然后3个

其实我被杀我没啥不爽的,除了那个WZ老是用弹指神通打我.....抄袭这个好像用不了...这点我比较郁闷
作者: rms117    时间: 2009-7-20 18:31

原帖由 miss初见 于 2009-7-20 18:29 发表
看到这里只能推断谁对谁错不管现在还是将来都肯定不会有定论 毕竟每个人评判标准不同.游戏里也没有所谓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唯一能建议LZ的就是PVP还有个叫GVG模式的场地[应该是这么叫的吧?] 旁边的NPC对话就可 ...

就算是虚拟社会 遵从一般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还是必要的
作者: xuanshuntian    时间: 2009-7-20 18:31

LOVE老婆一直很可爱 虽然一直被我虐~
作者: 出门被车撞    时间: 2009-7-2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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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斗の铃音    时间: 2009-7-20 18:32

不知道。。这次的帖子能带动激情不 。。。这样我就有理由下RO玩玩 PVP了。。
作者: kindechow    时间: 2009-7-20 18:32

原帖由 风间云落 于 2009-7-20 18:29 发表
ST本来就自以为PVP场是他们自己的地盘呀

所以LZ以后要和朋友PVP的话,千万记得要找没有ST人员在的场子

免得遇到他们自己找气受

有些道理说了也不见得有人会理你的

我行我素惯了的,说了也是白说

……  我没看错帖子内容的话,LZ是换了几个场被人追…
作者: 出门被车撞    时间: 2009-7-2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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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然】    时间: 2009-7-20 18:34

跟一群有钱的暴发户有什么好讲的,建议歇歇吧.
作者: 凹凸MAN    时间: 2009-7-20 18:34

进PVP就是要有被杀的准备
不觉得ST有啥问题
作者: ●ai﹖↗女セ    时间: 2009-7-20 18:34

原帖由 xuanshuntian 于 2009-7-20 18:31 发表
LOVE老婆一直很可爱 虽然一直被我虐~

信春哥.得永生.信咪哥.安稳过一生
作者: 战斗の铃音    时间: 2009-7-20 18:35

原帖由 rms117 于 2009-7-20 18:31 发表

就算是虚拟社会 遵从一般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还是必要的



哎~~ 玩个游戏 还要那么多规矩 累不。。。  很多人 现实是个男的 游戏里是个女的。。而且爹妈爷爸的乱认。是不是有违基本道德准则?
作者: ☆o○踟戀の童話◎●☆    时间: 2009-7-20 18:35

原帖由 kindechow 于 2009-7-20 18:31 发表

没错,难怪那么多人放虚拟数据,那么多人抢虚拟数据,那么多人盗虚拟数据,原来如此…

阁下这话就不对了 我们PVP杀人一回事 你这么一说大有ST不仅PVP杀人 还盗号抢怪之类的意思
当然 抢怪可能难免 盗号的话我倒觉得ST一直是众盗号爱好者觊觎的对象 怎么说也轮不到ST的盗别人吧
作者: cryforest    时间: 2009-7-20 18:35

说实话只是随便进了个场被人杀了我还能理解,但是换了几个场还要追
那真的只能说是某些动物饿太多天了
作者: 出门被车撞    时间: 2009-7-20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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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门被车撞    时间: 2009-7-20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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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灯    时间: 2009-7-20 18:36

原帖由 【然】 于 2009-7-20 18:34 发表
跟一群有钱的暴发户有什么好讲的,建议歇歇吧.

总比自以为是的“人”好,
自以为别人有钱
没准还自以为自己是神呢


记住就算是有钱也是自己赚出来的,说明自己有能耐,别人赚钱多还有人会眼红?只要不是偷得不是抢的不是盲目乱花钱的有什么不可以,再者了sy开f2年了,就算不掏几个钱,不花太多时间,也有不少积蓄的,之后就被某些神人高抬为暴发户?

[ 本帖最后由 老灯 于 2009-7-20 18:43 编辑 ]
作者: め.ぅ.お.つ.め    时间: 2009-7-20 18:36

原帖由 【然】 于 2009-7-20 18:34 发表
跟一群有钱的暴发户有什么好讲的,建议歇歇吧.

哈哈 爆发户 有钱的就是暴发户? 真肤浅
作者: xuanshuntian    时间: 2009-7-20 18:37

原帖由 ●ai﹖↗女セ 于 2009-7-20 18:34 发表

信春哥.得永生.信咪哥.安稳过一生




不愧是偶的好妹子啊,MUA个,,给爷调戏个~
作者: 出门被车撞    时间: 2009-7-20 18: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风间云落    时间: 2009-7-20 18:38

原帖由 zykoonmq 于 2009-7-20 18:31 发表
我们进去的时候,没人的呢....
然后就进来一个
然后2个
然后3个

其实我被杀我没啥不爽的,除了那个WZ老是用弹指神通打我.....抄袭这个好像用不了...这点我比较郁闷



看到ST的人来了就走吧

别跟他们打照面

真的

对他们来说

PVP里面只有队友,没有朋友的

哪怕是队友的好朋友见了也会二话不说就打的= =

LZ不爽的是你们换了场子他们还跟来捣乱对吧

这个怎么说呢

一般人见了,觉得是ST的人故意捣乱

对他们来说,就是既然PVP就是找乐子的,哪里有肉去哪里

就酱
作者: ●ai﹖↗女セ    时间: 2009-7-20 18:38

原帖由 xuanshuntian 于 2009-7-20 18:37 发表




不愧是偶的好妹子啊,MUA个,,给爷调戏个~

咪哥咱不能水了这帖啊!
作者: ☆o○踟戀の童話◎●☆    时间: 2009-7-20 18:38

ST长期收人
进ST 成暴发
信灯妈 得永生


原来外人都认为ST都是有钱的暴发户
我今天才知道啊
作者: kindechow    时间: 2009-7-20 18:39

原帖由 ☆o○踟戀の童話◎●☆ 于 2009-7-20 18:35 发表

阁下这话就不对了 我们PVP杀人一回事 你这么一说大有ST不仅PVP杀人 还盗号抢怪之类的意思
当然 抢怪可能难免 盗号的话我倒觉得ST一直是众盗号爱好者觊觎的对象 怎么说也轮不到ST的盗别人吧

非也,我只是说他们跟你对虚拟数据理解也一样透彻而已…
作者: ●ai﹖↗女セ    时间: 2009-7-20 18:39

ST是很禽兽的没人杀就自己组织自己人杀自己人了
作者: xuanshuntian    时间: 2009-7-20 18:40

游戏而已,PVP本来就是想杀就杀,不杀还叫PVP么0 0?

打个PK还说,“等等,我们在聊天不要杀我们?”......
作者: xuanshuntian    时间: 2009-7-20 18:41

原帖由 ●ai﹖↗女セ 于 2009-7-20 18:39 发表
ST是很禽兽的没人杀就自己组织自己人杀自己人了




你不要说到这个- -说到这个我想起了垃圾摆....浪费了我20箱料理..........刚起来刷好料理,一闪...............我XXXXX
作者: 虫虫没有昵爱我    时间: 2009-7-20 18:42

原帖由 ☆o○踟戀の童話◎●☆ 于 2009-7-20 18:27 发表

有必要嘛 PVP本来就杀人的地方 你说我说错了嘛 要我们真不把他们当回事 就不会叫他们肉了 直接称之为某种爱摇尾巴的动物
话说 阁下如果觉得不开心 请阁下还手 没道理我们抽了你一耳光你还站在原地大声对周围 ...

我不明白现在人的心里都是怎么了
明明是一件错了的事 因为这件事长期存在在一个虚拟社会里就成为了理所应当的事情?
PVP是大家打架的地方 你们杀人是没错 PVP的规矩就是这样 这完全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
这只牵扯到一个字眼 那就是:道德
LZ和朋友们进PVP来玩被你们杀了 好杀了就杀了吧 换个地方 然后你们追着杀 这很合理 是在PVP里面 游戏也没规定说PVP里不许追着杀人的
这就是人与人的不理解了 你站在LZ的角度上会怎么想?
我知道 你会找一群人再杀回去 但是LZ思想里没有这个感念 他们只想着享受快乐游戏 而不是在PVP里追着几个2转杀人的游戏
作者: ☆o○踟戀の童話◎●☆    时间: 2009-7-20 18:42

原帖由 ●ai﹖↗女セ 于 2009-7-20 18:39 发表
ST是很禽兽的没人杀就自己组织自己人杀自己人了

BINGO..还真是这样
有时候我这样的和平人士都被卷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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