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被雷了。。大学生连杀论坛四名版主,只因发帖被删!! [打印本页]

作者: 紫鑫    时间: 2009-6-11 15:07     标题: 被雷了。。大学生连杀论坛四名版主,只因发帖被删!!

开心网转贴看到的。。。。雷了。。。
====================

近日,我国公安计划破获一起国内罕见的重特大连续杀人案件。

犯罪计划周密狡猾,犯罪手法令人发指,犯罪者竟然是重点大学毕业的的高材生!而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则是杀人理由!

陈某(男)只因自己的发帖连续被论坛版主删除,竟花数月制定复仇计划,将该论坛的五名版主一一杀害。

截至案发时已有四名网友受害,剩下的一名女网友也因惊吓过度无法正常生活,目前正在广州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凶手陈某今年23岁珠海人,毕业于广州某重点大学中文系。去年毕业后他与同学们一起开始找工作。可由于他心高气傲,屡屡碰壁,一直未能找到工作。陈某于是自暴自弃,每日在家上网游戏,成了一个标准的“宅男”。

今年一月初,他在某读书网站发表“震惊了”论坛的《侦探爱情科幻穿越故事大连载》一文,被该论坛某版主以“违反小组发言规则”为由删除。

陈某又发帖要求“删我帖子的版主出来自首,解释删帖理由”但该贴又被删除。感觉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的陈某愤懑不已,决心制定复仇计划。他先根据板块简介中的资料,很容易就得到了5名版主网友的ID。之后陈某花费了数月的时间“做功课”(陈某语)。

他详细地收集、整理、分析了这五名版主的兴趣,年龄,性格,职业,甚至手机号码,居住城市等一些私人信息。随后陈某根据自己所掌握到的材料,投其所好,布置了一大批的“马甲”(为隐藏真实身份而创建的帐号)与这五人在网上成为“好友”,逐步掌握了他们的生活情报。

今年四月,陈某认为“功课做得差不多了”(陈某语)。他来到深圳,准备先对板块的总版主M下手。

陈某用马甲在该网站发起了一个针对M兴趣爱好的网友聚会活动。虽然该活动页面显示有二十多名网友都会参加,但其实这二十名网友都是程某创建的马甲(陈某称其为“拟人”),介时真正会前来的只有M一人。不明就里的M只身前来,立刻被陈某控制。

陈某控制住M之后,先对其进行了性侵犯,之后拷问M:是否记得删除过他的帖子。M完全云里雾里的态度让陈某异常愤怒,一气之下将其杀死,分尸抛弃。

在随后短短的一个月中,陈某利用资料与“拟人”,先后用相约烧烤爬山;伪装成快递上门;夜路伏击等手段,杀害了四名版主。

但就在陈某对最后一名女版主拷打,施暴后,正准备杀害之时,公安干警突然神兵天降,破门而入将陈某扭获。

其实就在陈某杀死了第一个版主M之后,警方立刻注意到了网络交友的问题,但由于陈某设置的“拟人”十分“鲜活”(王警官语),很快就让侦破行动陷入了重重迷宫,几乎无法进展。

可天不藏奸,一个意外的发现出现在了第二名被害者身上。警方在她的私密日记中发现了一个叫“TT”的名字。

TT正是陈某专门针对该女版主口味创造的“拟人”,讽刺的是,由于“TT”表演得过于完美,该女版主竟然对他产生了爱慕。

陈某暗自好笑,遂使用TT的身份与该女版主交往起来,两人情投意合几乎要到谈婚论嫁的地步。陈某这才意识到其中蕴含的危险,让TT与该女版主中断了交往。女版主伤心欲绝,遂将两人相识相恋的事情写入了私人日记本中。

就是以这个叫做TT的ID作为突破口,警方顺藤摸瓜,在网络监测中心与安全局的帮助下,最终确定这是一起未完成的连续杀人事件,下一个受害者就是居住广州的版主U。当警方赶到U的住处,正巧撞见了上门行凶的陈某,立即将其扭获归案。

经过一天一夜的突击审问,陈某对杀害四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一出出精巧布局的连环陷阱,让负责审讯的工作人员听得目瞪口呆。可最令警方疑惑的是,陈某并非职业犯罪者,却对杀人后的反侦察处理十分专业,这才让他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视线。

陈某一听之下哈哈大笑,说他处理尸体的办法也学习自该论坛的一篇文章《意外杀人后怎么办》,“可谓取之用之”(陈某语)。

陈某还说,这次失手只是因为自己太着急要复仇,只要再多一点时间,他就可以为通过网络赋予这些“拟人”更完整的人格特征与社会关系,甚至通过虚拟身份证,将这些“拟人”身份转嫁到真实网民的身上。一旦完成,侦破将像“一只跳蚤掉进弥诺陶洛斯迷宫”。

目前警方正对陈某进行精神鉴定,等待着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当记者试图联系该网站工作人员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闭口不谈,保持沉默。但据知情人透露,该事件当时就震惊了网站高层,“全站ID实名制”已经箭在弦上。

编者评:害人害己!随着时间的流失,最痛苦的是陈某的家人!

理性!网络恩怨不必要带到现实社会中!

换位思考下,如果你是版主,一样会有删除,或者误删的可能!

大家都理性点,多点沟通和化解误解!

上网寻找的是快乐,如果造成了很大的痛苦,根本一点都不值得!

[ 本帖最后由 紫鑫 于 2009-6-11 15:17 编辑 ]
作者: 五月LOVE    时间: 2009-6-11 15:15

看完這貼的時候.天下起了大雨- -|||
作者: Cупdì﹎凌    时间: 2009-6-11 15:19

雷到我勒`
作者: zgmfx19a    时间: 2009-6-11 15:20

悲剧啊
作者: 不会游水的鱼    时间: 2009-6-11 15:24

凸...好疯狂的网民...
作者: 醉笔染丹青    时间: 2009-6-11 15:24

这事是编出来的
作者: jjjiceic    时间: 2009-6-11 15: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dhmdhm8888    时间: 2009-6-11 15:28

原帖由 不会游水的鱼 于 2009-6-11 15:24 发表
凸...好疯狂的网民...

鱼太天真了,肯定假的……
作者: 聪明的小笨蛋    时间: 2009-6-11 15:32

老狗,小心了!
作者: 紫鑫    时间: 2009-6-11 15:35

大学生报复版主删帖连杀4人?山寨新闻以讹传讹
2009-04-22 10:27:31
  近日,网上出现广州大学生因报复版主删帖而连杀四人案件的文章,被网友复制转载并在网上传播,不少网友针对该事件发表意见。不过,细心的网友发现,无论从文章内容还是来源来看,该文所写内容都非事实。但在简单的复制粘贴后,其真假逐渐难辨。
  
  近日,在网上一篇千字文章《广州大学生报复版主删帖,计划数月连杀四人》流传。文中称,陈某(男,今年23岁,珠海人,毕业于广州某重点大学中文系)只因自己的发帖被论坛版主删除,竟花数月制定复仇计划,将该论坛的四名版主一一杀死。截至案发时已有四名网友受害,剩下的一名女网友也因惊吓过度无法正常生活,目前正在广州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在中山大学和广外的BBS上,有学生转载该文,随后便有大量回复。“貌似做版主好危险。”有网友说。有人甚至还对凶手进行道德层面的分析,并且提醒网站版主要少删帖。不过,也有网友保持清醒。他们怀疑的原因是“文章连来源都没有”。
  
  在如潮的转载中,记者搜索发现,该文最早出于“菊花日报”的博客,该博客建于2月份,自称“全国发行量第七”,并有诸多调侃性的文章出现。在“报社”的介绍一栏中,首席记者为曹霓马,特约记者杨柝,海外记者沃布帕斯,还有实习记者、通讯员:傅沃城、蒋幽妲、仲阳泰、毛茂朵等。不过,其实这些都应为网友所熟悉的网络名词的谐音,分别是“草泥马”、“羊驼”、“我不怕死”、“俯卧撑”、“酱油男”、“躲猫猫”等。
  
  记者发现,转载这些调侃性的文章的网站,多数都未注明任何提醒。仅有一个网站在文章的最后提醒说:“以上消息未经证实,请读者自行鉴别真假。”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徐静
============
看到有人说假的
去查了下
果然是假。。。的- -
我火星了

[ 本帖最后由 紫鑫 于 2009-6-11 15:37 编辑 ]
作者: 傀儡娃娃    时间: 2009-6-11 15:36

- -这是我看的第3遍了
作者: 23岁的天空    时间: 2009-6-11 15:41

干掉老狗
经过我严密周详的计划
以一根猪大骨把老狗诱骗到窄巷内XXOO后扬长而去

[ 本帖最后由 23岁的天空 于 2009-6-11 15:42 编辑 ]
作者: 迟到の祝福    时间: 2009-6-11 15:44

支持啊。。。
作者: theodore    时间: 2009-6-11 16:18

上次交流区跟老狗掰叱半天的那个人.....
老狗小心了
作者: kid1201    时间: 2009-6-11 16:20

貌似我发过。。。
作者: randia    时间: 2009-6-11 16:21

原帖由 theodore 于 2009-6-11 16:18 发表
上次交流区跟老狗掰叱半天的那个人.....
老狗小心了

某风高月夜的一晚上,小站流行一篇关于老狗被杀的帖子……
作者: theodore    时间: 2009-6-11 17:07

那个人很坚持不懈的开着小马甲跟老狗掰叱....
作者: 水无月玛雅    时间: 2009-6-11 17:13

老狗怎么不出现嘛!老狗不出现没亮点了
作者: luluaiya    时间: 2009-6-11 18:24

lz你奥特了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9-6-11 18:53

老狗。。该不会。。。。
作者: 路西菲爾    时间: 2009-6-11 18:56

似乎..估计..八成... 是那个了..
作者: 23岁的天空    时间: 2009-6-11 21:22

我是来发表声明的
老狗已经被我干掉了
作者: 蔚蓝De痕    时间: 2009-6-11 21:32


作者: 单飞    时间: 2009-6-11 21:41

老狗追悼会。一定要参加。
作者: ____16n★)、    时间: 2009-6-11 23:03

原帖由 23岁的天空 于 2009-6-11 15:41 发表
干掉老狗
经过我严密周详的计划
以一根猪大骨把老狗诱骗到窄巷内XXOO后扬长而去






欢迎光临 浆糊论坛-RO小站 (http://bbs.rohome.cn/)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