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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男子爬树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打印本页]

作者: momo^ ^    时间: 2009-4-15 17:59     标题: 成都男子爬树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成都男子爬树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获刑一年2009-04-15 01:09:00 来源: 华商网-新文化报(陕西西安) 跟贴 1705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李某酒后偷窥女邻居被发现,并承认“我爬上树,确实想强奸她”。法院认为李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新文化报4月15日报道 43岁的李某为人和善,邻居们对他的印象都不错。谁也没想到,这位“好人”因为暗恋邻居刘某,竟引发了一起刑事案。
    据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去年4月17日晚,李某在家喝点酒后,仗着“酒胆”,趁夜翻墙进入刘某家。据李某交待,当他准备进入刘某家客厅时,发现刘某正在客厅看电视。李某赶紧收住脚步,爬上刘某院落中的一棵树伺机而动。
    他在树上艰难度过4个多小时后,天气突变。在一阵电闪雷鸣中,刘某家的院落被照得如同白昼。刘某受惊之下,无意间发现躲在树上的李某。李某情知事情败露,跳下树逃回家中。
    次日早上,李某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带走。
   “我爬上树,确实想强奸她。”面对民警,李某坦白了他爬上树的主观意图,表示愿意接受刑法处罚。警方同时称并没有对其实施刑讯逼供,他是自愿招供的。
    此案近日在新都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从主观上终止了犯罪行为,可对其依法减轻处罚,法院据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缓刑1年。
    获悉此案判决结果后,一些市民对此感到疑虑。
    川**院学院副教授莫晓宇认为,李某爬上刘某家的树,已经接近了刘某,事实上已为实施犯罪创造了条件。从刑法规定上讲,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形态,同样构成了强奸罪。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据《华西都市报》


看看网友评论吧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 ... TE4K5K000120GU.html


女邻居知道自已被偷窥后,异常羞怒,要求警方一定要判他刑

***:爬上树想干什么,是不是想强奸她?
偷看者:不是,我只是喜欢看她,就是想看看她
***:一个大嘴巴,还TM嘴硬,到底是不是想强奸?
偷看者:爷,我真的只想看看,没想强奸她
***:又一个嘴巴,拿起电棍指着他的头:玛勒隔壁的,快说,到底是不是想强奸?
偷看者:别打啦,,,我想强奸她,555555555
***:笔录记上,他爬上树是想强奸女邻居

[ 本帖最后由 momo^ ^ 于 2009-4-15 18:01 编辑 ]
作者: 绝恋牧师    时间: 2009-4-15 18:00


作者: julyd    时间: 2009-4-15 18:02


作者: 喵喵の狗狗    时间: 2009-4-15 18:07

虽然不太懂法,但是至少知道这个肯定是违法的
作者: 下坠    时间: 2009-4-15 18:10

他居然承认那人是自己
作者: 沒有匿名    时间: 2009-4-15 18:12

反正都是强奸罪 应该跳下去J掉再说
作者: 颩啖橒鯖    时间: 2009-4-15 18:13


作者: 搓比比    时间: 2009-4-15 18:16

网易北京网友(124.207.*.*) 的原贴: 1
一个局长插入一位少女的下体,因没射叛个强奸停止;有一个北京来的大官,把一个幼女往男侧里拖,是酒后失德;有一群脑满肠肥的家伙与一些小女孩(不到14岁)强行发生性关系,那是嫖幼女;现在又有一个倒霉的色鬼在树上离受害人十几米的地方把她强奸了!
作者: mndx    时间: 2009-4-15 18:24

那AV女优一天不知道要告多少人中出了
作者: 傀儡娃娃    时间: 2009-4-15 18:26

很好!祝我早点抓住那个偷窥的吧,老娘也要让他进去玩!
作者: 工藤新一    时间: 2009-4-15 18:59

原帖由 傀儡娃娃 于 2009-4-15 18:26 发表
很好!祝我早点抓住那个偷窥的吧,老娘也要让他进去玩!



娃娃...谁把你强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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