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09-2-27 10:56 发表
是哪位版主怂恿或者纵容不良行为。请给出证据 证据确凿的话 投到意见投诉区 管理员会对违规版主作出处理
如果没有证据如此言论 那么你的行为则是属于诬陷版主
请在72小时内提供确切证据以便作出处理
Re: -。-
来自: 半世烟雨
发送到: 迷糊的安安
时间: 2009-2-27 11:07
内容:
原始短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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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短消息: -。-
据我看到的 7314这个人被禁言不止一次了 版主也不是24小时天天在线
既然你公开说版主包庇不良行为 也请你公开提供证据以便作出处理 请发帖至意见投诉区 谢谢
原帖由 看客 于 2009-2-28 15:02 发表
的确,你向我举报过,我也进行了删除回复处理
相对其他版主,我的管理风格是比较倾向于人性化的,不喜欢太多的封禁,因此对于一些轻微的违反版规的回帖(你向我举报的那个帖子,只有“2b”2个字,不带有指向性 ...
原帖由 安心·浅眠 于 2009-3-1 20:22 发表
是不是人身攻击应该还是版主来判断的
其实我觉得半世烟雨说的很像某个故事
阿Q光头走在大街上 路人甲说 灯泡 灯泡 然后阿Q向版主投诉路人甲人身攻击 你说当版主的是不是很为难
2B这词本来也是个查不到 ...
原帖由 蜘蛛最大 于 2009-3-2 12:18 发表
2B不是人身攻击词, 你说贬义词就是人身攻击, 那么我说你长得丑陋, 丑陋也是贬义词, 这是不是要关XHW么?
况且说你2B也是事实, 小尘同学, 大家都认同是你2B, 只有你自己不认同而已, 你那完美的柏拉图式自恋症都 ...
原帖由 半世烟雨 于 2009-3-2 12:13 发表
交流区严禁人身攻击 以上两位警告一次
再犯者按版规禁言
爱总不会是语文学的不好吧?
禁止人身攻击,警告。再犯?
难道不是定义为人身攻击? 笑下~~
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09-3-2 17:16 发表
行了 你自重点 收敛下自己的言行 你说的脑残等词也有引起人身攻击的倾向 第二次警告
如果定义为人身攻击 我直接就关小黑屋了
说不要再犯是不要在警告以后再继续发展成人身攻击 而不是说你人身攻击了我还 ...
原帖由 半世烟雨 于 2009-3-2 19:40 发表
我挺自重的,尊重别人的人我向来不喷,不懂的尊重别人找骂的我也绝不吝惜马甲~
貌似人生攻击只有是和不是,没有什么引起只类的话。
你要说2B是就是,我就不说。
你要说2B不是的话,那我就随便说 ...
原帖由 迷糊的安安 于 2009-3-2 21:33 发表
用刀子捅人只分捅了和没捅
那么拿着刀子满大街晃但是还没捅人的就不该警告和制止了? 一定要放任不管等他们捅了人再抓起来?
这么简单的道理你也不明白吗?
警告可能引起互相人身攻击的行为,删除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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