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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 卖装备,开协查,报假案,被盗号? [打印本页]

作者: fion1210    时间: 2008-11-24 23:32     标题: 卖装备,开协查,报假案,被盗号?

据说现在有一部分人把值钱的东西先卖出去,然后去开协查,报案被盗号,然后装备又可以拿回,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话,请碰到过的朋友留名,说说是哪些人,以后大家也好注意注意!

[ 本帖最后由 fion1210 于 2008-11-24 23:34 编辑 ]
作者: 心酸の浪漫    时间: 2008-11-24 23:58

必须同1IP交易才有效吧
作者: wring    时间: 2008-11-25 09:13

LS的意思不太明白哎
作者: 入夜无梦    时间: 2008-11-25 10:09

- -A要坏人 B是受害人
A卖给B  然后A去报案,A和B不在同一电脑 所以不是同一IP
但是***叔叔 要确定A和B交易的时候是一台电脑上的,才能还你 - -
我是这么理解LSS的
作者: fion1210    时间: 2008-11-25 11:55

迷糊中。。。
作者: aleyquan    时间: 2008-11-25 15:01

很難理解麼..
我試著解析下.....

盜號的是在同一部電腦雙開交易的嘛,開著被盜的號,把東西交給自己的號,這就是IP在同一部電腦.

如果是俗稱的自摸,買家跟賣家不可能是同一部電腦阿.所以就不是同一個IP.這種去報案的是不成立的.

大概是這意思
作者: aleyquan    时间: 2008-11-25 15:02

那個報案成立不成立的說法.是解析那意思.
具體會不會成立我也不知道
作者: ~微笑嘟嘟~    时间: 2008-11-25 15:05

大概意思看明白了- -
作者: tingmin    时间: 2008-11-25 15:52

这种事情很正常的,SY见怪不怪了,之前貌似看见一人卖了后来又要回来了,之后又开始卖了,因为SD的这个黑货定义本来漏洞就是很多的,只要你里面认识人倒卖几次都可以
作者: aleyquan    时间: 2008-11-25 18:02

7樓..你簽名的美瞳也太誇張了吧?
讓我想起之前用手機上網看鬼故事.裏麵描述一人的眼睛:
他的眼睛很詭異,幾乎全是黑色的,沒有眼白.
作者: 程咬金    时间: 2008-11-25 18:14

原帖由 tingmin 于 2008-11-25 15:52 发表
这种事情很正常的,SY见怪不怪了,之前貌似看见一人卖了后来又要回来了,之后又开始卖了,因为SD的这个黑货定义本来漏洞就是很多的,只要你里面认识人倒卖几次都可以

里面认得人还需要倒卖? 直接拿货卖了 朋友

交易ip查的到得 那哪么容易 报案也要写被盗时间段。。。。
作者: 艾草    时间: 2008-11-26 01:15

原帖由 tingmin 于 2008-11-25 15:52 发表
这种事情很正常的,SY见怪不怪了,之前貌似看见一人卖了后来又要回来了,之后又开始卖了,因为SD的这个黑货定义本来漏洞就是很多的,只要你里面认识人倒卖几次都可以


“貌似”“听说”……不能说点肯定的,亲眼看到的?
既然都正常到见怪不怪了,就举点例子来看看究竟谁自摸了。

另外别说里面认识人,“里面的人”拿被盗的东西也是要协查的,这不是SD的规定,SD只是执行者。
卖一次+拿回要2-3个月,还有名誉扫地的风险,换成你你自摸吗?
作者: 程咬金    时间: 2008-11-26 09:12

1楼的只是妄想而已 哈哈  习惯就好
作者: 猫邪    时间: 2008-11-26 09:55

7楼的眼睛好恐怖。。。之前听一个朋友说开协查函要700RMB。。。
作者: wring    时间: 2008-11-26 10:52

开协查不要钱的吧,要钱的都是找别人代开的
作者: tingmin    时间: 2008-11-26 12:42

里面认得人还需要倒卖? 直接拿货卖了 朋友

交易ip查的到得 那哪么容易 报案也要写被盗时间段。。。。 [/quote]

直接做了是查的出来的,盗卖是没有风险的,交易IP网吧多的是,最后被盗时间段写的长一点就可以,只要你这个号不上没有游戏时间怎么查也查出来了.
作者: tingmin    时间: 2008-11-26 13:10

“貌似”“听说”……不能说点肯定的,亲眼看到的?
既然都正常到见怪不怪了,就举点例子来看看究竟谁自摸了。

另外别说里面认识人,“里面的人”拿被盗的东西也是要协查的,这不是SD的规定,SD只是执行 ... [/quote]
执行个鸟,在中国任何事情都是可以不讲程序的.就象你喜欢自摸一样,一天几次也不是很爽吗?例子有没有我相信做过的人自己清楚
这张纸终有一天会捅破的就象当初复制事件一样.
作者: 十字架下的亡魂    时间: 2008-11-26 13:18

自摸不见得有多好

荣誉扫地,要想赚钱去打工

靠卖RO道具来赚的那点钱扣除电费网费还有时间

还不如拿社会救济金的
作者: 艾草    时间: 2008-11-26 16:06

原帖由 tingmin 于 2008-11-26 13:10 发表
执行个鸟,在中国任何事情都是可以不讲程序的.就象你喜欢自摸一样,一天几次也不是很爽吗?例子有没有我相信做过的人自己清楚
这张纸终有一天会捅破的就象当初复制事件一样.


事实拿出来讲你也不信,你的依据就是“老子不相信,中国就是这样”,那就没什么好说了。
负责任地说,协查涵是必经程序,内部人员也许可以提前冻结,取回装备。但是拿回被盗装备一样要开,爱信不信。

“例子有没有我相信做过的人自己清楚” 有什么事情摆证据,讲道理,这种话除了壮个胆耍个无赖,没什么大用。

另外,不是说这情况没有,但非要危言耸听说的多内幕多黑暗,没意思的。
作者: linhuayi    时间: 2008-11-26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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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空中的平行线    时间: 2008-11-26 23:11

钱 真是万能又万恶
作者: 心酸の浪漫    时间: 2008-11-27 02:32

这招以前就想到过 不过必须同1IP交易

至于找朋友买卖后报假案 目前还无法防止
作者: 天空中的平行线    时间: 2008-11-28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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