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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 税务总局将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冷月·影弓    时间: 2008-10-30 12:23     标题: 税务总局将对网络虚拟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批复各地方税务局,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批复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北京地税局:卖虚拟货币收入税率固定为20%

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记者致电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北京地税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


据介绍,目前北京地税局尚未开始对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不过,该局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应该对此加强管理。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这次公布的“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要求,北京地税局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操作办法。(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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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以后虚拟货币受法律保护了?被盗号可以立案了?
作者: 肉质大绵羊    时间: 2008-10-30 12:29

被盗号什么时候不让立案了?
楼主你在做梦- -
作者: 大笨象    时间: 2008-10-30 12:31

嗯  看来以后给盗号可以报案了。。就是不知道 收钱的利索可以带到办案上不。
作者: 末日急速    时间: 2008-10-30 12:31

吸口氧气是不是也要交税了!
作者: 浣熊家    时间: 2008-10-30 12:33

路漫漫。。。
作者: 某貓    时间: 2008-10-30 12:38

原帖由 冷月·影弓 于 2008-10-30 12:23 发表
那是不是以后虚拟货币受法律保护了?被盗号可以立案了?


***义务履行滴,权利是没有滴.
作者: 大笨象    时间: 2008-10-30 12:38

这个东东 让我看到了 淘宝平台的全面征税
作者: bismarck    时间: 2008-10-30 12:39

LZ标题党

应该是: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

国家想抑制网络买卖虚拟货币的行为,也就是说,以后在网上买ROB要多交20%(逃税的除外)
作者: 某貓    时间: 2008-10-30 12:40

其实我不大懂,****如何介入买家和卖家间抽这20%的税.

银行款项汇入,游戏上游戏币交易..

这税要怎么抽呢.

作者: 浣熊家    时间: 2008-10-30 12:40

直接从5173、淘宝之类的扣吧。。。
作者: 完美黄金小强    时间: 2008-10-30 12:44

以后不能用TB交易了?!
作者: heavensara    时间: 2008-10-30 12:45

别人直接交易就是了.这样搞TB之类就要少生意了
作者: yfhan    时间: 2008-10-30 12:48

贪污的钱为什么不上税?
作者: 一只会飞的猪    时间: 2008-10-30 12:51

应该设立起征点比如几百以上,如果连100.200的都要征税那不如找信誉高的汇款买。
作者: 不愿切片的黄瓜    时间: 2008-10-30 12:57

MB就知道收税
经济危机股市跌没了 没见投点资金救市

死了人烧冥币要不要烧20%给他
作者: 看客    时间: 2008-10-30 13:07

连利息税都减免了用来对冲金融危机了
居然还收这个税
在没有健全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的前提下,贸贸然就开始征税,这帮人脑残了?
作者: 十字架下的亡魂    时间: 2008-10-30 13:14

原帖由 肉质大绵羊 于 2008-10-30 12:29 发表
被盗号什么时候不让立案了?
楼主你在做梦- -


以前只是协查而已

既然现在有纳税一说

那么盗窃虚拟账号的行为将在法律上有相应的罪责

犯罪者需要受到法律惩罚

而不是仅仅开张协查函让公司帮你拿回装备而已了

千宝宝之流也许只要被查到真实身份也许会被按照诈骗论处

以上纯属本人YY,不知道会不会有这么一天
作者: 猫邪    时间: 2008-10-30 13:15

通常到正式实施还需要那么两三年的时间……
作者: 十字架下的亡魂    时间: 2008-10-30 13:16

原帖由 看客 于 2008-10-30 13:07 发表
连利息税都减免了用来对冲金融危机了
居然还收这个税
在没有健全法律保护虚拟财产的前提下,贸贸然就开始征税,这帮人脑残了?


如果有相应保护虚拟交易的法律出台,我觉得收税还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20%也太高了,怎么好象遗产税一样……
作者: 拿黄瓜爆你头    时间: 2008-10-30 13:19

脑残法案,除非游戏公司自己独立建一个完善的大型交易平台
作者: 十字架下的亡魂    时间: 2008-10-30 13:22

原帖由 拿黄瓜爆你头 于 2008-10-30 13:19 发表
脑残法案,除非游戏公司自己独立建一个完善的大型交易平台


即便建立也未必用,就好像TB也算一个相对完善的网络交易平台了

又有多少人在用呢,还是有人不喜欢用
作者: 某貓    时间: 2008-10-30 14:05

就算对taobao之类的"监控"也没用的.

我开店不写卖游戏币总可以吧.

玩家之间qq上协调好.然后挂羊头卖狗肉就是了.

作者: 十字架下的亡魂    时间: 2008-10-30 14:16

原帖由 某貓 于 2008-10-30 14:05 发表
就算对taobao之类的"监控"也没用的.

我开店不写卖游戏币总可以吧.

玩家之间qq上协调好.然后挂羊头卖狗肉就是了.


是啊,不可能统一交易平台的

除非废除所有的货币而使用电子货币

那倒可以控制,貌似不怎么现实,至少近10年不太可能
作者: diablocwb5    时间: 2008-10-30 14:17

原帖由 某貓 于 2008-10-30 14:05 发表
就算对taobao之类的"监控"也没用的.

我开店不写卖游戏币总可以吧.

玩家之间qq上协调好.然后挂羊头卖狗肉就是了.

骗子有空子钻了 最后还是哭了买家
作者: dukeze    时间: 2008-10-30 14:19

原帖由 不愿切片的黄瓜 于 2008-10-30 12:57 发表
MB就知道收税
经济危机股市跌没了 没见投点资金救市

死了人烧冥币要不要烧20%给他

烧20%不够吧
作者: 瓦尔希昂    时间: 2008-10-30 14:19

恩,以后卖100WROB要拿20WROB给税务局
作者: 十字架下的亡魂    时间: 2008-10-30 14:26

原帖由 瓦尔希昂 于 2008-10-30 14:19 发表
恩,以后卖100WROB要拿20WROB给税务局


因为有税收的问题

so,ROB:RMB的比例会降么

难道这是SD想出来控制RO物价的新一绝招?

无责任YY下
作者: realran    时间: 2008-10-30 14:34

这和盛大没关系

不过,不知道税务总局的人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虚拟财产还没得道法律认可,就胡乱加税收费

这些人都是拍脑袋出规定的么?
作者: 、﹏奈﹖    时间: 2008-10-30 14:50

收税了之后估计都流行汇款交易不使用淘宝了吧。。。
淘宝交易就拿了20%去,100元有20元就没了。。。
好多人都要考虑用不用交易平台= =
然后骗子又一大堆来了
作者: realran    时间: 2008-10-30 14:51

越想越觉得这个规定太TMD的扯淡!

太扯淡了!!!
作者: 某貓    时间: 2008-10-30 14:56

阿里巴巴一拍胸脯:这钱我出了!
作者: 盛传    时间: 2008-10-30 14:58

这个税务总局局长就是能搜刮,他上任不是让国家税收翻了好多么。
捕蛇者说可以用到现在了。md
作者: loki_7    时间: 2008-10-30 15:04

大家回到以物换物的时代吧!
作者: 2v261    时间: 2008-10-30 15:04

房地产和卖药的这些暴利行业收他们的税不见他们积极,网上那几十几百块的交易收20%的税,真TMD脑抽
作者: magicsc    时间: 2008-10-30 15:19

TB收瓦?
作者: 脆奶虾    时间: 2008-10-30 15:59

很怒.  上班時在網上看到這條消息, 第一反映是對著顯示器噴口水 ..   結果被領導發現, 不但被扣了獎金, 還被罰清潔全辦公室顯示一星期!!!!!      

我能往國稅局扔怒雷強擊+ 隕石 10級嗎!!!!!     [m_找抽]
作者: 十字架下的亡魂    时间: 2008-10-30 16:09

原帖由 脆奶虾 于 2008-10-30 15:59 发表
很怒.  上班時在網上看到這條消息, 第一反映是對著顯示器噴口水 ..   結果被領導發現, 不但被扣了獎金, 還被罰清潔全辦公室顯示一星期!!!!!      

我能往國稅局扔怒雷強擊+ 隕石 10級嗎!!!!!     [m ...


你们领导这么恶心啊

我们领导还和我们一起PS,一起dota

这种事情从来不管,不把机器砸掉就可以了
作者: ㄨ瞬★    时间: 2008-10-30 17:34

原帖由 拿黄瓜爆你头 于 2008-10-30 13:19 发表
脑残法案,除非游戏公司自己独立建一个完善的大型交易平台


+111111111111111*N*N

在法律上虚拟物品没有得到保护,法律没有完善,钱到先收起来了..................
作者: 颩啖橒鯖    时间: 2008-10-30 17:36

收20%?想钱想疯了吧
作者: 、﹏奈﹖    时间: 2008-10-30 17:38

以后玩游戏100元只能当80块钱用了
房地产等部门赚钱行业赚钱赚疯了我看税收也没高到20%
为啥普通老百姓玩个游戏一消费就要收20%
到时候这个税还不是落到老百姓头上
作者: 哭泣的侦探    时间: 2008-10-30 18:07

KUSO的吧
这种征税法打算从哪个口子开始征?
游戏公司?嗯,他们倒是有现实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易记录(商城没作假的话),征起来比较方便
个人玩家?从银行卡直接扣?从游戏里取走虚拟货币?主动报税还远着呢
交易平台?现实物品和现实货币都征不过来呢
何况虚拟货币和虚拟物品还没受到法律保护呢,不然千宝宝同学这种的累计犯案不知道可以在里面蹲几年牢了

[ 本帖最后由 哭泣的侦探 于 2008-10-30 18: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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