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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勒索华硕案”女生将获国家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看客    时间: 2008-10-27 16:02     标题: “勒索华硕案”女生将获国家赔偿

晨报讯(记者白明辉)曾轰动一时的“勒索华硕500万美金”案有了新进展,在看守所
被关押10个月的北京某大学女生黄静,将获得海淀区检察院的国家赔偿。昨天,“华
硕维权联合律师团”的成员律师透露,本周起,黄静还将着手进一步起诉华硕公司,
起诉主要围绕名誉权和赔偿两方面进行。

  “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的律师函记录了事发经过:大学生黄静于2006年2月9日
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异常现象,经过华硕售后几次检
修后,发现该笔记本电脑机内原装正式版Pentium-m760 2.0G CPU被更换为工程测试
样品ES 2.13G CPU,而英特尔公司明确规定其不能用于最终用户产品。黄静发现之后,
委托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多次和解谈判。谈判中,其代理人周成宇提出了要求华硕
公司按照其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此后,华硕公司向警
方报案称其受到敲诈勒索。这导致2006年3月7日当事人黄静及周成宇被刑事拘留并被
批准逮捕。

  黄静在看守所被关押10个月后,2007年11月9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
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昨天20时许,“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主要成员之一的
张平律师向记者核实了黄静即将获得国家赔偿的消息,他称:“目前已经进入了确认
程序,具体获赔的数额现在还无法得知。”据了解,检察院在《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
中指出:“黄静及律师采用向媒体曝光,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问题公之于众的
方式与华硕公司谈判索取赔偿的方式,虽然带有要挟的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胁迫’

有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
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金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
作者: bismarck    时间: 2008-10-27 19:01

国家替Intel和ASUS掏钱了
作者: 肉质大绵羊    时间: 2008-10-27 21:01

受害人不但将获国家赔偿而且已经起诉华硕了
作者: 我来组成头部    时间: 2008-10-27 22:18

国家赔偿才多少点钱……赔偿是因为被冤枉关的10个月,估计才2~3万。在中国还是少干点这种事好……专政!

[ 本帖最后由 我来组成头部 于 2008-10-27 22:21 编辑 ]
作者: bismarck    时间: 2008-10-27 22:42     标题: 回复 #3 肉质大绵羊 的帖子

好~那就看戏吧

等拿到钱并且啊速死发表公开道歉声明才算数
作者: 小白快跑    时间: 2008-10-27 22:48

原帖由 看客 于 2008-10-27 16:02 发表
谈判中,其代理人周成宇提出了要求华硕
公司按照其年营业额0.05%进行惩罚性赔偿,数额为500万美元

0.05%数额是500w美元
那意味着华硕年营业额是100亿美元??!!
10,000,000,000.00 US dollar 啊!
不可能吧?
作者: bismarck    时间: 2008-10-28 13:19

可能啊~

主板出货量最大的是华硕,光这一点就能赚不少~

我怀疑某些组织和机构把华硕的营业额估计小了~

华硕忽悠人的能力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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