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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崔真实之死也许无关网络暴力 [打印本页]

作者: 下坠    时间: 2008-10-10 12:13     标题: [转]崔真实之死也许无关网络暴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10-10    [打印] [关闭]

    一部《红楼梦》,有人看到了淫,有人看到了爱情,有人看到了社会没落。韩国影星崔真实之死,似乎也是如此。很多人看到了网络暴力,有人高呼要跟国际接轨,“限制毫无约束的网络自由”。而最新一期的美国《时代》周刊却剑指韩国社会,“在韩国社会,带着单身女性,尤其是离婚单身妈妈的头衔,那就属于‘贱民阶层’。”并正面抨击韩国媒体,“几乎没有一家媒体,谈及作为一位离婚的单身妈妈生活在保守的韩国社会所承受的痛苦。”
    我比较信服《时代》的说法。崔真实当年因《星梦奇缘》而大红大紫,而后与棒球明星赵成敏结婚,生下一儿一女,但终因家庭暴力而分手。离婚后,“电影及电视制作方都忌讳给她分量重的角色。理由是崔真实是有两个孩子的离婚妈妈。”而她又勇敢地碰触社会忌讳,公开谈论单亲妈妈问题,希望改善社会歧视现状。这更为她带来了麻烦。

    崔真实最后的确是因有人在网络上散播恶意流言而死,但没有整个韩国社会对离婚妈妈的歧视,这些流言可能产生如此巨大威力么?流言这朵恶之花,只有在合适的社会心理土壤上,才能蔓延盛开。网络在这其中不过只是一种媒介质罢了。当年阮玲玉之死,尚没有网络这种东西呢,恶意流言不同样快速传播催逼人命!

    网络暴力问题在国内总是受到特别的重视,呼吁加强管理的音量很大。而作为发达国家中唯一对网络实行实名制的韩国,更是不断地被作为国际惯例加以引证,但实名制在韩国却饱受争议,更被指“韩国的网络政策令人羞愧”,实际施行效果并不佳。

    网络暴力是一个问题,也需要应对。但诚如有法学家所言:网络暴力所涉及的问题,在民法中都可以找到应对,完全不必再引入新法。且网络技术尚在快速变化中,法又怎么立呢?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没有在此问题上立法,显然不是偶然的。韩国毕竟是东方国家,东方的习惯思维就是***管制万能。可我们要明白,对于社会管理而言,绝不仅仅只有***管制一途,还有民间社会的自我管理与个人反省这样的路径可选。

    出了问题,先问社会有什么责任,自己又能做些什么,而不是偷懒地把问题一把推给***就了事。这种自省精神,大约就是《时代》能够看到不一样的崔真实之死的原因吧。
作者: 雀仔。    时间: 2008-10-1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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