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仔细看了遍版规,发现被莫须有的罪名***了一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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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加纳迪欧斯o
时间:
2008-9-2 23:04
标题:
仔细看了遍版规,发现被莫须有的罪名***了一个帖子
可能不经意触犯了什么未公开的条例吧
作者:
迷糊的安安
时间:
2008-9-2 23:07
论危害性而言 损人不利己 > 损人利己
对任何人,都是一样
作者:
我才是真的奶瓶
时间:
2008-9-2 23:07
加纳你那个帖子只能引起无谓的争吵跟漫骂,所以被****了
作者:
o加纳迪欧斯o
时间:
2008-9-2 23:10
的确损人不利己,受教了。不过看见你还出现很开心啊。
暂时没有人进行无谓的争吵跟漫骂,不过真要是发生了我也没有能力控制。***了就***吧。
作者:
看客
时间:
2008-9-2 23:19
讨说法贴貌似也是违反版规的,建议楼主有想法的话可以去意见投诉版反映,谢谢配合
作者:
o加纳迪欧斯o
时间:
2008-9-2 23:22
不用说法。感慨下。
作者:
米花熊
时间:
2008-9-3 09:21
原帖由
o加纳迪欧斯o
于 2008-9-2 23:22 发表
不用说法。感慨下。
自从两次有效的沙发被谐和了两次后 我也很感慨 我发誓 只拿板凳
河蟹与谐和可以变通 所以大家都发“田园谁最牛”
[
本帖最后由 米花熊 于 2008-9-3 09:29 编辑
]
作者:
401150980
时间:
2008-9-3 13: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401150980
时间:
2008-9-3 13: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inkyzhou
时间:
2008-9-3 13:19
谐和。。。
作者:
小小龙儿
时间:
2008-9-3 18:55
版规里第一条就去掉了很多最基本的条理.比如灌水,人参公鸡等.
虽然我认为关键是真写了也未必有人会去遵守.
也就是版规这东西某种程度上大部分人只是用来钻空子的而不是遵守的.
[
本帖最后由 小小龙儿 于 2008-9-3 18:57 编辑
]
作者:
米花熊
时间:
2008-9-4 09:26
如果是我 我会留下这种帖 只要不带脏字 3点看法
1 这种帖有可能会火 对于版面积聚人气有很大作用 我就是因为别人推荐让我看那个帖子 而去了心情区
2 加纳的那个帖 我也观摩了 说实话没看出人身攻击的意思 而且发在心情区 表达自己的心情并没有不妥
3 反而我认为删帖不妥 至少让帖子积累到一定的可删程度 明明白白告诉大家为什么要杀这个帖 拿出证据一二三 心情区 挺好的区 过于谐和了 所以人气总是那么不温不火 如果斑竹变通一下 心情区将是大家最喜欢去的区 是最火热的区
[
本帖最后由 米花熊 于 2008-9-4 0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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