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蹦哒的丸子 于 2008-8-11 08:30 发表
这个例子不恰当 。。。帮老板赚钱了 虽然米平分。。。但是有奖金。。。
陪练中 如果对方提出平分掉宝的东西 - -内 为什么不拿?
但是要摆正心态 别人不提平分的话 这也是正常
原帖由 fengxue1988 于 2008-8-11 14:46 发表
嗯…我在请SG陪练的过程中,一共掉了 2张七彩梦魇,1张七彩地龙,1张恶魔女仆卡,都和SG按市价平分了……
嗯…至今那张恶魔女仆卡,还砸在手里卖不出去…
原帖由 只为卖货而来 于 2008-8-12 00:22 发表
不要混淆概念,是的, 理由我前面有解释,而且很清楚,你可以回顾下~
雇员劳动所产生的成果---》这里仅代表请SG所分的那部分经验。才是SG劳动成果。
而掉落的物品。能算是雇员劳动所产生的成果吗? ...
原帖由 凹凸MAN 于 2008-8-12 01:35 发表
请搞清楚 拖号是拖号 我给你钱你把我等级拖上去 就这么简单
如果我雇个SG陪我打面包 是不是掉奥丁天夹都该平分了?
难道雇佣只存在经验不能算掉宝的?我雇了人 想陪我打什么就打什么
去哪里打事先都会谈好价 ...
原帖由 jujulove 于 2008-8-12 12:04 发表
我是SG,你是SS,我出钱700W/H雇你去打面包,拖我经验顺便打宝,如果打到了天夹,你给我,你干不干?
虚拟游戏无法完全适用于法律规则和社会规则。
当法律规则和社会规则不适用的时候,只能以道德规则来评 ...
原帖由 timeaxis 于 2008-8-12 17:17 发表
第一次找mm陪练的时候,她拿了恶夹和我说不分的,陪练的时候谁捡到就是谁的
自从那次以后,我找人陪练基地,这个规矩从未有人打破过
我只让人陪过基地,没掉过太好的东西。。。我也捡到过几个恶夹, ...
原帖由 千年等一回 于 2008-8-13 18:59 发表
出钱请人陪练,还要分对方宝物,这人不是脑残就是神经病
哪个雇主还要让陪练的开组?
自己开组不设个 物品不分?自作自受。
陪练的价值已经在陪练费里支付了
出什么物品都跟陪练的无关。
陪练的还好意 ...
原帖由 victor 于 2008-8-11 13:07 发表
从法律的角度去说有一下的分析:
根据先占理论,该宝藏属于无主物,谁发现就属于谁。
至于怎么分,你们可以自由约定
如果参照国际法的话,雇佣培练的人可以分到30%的利润,而这30%是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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