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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 有一方面盛大的确过分幼稚:关于黑货! [打印本页]

作者: 费迪南德    时间: 2008-5-20 17:27     标题: 有一方面盛大的确过分幼稚:关于黑货!

我玩了6年网游,还是总的来说对于盛大蛮满意的。
但是对于黑货收回问题,作为一个大公司来说,是个败笔。

通常在当前成熟的网游体制中,被盗了,依靠原始资料找回,这个是最恰当不过了,游戏代理商也明文了玩家帐号不要轻易交易,这是对的!

但是,盛大太热心了。

热心到连号同装备都可以帮你找回,这一步绝对是个大败笔,理由有3

一:形成黑货的根源,就是玩家以什么原因少了什么东西,这个盛大根据什么去了解,根据什么去判断的?就算是真的被盗了,被举报了,这批失物回到了受害者手里,那算是件热

心事,但是策划自己被骗交易出去的呢?或者在……第二条

二:真的被盗了,盛大又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周期里去收回呢?骗子可以以绝对低价最短时间贩卖,然后又可能再被贩卖……可以几经易手,这样,到最后真的损害了另一个玩家

(虽然是贪便宜)。

三:绝对违背网游倡导的公平竞争,公平游戏原则。你在RO里宣布了一条黑货的潜规则,那我们平时做虚拟生意,所经受的压力与恐慌有多大,对于商人来说,惶惶不可终日的感

觉,不如不参与。

我承认,盛大实力强,代理的游戏很精品。至少我觉得比网易策划的好,虽然网易更能赚钱。那是另外回事了,运营商机的把握嘛

  我呼吁,把那2个荒唐的字彻底扔掉。不要再搞什么虚拟宏观调控了,你们这样只会让我觉得更可笑

[ 本帖最后由 费迪南德 于 2008-5-20 18:13 编辑 ]
作者: wusheets    时间: 2008-5-20 17:28

字体太难看,晕了。。。。。。
作者: ,香蕉    时间: 2008-5-20 17:30

字体很大,看得很清楚吖。
作者: 不愿切片的黄瓜    时间: 2008-5-20 17:31

首先 你要搞清楚
你所谓的举报 那是需要协查函的
并不是你说丢了 盛大就认为你丢了
作者: yzxno1    时间: 2008-5-20 17:31

排版好点估计会有更多人共鸣
作者: OOXXの心    时间: 2008-5-20 17:31

盛大做的很好了。
搜狐的游戏被盗不管的,黑货人人抢着买。
作者: -_-|||    时间: 2008-5-20 17:43

SD是告诉你,自己去商城拖洞装,自己去商城拖铝,自己去龙先生敲

这样绝对不会被回收
作者: victor    时间: 2008-5-20 17:44

没事情做到10全10美...
如果盛大不给人家找回装备..那么..丢装备的玩家呢...
作者: LimYohwan    时间: 2008-5-20 17:56

没有办法哦。。。在现实中,买赃物也犯法的,如何判断是赃物,就是这个东西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
作者: 费迪南德    时间: 2008-5-20 18:08

原帖由 victor 于 2008-5-20 17:44 发表
没事情做到10全10美...
如果盛大不给人家找回装备..那么..丢装备的玩家呢...

啊猫家丢了只猫,啊狗家丢了只狗,是不是都要中央帮你找回来?
我写的很清楚,盛大这方面就是没网易成熟,他的好心反而得不到好的结果
作者: 费迪南德    时间: 2008-5-20 18:12

一个强有力的虚拟网游,里面的运营勘比现实的流通。
权衡利弊,
这点你们看懂了么?
梦幻西游,装备被盗,被人摆摊出售,只能引起玩家之间的反响,
RO,盛大还插只脚进来。
你一插,篓子都出来了,买黑货的人被收光,循环导致畸形。
作者: 达芬奇密码    时间: 2008-5-20 18:15

(其实楼主想表达的意思是自己某次买到黑货且被回收很不爽吧....)
作者: 费迪南德    时间: 2008-5-20 18:21

原帖由 达芬奇密码 于 2008-5-20 18:15 发表
(其实楼主想表达的意思是自己某次买到黑货且被回收很不爽吧....)

如果我说是,那你肯定心里很爽吧,说否,肯定无比郁闷吧。
你这样的水回复,对于真的讨论此帖没任何意义,出门往右拐谢谢
作者: 费迪南德    时间: 2008-5-20 18:23

原帖由 LimYohwan 于 2008-5-20 17:56 发表
没有办法哦。。。在现实中,买赃物也犯法的,如何判断是赃物,就是这个东西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

我若是缺钱时,刷喇叭低价甩我商城买的物品,算是赃物么?
作者: 费迪南德    时间: 2008-5-20 18:26

楼主我想表达的只为一个,区里那么多的人对黑货的不满与发泄,我就是找源头!
如果楼下的想消遣或是讽刺的请另开一帖针对我谢谢,
因为我不想针对你们,我讨论的只对这事不对二百五!
作者: OOXXの心    时间: 2008-5-20 18:31

楼主,你得明白一点,现在就算盗号骗东西,也没有法律会制裁。
盛大所能做到的,仅有这样一点点了。
作者: 新陈代谢    时间: 2008-5-20 18: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全都不见了    时间: 2008-5-20 18: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uyua    时间: 2008-5-20 18:34

找源头?盗号的呗。。。他们要盗号难道SD有办法?SD只是做他能做的。。。错在哪儿了。。。抓人?找大盖帽去
作者: 浣熊家    时间: 2008-5-20 18:35

请问16楼的小尘同学。。
你认为每天社会上发生的这些偷窃、抢劫、凶杀。。都是可以防止的吗?
作者: LimYohwan    时间: 2008-5-20 18:37

原帖由 费迪南德 于 2008-5-20 18:23 发表

我若是缺钱时,刷喇叭低价甩我商城买的物品,算是赃物么?

这个没有绝对的,当然黑货也可能以正常价格卖出然后被收回,我想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圆满解决吧。。。如果网络游戏运营商要对每一起盗窃事件进行完美处理,需要多少人力呢?
最主要还是小偷和骗子最可恨吧。。。
作者: 晓娜    时间: 2008-5-20 18:40

原帖由 新陈代谢 于 2008-5-20 18:32 发表
一个好的代理.因该做的是.

怎么防止被盗.而不是被盗后的补救.

被盗损害是一个玩家的利益. 而SD的处理手段.损害的是2个以上玩家的利益.


你强
防止被盗是代理的事情吗?
作者: LimYohwan    时间: 2008-5-20 18:44

其实如果有效防止被盗,运营成本肯定比盗窃后的处理要低,但是这个是需要开发商配合,我认为不是SD不想而是力不从心吧。。。再有一点就是预防也不可能是万能的。。。偷和骗也还是会存在
作者: 达芬奇密码    时间: 2008-5-20 18:46

原帖由 费迪南德 于 2008-5-20 18:21 发表

如果我说是,那你肯定心里很爽吧,说否,肯定无比郁闷吧。
你这样的水回复,对于真的讨论此帖没任何意义,出门往右拐谢谢


你很爽那你说话干啥那么冲迈~

别忘了被盗号的是受害者, 购买赃物被回收的消费者也是受害者, 但你只着重强调后者而指责盛大的不是, 我以上的推理难道没逻辑性迈?
作者: 费迪南德    时间: 2008-5-20 18:48

还请认真看完3条内容,客观不客观,我也只能这样表达了/
好了不关注了,睡觉
作者: LimYohwan    时间: 2008-5-20 18:48

楼主睡的好早啊
作者: BD.xiaoxiao    时间: 2008-5-20 18:50

完全看RP~买到脏货(黑货),自认倒霉咯!
作者: 全都不见了    时间: 2008-5-20 18: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iaolieren    时间: 2008-5-20 18:59

原帖由 费迪南德 于 2008-5-20 18:12 发表
一个强有力的虚拟网游,里面的运营勘比现实的流通。
权衡利弊,
这点你们看懂了么?
梦幻西游,装备被盗,被人摆摊出售,只能引起玩家之间的反响,
RO,盛大还插只脚进来。
你一插,篓子都出来了,买黑货的 ...

结合9楼一看,LZ原来认为什么都不管的网易比较成熟
作者: 达芬奇密码    时间: 2008-5-20 19:15

1. 拿协查函策划被盗假戏,你是指长期性质的么,起码现在没一个骗子敢这么做,毕竟自己真实身份要在盛大或者公安部门备案,加上这种骗术很明显:
(1)时间一场被盗物品名单重复那几样 (2)成本利润小(别忘了协查函的成本)

骗术为求长期可行性的几点:(1)非固定IP的考虑 (2)非真实人员固定索取回收的考虑 (3)还要跟公安部门长期打交道(为了个网络游戏这样做的人我只能说勇气实在可佳)

2. 一件盗号事件, 利益损害者最终只有一个人, 要么是被盗号的玩家(不去纠结被盗物品放任),要么是购买黑货的玩家(被盗者出示协查要求回收物品)

即使盛大不管被盗的事,骗子也是有利润。而购买赃物的玩家利益自然得不到保障,现实社会你去以非正规渠道买辆自行车也看不出是不是偷来的。

3. 盛大只不过把这条潜规则从现实社会引用到虚拟世界了, 如果这是你抗愤的理由话,我建议楼主能先把现实社会的这条潜规则推翻,我想很多人都会感激你的


分析都不会分析, 每条只是针对购买黑货的受害者, 那么片面的言论还敢谈权衡利弊, 大悲剧
作者: o○暖暖○o    时间: 2008-5-20 19:23

买到黑货的自认倒霉,那被盗号,被骗东西的怎么不自认倒霉?
我觉得***管的不应该只是帮忙追回东西,而是要把盗号者绳之以法!
至少要处罚金吧!
买到上千块钱黑货的人也不是没有,并不是什么图便宜,我就在小鸡头市场价3000的时候2600收到过,并且不是黑货。当然SD也是为了维护玩家的利益,我们都应该理解。但是买到黑货的人真的很无辜啊~大家应该有点同情心吧
作者: oscartutu    时间: 2008-5-20 19:25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如何判定是被盗,
如果是自己主动交易给别人,那还能去开协查函吗?主要看ip吗?
作者: 蜡笔    时间: 2008-5-20 19:54

原来不管是好事...嗯嗯
怎么防止被盗呢?
谁叫那么多人上A网咧(邪笑)
那么多人乱DOWN东西咧...
作者: 蜡笔    时间: 2008-5-20 19:55

原帖由 o○暖暖○o 于 2008-5-20 19:23 发表
买到黑货的自认倒霉,那被盗号,被骗东西的怎么不自认倒霉?
我觉得***管的不应该只是帮忙追回东西,而是要把盗号者绳之以法!
至少要处罚金吧!
买到上千块钱黑货的人也不是没有,并不是什么图便宜,我就在 ...

请问怎么确认是谁盗号,谁不是呢
作者: o○暖暖○o    时间: 2008-5-20 20:06

这个问题应该警方去调查
也不是没有这种案例
作者: 苹果是用来咬的    时间: 2008-5-20 20:15

如果A和B窜通好,由B卖了A的装备后大家分钱,A再去开协查拿回装备,这样的案例不是没有,SD又是帮了谁呢?
LZ表达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作者: 15043253649    时间: 2008-5-20 20:29

等装备都绑定了,交易不了,大家就都高兴了.
作者: yanzonkic    时间: 2008-5-20 21:21

要禁黑货,在物品外形上加上标记,或者禁止交易,不就可以吗?这个很难吗?
作者: -_-|||    时间: 2008-5-20 21:22

原帖由 达芬奇密码 于 2008-5-20 18:46 发表


你很爽那你说话干啥那么冲迈~

别忘了被盗号的是受害者, 购买赃物被回收的消费者也是受害者, 但你只着重强调后者而指责盛大的不是, 我以上的推理难道没逻辑性迈?

你太浆糊了...
作者: 浣熊家    时间: 2008-5-20 21:23

原帖由 yanzonkic 于 2008-5-20 21:21 发表
要禁黑货,在物品外形上加上标记,或者禁止交易,不就可以吗?这个很难吗?


很难,你得让重力社把RO系统重新写过。
作者: -_-|||    时间: 2008-5-20 21:23

原帖由 yanzonkic 于 2008-5-20 21:21 发表
要禁黑货,在物品外形上加上标记,或者禁止交易,不就可以吗?这个很难吗?

去信重利蛇,谢谢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8-5-20 21:31

原帖由 新陈代谢 于 2008-5-20 18:32 发表
一个好的代理.因该做的是.

怎么防止被盗.而不是被盗后的补救.

被盗损害是一个玩家的利益. 而SD的处理手段.损害的是2个以上玩家的利益.

为什么是2个

如果一个人被盗去报了案,盛大管了,东西追回了
利益受损的是买到黑货的,或者是盗号还没来得及处理的

如果被盗了不报案或者盛大不管,那么利益受损的则是被盗的

不管盛大管不管,都有一方利益受损

盛大不管利益受损的永远是被盗者
盛大管了那么利益受损的不光是买到黑货的,还有可能是盗号的没来得及出手的也

相比以上2点,盛大管了才是正确的做法
就算你买到黑货了如果被盗的没报案你照样不会有损失
作者: oscartutu    时间: 2008-5-20 21:38

被骗了,交易了,和被盗了好像不是一个概念把。这个肯定是要区分开的,不然谁还敢买jp东西?
卖家都说自己是被盗的。。。那怎么办?
作者: rohome123    时间: 2008-5-20 21:38

大家素质上去就可以了,其他的都别期望了。
作者: 全都不见了    时间: 2008-5-2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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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ckup    时间: 2008-5-20 23:05

完全赞同LZ的的观点,被盗号的只能怪自己没做好保护账号,然道要一个无辜的人替你承担责任?更何况游戏中的物品买卖是种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难道什么东西都要自己打自己弄?不知道SD开协查收钱不,如果收钱那它这种不合理的方式目的很明显!
作者: 月野小阿兔    时间: 2008-5-20 23: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o○暖暖○o    时间: 2008-5-20 23:13

同意楼上的~至于35楼说的那种情况,也太。。。。那大家都这样 不是都发财了?
不过开协查函好像也要不少钱的,所以一般的装备都不值得这么费尽心机。传统倒卖高级装备,然后说自己被盗了,盛 大会相信吗 毕竟也要有证据
作者: o○暖暖○o    时间: 2008-5-20 23:15

贪小便宜。。。游戏里正常交易怎么叫贪小便宜呢?商城的东西有多贵你又不是不知道!尤其是D装备,要你买 你会买吗?
那你这是
作者: 看客    时间: 2008-5-20 23:16

原帖由 费迪南德 于 2008-5-20 17:27 发表
我玩了6年网游,还是总的来说对于盛大蛮满意的。
但是对于黑货收回问题,作为一个大公司来说,是个败笔。

通常在当前成熟的网游体制中,被盗了,依靠原始资料找回,这个是最恰当不过了,游戏代理商也明文了 ...

法盲真可怕
关于黑货的处理,完全是按照民法的规定来执行。
作者: backup    时间: 2008-5-20 23:18

民法?第几章?第几条?
作者: 看客    时间: 2008-5-20 23:21

原帖由 backup 于 2008-5-20 23:18 发表
民法?第几章?第几条?

关于赃物的追回制度,这个你自己google一下就知道了
大学的公共课——法律基础课里面典型的案例和考点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8-5-20 23:25

原帖由 月野小阿兔 于 2008-5-20 23:09 发表
4个关系群:①被盗者 ②盗号者 ③买黑货的 ④盛大

①活该,自己不管好自己帐号,被盗理应自负责
②无耻,贱到底了
③也活该,谁让贪小便宜了,商城有正宗货不买-
④多管闲事,骗玩家钱,最Xx就它

还是换个比方吧
你有辆车被偷了
1你活该,自己不看好自己的车,被偷了理应负责
2偷你车的人无耻
3买到赃车被查到的没收的活该,店里有不买,贪小便宜
4公安机关帮你查那是多管闲事

[ 本帖最后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8-5-20 23:28 编辑 ]
作者: -_-|||    时间: 2008-5-20 23:31

原帖由 看客 于 2008-5-20 23:16 发表

法盲真可怕

纯引版主不会被XHW..
作者: backup    时间: 2008-5-21 00:02

有些东西商城里没卖,而且52楼那个买车的例子不当,买2收车也有成规的交易渠道你能知道买的是不是赃车!而在游戏中你却无法知道你所要购买的是不是黑货!这是本质上的区别,难道你在游戏中从不交易?
作者: backup    时间: 2008-5-21 00:05

有些东西商城里没卖,而且52楼那个买车的例子不当,买2收车也有成规的交易渠道你能知道买的是不是赃车!而在游戏中你却无法知道你所要购买的是不是黑货!这是本质上的区别,难道你在游戏中从不交易?
作者: -_-|||    时间: 2008-5-21 00:06

原帖由 backup 于 2008-5-21 00:05 发表
有些东西商城里没卖,而且52楼那个买车的例子不当,买2收车也有成规的交易渠道你能知道买的是不是赃车!而在游戏中你却无法知道你所要购买的是不是黑货!这是本质上的区别,难道你在游戏中从不交易?

从现实中你能知道刚买的自行车是不是被盗的?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8-5-21 00:12

原帖由 backup 于 2008-5-21 00:02 发表
有些东西商城里没卖,而且52楼那个买车的例子不当,买2收车也有成规的交易渠道你能知道买的是不是赃车!而在游戏中你却无法知道你所要购买的是不是黑货!这是本质上的区别,难道你在游戏中从不交易?

按你这么说
偷来的车都是偷车的人自己在开了
作者: hfmouse    时间: 2008-5-21 00:45

唉,其实说代表公正的讨说法的往往只代表了某一集团的利益,当自己变成另一集团时,自然言论也不同了

在上面的1,2,3,4中

你不会是4,也希望不会是2,那么在你是1或3的时候,4将会是被你尊为救星的青天或是被你鄙视到极点的白痴

[ 本帖最后由 hfmouse 于 2008-5-21 00:47 编辑 ]
作者: hfmouse    时间: 2008-5-21 00:48

如果楼主你被盗了很重要的装备,不知道你会莞尔一笑,一笑而过呢,还是会找公安部门开协查函呢
作者: wuyua    时间: 2008-5-21 00:56

原帖由 backup 于 2008-5-21 00:05 发表
有些东西商城里没卖,而且52楼那个买车的例子不当,买2收车也有成规的交易渠道你能知道买的是不是赃车!而在游戏中你却无法知道你所要购买的是不是黑货!这是本质上的区别,难道你在游戏中从不交易?

请使用正规渠道:SD商城
作者: 尘烟雨    时间: 2008-5-21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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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尘烟雨    时间: 2008-5-21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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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达芬奇密码    时间: 2008-5-21 01:28

我只能说........

不能做好人啊.....

好人被批斗的典型案例, 看客帮忙加精置顶, 谢谢
作者: wuyua    时间: 2008-5-21 01:34

笑 SD管盗号都有罪了。。。
作者: -_-|||    时间: 2008-5-21 01:41

原帖由 达芬奇密码 于 2008-5-21 01:28 发表
我只能说........

不能做好人啊.....

好人被批斗的典型案例, 看客帮忙加精置顶, 谢谢

达达你是好人


唰,卡片送出
作者: 尘烟雨    时间: 2008-5-21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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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_-|||    时间: 2008-5-21 02:17

啊!回来了!!!!!
作者: 尘烟雨    时间: 2008-5-21 02: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AKATA    时间: 2008-5-21 08:30

贼不抓的话  脏只会越来越多
作者: wuyua    时间: 2008-5-21 09:40

喷了 您还真当SD是条子局?他有权利抓谁来着?叫一游戏代理公司抓贼 我也还真第一次听说
作者: ,香蕉    时间: 2008-5-21 09:45

內也是sd的事情了,,管得著么我们,
作者: GFS256    时间: 2008-5-21 09:57

有些东西商城里没卖,而且52楼那个买车的例子不当,买2收车也有成规的交易渠道你能知道买的是不是赃车!而在游戏中你却无法知道你所要购买的是不是黑货!这是本质上的区别,难道你在游戏中从不交易?


+1,符合逻辑的第三类类比法。
作者: 费迪南德    时间: 2008-5-21 10:13

原帖由 看客 于 2008-5-20 23:16 发表

法盲真可怕
关于黑货的处理,完全是按照民法的规定来执行。

1:关于学历,你不一定比我高。大学里都是普法的
2:关于黑货的处理,完全按照民法的规定来执行,你还真有法可依了是不,
照你这样说,我PVP里A死个个人,是不是要按照刑法来执行,虽然我这样说过了,但是虽然虚拟与现实有着相同之道,但是始终是虚拟的模式,你要按照完全本本的现实来做,网络游戏的本质实现不了。
3:关于盛大与你,传奇,RO等都是SD旗下运营网游,都存在名词黑货,梦幻,WOW都是其他运营公司代理,不存在名词黑货。是不是丁磊书读的少的缘故,跟我一样是法盲?显然不是,他们考虑的是在大的框架内,除了重大BUG问题与帐号问题,尽量不去引响游戏的玩家自主协调与发展,过多的参与,则是游戏的倒退。

你这样说,只会给我一点理解,我是,丁磊与其他CEO都是法盲,你跟陈天桥不是法盲而已。
作者: 达芬奇密码    时间: 2008-5-21 10:39

不懂,太深奥了, 低学历的飘过
作者: -_-|||    时间: 2008-5-21 10:58

原帖由 费迪南德 于 2008-5-21 10:13 发表

1:关于学历,你不一定比我高。大学里都是普法的
2:关于黑货的处理,完全按照民法的规定来执行,你还真有法可依了是不,
照你这样说,我PVP里A死个个人,是不是要按照刑法来执行,虽然我这样说过了,但是虽 ...

除了看到你列举"不作为"的网游以外,你还引据了什么?说出了什么?空泛的措词下你除了扭曲事实和依据以外还有何表述?
作者: 金色疋杀地藏    时间: 2008-5-21 11:05

原帖由 费迪南德 于 2008-5-21 10:13 发表

1:关于学历,你不一定比我高。大学里都是普法的
2:关于黑货的处理,完全按照民法的规定来执行,你还真有法可依了是不,
照你这样说,我PVP里A死个个人,是不是要按照刑法来执行,虽然我这样说过了,但是虽 ...

看了这句话,那么爱钻牛角尖的真可怕,学历真高,学校真好
我靠,楼主就是以前说过AB有属性的那个

[ 本帖最后由 金色疋杀地藏 于 2008-5-21 11:07 编辑 ]
作者: xggold    时间: 2008-5-21 11:07

原帖由 o○暖暖○o 于 2008-5-20 19:23 发表
买到黑货的自认倒霉,那被盗号,被骗东西的怎么不自认倒霉?
我觉得***管的不应该只是帮忙追回东西,而是要把盗号者绳之以法!
至少要处罚金吧!
买到上千块钱黑货的人也不是没有,并不是什么图便宜,我就在 ...

市场价1800小鸡头 1900急收买到黑货的人飘过~
作者: -_-|||    时间: 2008-5-21 11:10

梦幻面对被盗号的玩家,不作为,不为其取回被盗物品,因此完全无黑货危机,但是这种不作为值得鼓励吗?

梦幻没有黑货是因为没人查,黑货的来源是什么?盗号
梦幻没有盗号吗?
http://tech.163.com/07/0905/14/3NKPS75F000915BF.html

别人那CEO也表示了在国家法律中,虚拟财产与现实中的财产同样收法律保护

盛大为玩家的虚拟财产负责了,在你的眼中成了幼稚
网易的不作为,是你眼中的负责

很好很强大
作者: xggold    时间: 2008-5-21 11:10

究竟LZ想呼吁什么呢?
作者: 卡比兽    时间: 2008-5-21 11:13

搜索了下楼主的贴子,弱弱地问下,您是小尘哥的徒弟吗

小尘哥也是高学历,结果也被众人所指,您也是高学历,结果也被众人所指

这儿RO交流区大学生少,希望楼主再接再厉
作者: -_-|||    时间: 2008-5-21 11:15

原帖由 xggold 于 2008-5-21 11:10 发表
究竟LZ想呼吁什么呢?

LZ明显是买了黑货不想别回收的


也许上次南门被盗物品甩卖事件中LZ就是买了肯定是黑货的人们其中之一
作者: chunt    时间: 2008-5-21 11:18

激情帖..
作者: 星月々交辉    时间: 2008-5-21 11:21

推测:
1 楼主希望SD什么都表管,偷还是被偷,玩家自己解决。SD专心负责让游戏不要那么卡就行了
2 楼主希望SD入股公安部,这样SD也能有权限去抓盗号的人
作者: 莎拉公主    时间: 2008-5-21 11:36

原帖由 卡比兽 于 2008-5-21 11:13 发表
搜索了下楼主的贴子,弱弱地问下,您是小尘哥的徒弟吗

小尘哥也是高学历,结果也被众人所指,您也是高学历,结果也被众人所指

这儿RO交流区大学生少,希望楼主再接再厉






哇,发现可爱的卡比兽。。。。
作者: 华丽的2D    时间: 2008-5-21 11:39

观望下
作者: 0o暗夜蓝星o0    时间: 2008-5-21 11:43

WZ de LZ
作者: 暗部loli控    时间: 2008-5-21 12:23

都是有两面性的 事实如果变成LZ所说的
也不见得比现在的状况好哪里去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8-5-21 12:24

等LZ丢了上千甚至上万的装备他就不会这么说了
作者: star2033    时间: 2008-5-21 12:36

人果然都是自私的啊 虽然也买到过黑货,我只觉得玩家该举报黑货更及时点,SD处理的也快点才是真的
什么都不管才真是幼稚
作者: -_-|||    时间: 2008-5-21 12:49

原帖由 还没想好名字 于 2008-5-21 12:24 发表
等LZ丢了上千甚至上万的装备他就不会这么说了


LZ早日被盗号
作者: 莎拉公主    时间: 2008-5-21 13:01

终于知道为什么有很多人买高级装备不是直接TB交易而是先预定
作者: 金色疋杀地藏    时间: 2008-5-21 13:02

怎么没人说我可爱啊
作者: njs021    时间: 2008-5-21 13:04

二:真的被盗了,盛大又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周期里去收回呢?骗子可以以绝对低价最短时间贩卖,然后又可能再被贩卖……可以几经易手,这样,到最后真的损害了另一个玩家

(虽然是贪便宜)。
这个也未必是贪便宜,首先买家是通过正常交易手段取得的虚拟物品.
有人会说:明显低于公允价值算是收脏行为!
那么我就要问了什么是公允价值?
有人卖有人买,买卖1达成,那么这个价值就是公允价值!举个例子:现在拉链卡是2000W张挂店价格,收也许能收到1800的---但是很少,那么有人挂了把+7骑兵[3拉链]6000W是黑货,如果第三方玩家拉了这把骑兵,算是贪便宜故意买黑货还是属于正常手段取得?
我认为官方故意将损失转移到第三方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被盗的玩家固然可怜,但是他们属于非主要过失方----因为至少他们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虚拟物品和帐号,但是第三方玩家根本没错,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作者: 24950058    时间: 2008-5-21 13:06

原帖由 ||| 于 2008-5-21 11:10 发表
梦幻面对被盗号的玩家,不作为,不为其取回被盗物品,因此完全无黑货危机,但是这种不作为值得鼓励吗?

梦幻没有黑货是因为没人查,黑货的来源是什么?盗号
梦幻没有盗号吗?
http://tech.163.com/07/0905/14/3NKP ...





+1

很有道理.
作者: oscartutu    时间: 2008-5-21 13:06

请报过案的朋友说下,你要开协查函,除了提供你自己的资料外,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你要让别人相信你是被盗的,你总要有点铁证把,
你自己主动交易别人,拿了钱再报案。。。你把别人都当傻子阿。。
这手法这么容易做,大家都干这个发财算了。。
别打宝了,买几件极品,无限重复。。。。
就会获得极品*N的ROB。。。。LZ就是想表达,如果这样做,SD都要管,反而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
是这个意思吗?
作者: 还没想好名字    时间: 2008-5-21 13:10

买到赃物要上缴
可以向卖你的人要求赔偿
据说法律上叫追偿权

作者: 莎拉公主    时间: 2008-5-21 13:13

原帖由 njs021 于 2008-5-21 13:04 发表
我认为官方故意将损失转移到第三方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被盗的玩家固然可怜,但是他们属于非主要过失方----因为至少他们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虚拟物品和帐号,但是第三方玩家根本没错,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照你这么说,别人被偷了手机,那个被偷的手机又被倒卖了

然后失主去报案,最后公安人员把手机物归原主还有错咯?

那个被倒卖的手机上也没写“黑货”两个字,被查出来还不是照样没收并且交还给失主
作者: njs021    时间: 2008-5-21 13:16

原帖由 金色疋杀地藏 于 2008-5-21 11:05 发表

看了这句话,那么爱钻牛角尖的真可怕,学历真高,学校真好
我靠,楼主就是以前说过AB有属性的那个


不懂了吧,无属性也是一种属性~~
作者: oscartutu    时间: 2008-5-21 13:17

咋没人理我啊!!!!
我始终在强调一个问题,被盗和被骗不是一个概念阿,
别混淆了,被盗当然要被追回,被骗得该怎么办?
很难确定是赠送还是诈取,无法提供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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