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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有没有对交通法比较了解的? [打印本页]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4:22     标题: 求助~有没有对交通法比较了解的?

事情是这样地.昨天下班路上,与一名62岁老头撞上.. 我是红色 他是蓝色

我一直内线直开....  那老头骑车 捆了很多木头。..然后在我外线 转弯与我相撞

他转弯不做任何提示.我在之前也按喇叭,他无反映.. 突然个转弯..他就撞我车上 倒地上了.

  给他CT片子都拍过了 一切正常  医生说要么就是韧带问题 已经开药给他了

现在他装死...说腰疼 起不来

应该怎么办~~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4:24


作者: 海藻~    时间: 2008-1-25 14:26

你也装死 说他撞你 你这疼那疼的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4:28

现在装已经来不及类,...早知道当时我也摔下来.....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4:30

操 说了半天也没听懂 你开车还是怎么着 那老头是骑摩托还是自行车 什么叫捆了好些木头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4:32

我开电瓶车..他骑自行车.他车上捆了老多木头...
作者: 蜡烛鞭三郎    时间: 2008-1-25 14:35

就不收你咨询费了

你在他内线的话应该不是机动车吧?是助动车?

还有当场有没有***处理?有没有备案 是怎么定性的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4:36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14:32 发表
我开电瓶车..他骑自行车.他车上捆了老多木头...

交通法是学汽车必须了解的
至于非机动车的纠纷 好像不适用 别问为什么 法制不健全
如果你报警了 托人看看能不能把***的事故鉴定改成对你有利的 然后跟老头死磕 就不给钱让丫去法院起诉你

如果你没报警 私了的 那你只能跟老头说点好的 当然你也可以跟丫死磕 反正无非就是花钱的事
按理说你已经仁至义尽了 丫要玩混蛋你就跟他耗上了

这种事你赶上了肯定生气 不过没办法
谁让你当初不跑呢 混蛋社会玩混蛋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4:40

我在内线 我是电瓶车(算自行车类的吧)  他就是自行车


有备案的,***来了   ***的意思是 带他去看病,要么赔点钱

那老头狮子大开口要500 我们不给  带他去医院 然后CT片子都拍过,一切正常

然后今天下午2点,***让我们去受理中心 我爸爸已经去了,  现在那老头说站不起来,躺在那

我比较急..所以想了解下,有没有什么帮助~~~
作者: 蜡烛鞭三郎    时间: 2008-1-25 14:41

那老头狮子大开口要500 我们不给  
带他去医院 然后CT片子都拍过,一切正常

不用怕 有当天的医院折证明在就行了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4:42

原帖由 小黑屋 于 2008-1-25 14:36 发表

交通法是学汽车必须了解的
至于非机动车的纠纷 好像不适用 别问为什么 法制不健全
如果你报警了 托人看看能不能把***的事故鉴定改成对你有利的 然后跟老头死磕 就不给钱让丫去法院起诉你

如果你没报警 私 ...



我当初没想到,他会这样,因为我知道,只是和我擦了下,他摔下来而已,我想过去说下对不起,扶起来,就算了

没想到他....躺那不起来了。..  一开始说腿疼...***来了说,腿没问题。腰不好..
作者: ∽≯轻≮∽    时间: 2008-1-25 14:44

现在的老头老太怎么都这德行啊。。。

老而不死谓之-----------贼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4:46

貌似是个收垃圾的老头

..还把大前门掏出来,问我要不要抽。..我干...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4:49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14:40 发表
我在内线 我是电瓶车(算自行车类的吧)  他就是自行车


有备案的,***来了   ***的意思是 带他去看病,要么赔点钱

那老头狮子大开口要500 我们不给  带他去医院 然后CT片子都拍过,一切正常

然后今天下午 ...

别急 你越着急越没用 让你老爸处理这种事吧
可以买点东西去医院给老头300了事 丫要没完没了就陪他玩
本来就没多大的事 去法院起诉丫也捞不着什么 你觉得没有伤残鉴定法院能判你什么
这种民事纠纷法院没准都不予立案 把你给老头花的钱的收据留好 万一打官司你有证据 包括买东西的 你的务工费 车票 医院的药费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4:52

恩..好的.谢谢                    


他儿子昨天晚上还打我手机....威胁我....

因为当时看好病,把药给他们 我和我妈就走了。.没送他们回家..我觉得没必要...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4:56

我原来也遇见过一次同样的事 公共汽车急刹车踩了一女孩的脚
女孩不依不饶告诉走不动道了 说肯定是骨折了 我就操 真骨折你丫早一边打滚去了
跟着去医院那女的叫了一帮人 什么七姑子八姨子的 她爸假NB非说要找人打我
不就想讹钱么 我当时就说 看了有毛病我管没事那你丫就是坑我 跟你丫死磕
CT照完了屁事没有 大夫看了下说瘀伤都没有 药都没开
那SB老爸非说不行 我说大夫都说没事了你还想怎么着 然后自己就打车走了
最可笑的是丫居然也打车跟着我 直接打电话找了帮哥们 找了个小胡同下车就把丫给打了
这SB
作者: 蜡烛鞭三郎    时间: 2008-1-25 14:57

立案手续费50

只要给钱

就是你告你邻居踩死你家的一只蚂蚁

也可以上法院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4:57

那一定老爽饿。...就可惜我么的哥们..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5:00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14:52 发表
恩..好的.谢谢                    


他儿子昨天晚上还打我手机....威胁我....

因为当时看好病,把药给他们 我和我妈就走了。.没送他们回家..我觉得没必要...

别吹牛B了 真NB的人让自己老爸骑车拉木头
再说你也把人老爷子送医院了还想怎么着 为了几百块钱的人就这操行 还玩黑社会呢
跟他说 有问题好好解决 不依不饶再威胁你别怪翻脸 他要是再没完没了直接找人把丫打了就完了
这种SB见太多了 你不来的硬的真当自己就是黑社会呢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5:00

原帖由 蜡烛鞭三郎 于 2008-1-25 14:57 发表
立案手续费50

只要给钱

就是你告你邻居踩死你家的一只蚂蚁

也可以上法院

这都可以...现在司法部门真是hexie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5:03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14:57 发表
那一定老爽饿。...就可惜我么的哥们..

因为那会年轻不懂事 事后请哥们吃饭花了3000多
想想值吗 说是哥们其实还不是一帮有执照的流氓

这种事不用着急 什么人都有 有本事抢银行去没事老讹人 真TM贱
你不给钱丫也怎么不了你 他要老打电话骚扰你你就报警
你多大了 未成年最好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5:06

三郎~~把你工地里的哥们全叫过来吧...我管饭...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5:07

原帖由 小黑屋 于 2008-1-25 15:03 发表

因为那会年轻不懂事 事后请哥们吃饭花了3000多
想想值吗 说是哥们其实还不是一帮有执照的流氓

这种事不用着急 什么人都有 有本事抢银行去没事老讹人 真TM贱
你不给钱丫也怎么不了你 他要老打电话骚扰你你 ...


我21了。 .还好目前没有一直骚扰.... 如果一直骚扰就报警...
作者: 生梨    时间: 2008-1-25 15:14

问他还有没有事?还有事?自己解决!我的误工费你付给我啊?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5:43

事情有进展...爸爸打电话来说,目前解决不了

说那老头躺家起不来...  还得在去看病

他儿子威胁我爸爸,现在要5000了....  嘿我册那,,,
作者: 生梨    时间: 2008-1-25 15:45

直接法院吧,看JB病
有医院证明怕啥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5:49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15:43 发表
事情有进展...爸爸打电话来说,目前解决不了

说那老头躺家起不来...  还得在去看病

他儿子威胁我爸爸,现在要5000了....  嘿我册那,,,

既然这样摆明了讹你
去法院吧 1分钱都不出了 而且你让他去起诉你 具体情况找个律师朋友问问
或者问问免费的法律咨询 这种事很多 放心吧

[ 本帖最后由 小黑屋 于 2008-1-25 15:50 编辑 ]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5:52

诶,.谢谢安慰~~我怕我爸爸等会出去被那帮瘪三尾行...
作者: 弦断有谁听    时间: 2008-1-25 15:59

那老头太可恶了

[ 本帖最后由 弦断有谁听 于 2008-1-25 16:00 编辑 ]
作者: 梦想JJ比手长    时间: 2008-1-25 17:39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跑路
作者: 自由的天空    时间: 2008-1-25 18:29

碰到这种事,当场处理掉最好,他要500么给他好来~等下到医院拍片,CT等也不止这数目。。
而且这种老头你不给他点好处别想脱身。。
上次我同事在外地撞了头猪,没撞死也赔了300。。。没办法的~

[ 本帖最后由 自由的天空 于 2008-1-25 18:35 编辑 ]
作者: liuhlightning    时间: 2008-1-25 18:34

那啥,黑龙,你是啥车种,他又是啥车种,还有那啥,你当场找110了迈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9:13

我是电瓶车 他是自行车  找110了.   

110根本连事情经过怎么样都没搞清楚,说先把老头的病看好.

是我超他车 然后他转弯撞我身上 摔的

现在比较烦的是,他儿子知道我家地址,我X  ***告诉他的??

他儿子来威吓我们
作者: liuhlightning    时间: 2008-1-25 19:23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07:13 PM 发表
我是电瓶车 他是自行车  找110了.   

110根本连事情经过怎么样都没搞清楚,说先把老头的病看好.

是我超他车 然后他转弯撞我身上 摔的

现在比较烦的是,他儿子知道我家地址,我X  ***告诉他的??

他儿子 ...

威胁你们的事情最好录音,以后有证据好说事。这个问题蛮麻烦,你是内线超车,但是他外线突然向内线转弯也很2啊,只能说你俩都有责任,他责任多点。
还有你到底是撞了他,还是挂了他。撞是你跟他垂直的撞还是擦着的撞还是他跟你面对面撞,挂是挂着人还是车还是木头。
作者: 切兔子额西瓜    时间: 2008-1-25 19:26

那家人真黑....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9:39

我不知道你们知不知道北京话碰瓷什么意思
早些时候有些人 怀里揣着瓷器在大街上专门往人怀里撞 瓷器么 很容易碎 碎了就说这是他们家族传的宝贝让你赔
是一种骗术 也有故意找茬的意思

现在北京很多专门以此为生的人 开个2手的大奔或者好一点的车在大街上转悠
遇到有有贴新手标的车就故意跟你蹭 反正出了事最好的情况也是双方的责任 你肯定跑不了责任的那种
然后跟你私了 反正叫JC就是300 你看着办呗 他那破车是说什么都不修的
所以一天转下来 能落不少

比起这些职业的黑人 这种混混好对付
不搭理丫的就完了 有事就报警 你看他能怎么样 无非不就想讹钱么
作者: storejoline    时间: 2008-1-25 19:46

原帖由 蜡烛鞭三郎 于 2008-1-25 14:57 发表
立案手续费50

只要给钱

就是你告你邻居踩死你家的一只蚂蚁

也可以上法院


法院也可以不受理的
另外 败诉通常承担诉讼费 诉讼费不止50

LZ 的事情说到底就是一个鉴定
一般私了 几百块的事情
如果走程序的话 就是看鉴定 鉴定没戏 就算告了 法院受理了 那也没戏 因为民法的赔偿都是明码标价的 按实际损失和伤残补助定的
退一万步讲 就算法院受理了 法官也会找你的 跟你说明下情况 去的时候 一把鼻涕一把泪 态度好点 争取法官偏向你 千万不要和法官较劲 另外 开庭都是 法官庭外和解失败的情况下进行的

所以 老头子 要告你的程序是
老头子自诉或者公安公诉 我这里说自诉的
老头子自诉,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法官通知你,给你自诉材料,找你谈话了解情况,然后问你的态度,和解还是开庭,(一般先求饶,请法官作中间人,争取庭外和解,主要是你要态度诚恳,明确是非),庭外和解成功就撤诉、失败就开庭,然后判决,如果判决不利于你,你可以上诉,然后二审,上面的程序再走一遍,小事二审就会终审,不然可以上诉最高法院终审
不过你这个事情不至于弄到最高法院

老头子要告你也是要成本的 减去他的医疗等费用 如果有多的 才会告你的吧 否则也没有必要了

另外电瓶车也要牌照的说 LZ 不知道那点钱有没有付

[ 本帖最后由 storejoline 于 2008-1-25 19:48 编辑 ]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9:46

原帖由 liuhlightning 于 2008-1-25 19:23 发表

威胁你们的事情最好录音,以后有证据好说事。这个问题蛮麻烦,你是内线超车,但是他外线突然向内线转弯也很2啊,只能说你俩都有责任,他责任多点。
还有你到底是撞了他,还是挂了他。撞是你跟他垂直的撞还是 ...


就是我直线开,他外线转弯撞我身上.他自己摔..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9:49

我根本不怕他告我....

现在是..他儿子知道我地址...... 安全是个问题。...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9:50     标题: 回复 #37 storejoline 的帖子

另外电瓶车也要牌照的说 LZ 不知道那点钱有没有付

我有牌照的,给JING CHA 看过了... 他的是无牌照自行车...


你说的是什么钱?
作者: storejoline    时间: 2008-1-25 19:55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19:50 发表
另外电瓶车也要牌照的说 LZ 不知道那点钱有没有付

我有牌照的,给JING CHA 看过了... 他的是无牌照自行车...


你说的是什么钱?

那没有问题 他没有牌照 法律上面他亏
另外安全问题 你要跟JC说 让JC 去跟他儿子说
恩,总之,不管怎样,态度要好,这样对你都是有利的
有气也不要发出来 笑着说 要能屈能伸
态度都是解决 司法事件的决定因素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19:57

再给你讲一个案例
我们家装修 工人忘了关水龙头 中午睡觉的时候把整个楼层淹了
楼下的天花板自然阴了一片
我们的过错 当然很是过意不去 就找人家协商 让我们的装修工人给修复好 而且是把那间屋子所有的天花板都重新粉刷一遍
结果那家不依不饶 一开口就是2万
结果我爸就有点着急上火 我就跟我爸说这事你别管了 我处理了

怎么处理的
不搭理丫的 打我电话我就一句话 敬酒不吃吃罚酒 你丫去法院起诉我吧
反正最坏的情况法院无非让我出钱修复那点天花板
结果那SB真去起诉我了 法院也受理了
不过立案 取证 折腾来折腾去已经是3个月以后了
也不知道最后是律师还是法院的人去他家取证 那片阴湿的地方早干了 法官说了根本看不出来 驳回赔偿请求 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呵呵 我一听就乐了 我就跟那SB说 您去中院上诉吧 肯定赢
那SB气的

最后忘了说了 丫住我们家楼下 我喜欢在家玩哑铃而且是晚上1-2点的时候 地上从不垫胶垫 估计放下的那下够刺激丫的
丫也上来说过几次 我还是那句话 你起诉我去吧
不过我还不是坏人 让丫知道我不好欺负就够了 现在不怎么搞动静了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9:59

en ...我态度满好的...谢谢指点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19:59

小黑屋.. = = 经历真丰富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0:00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19:49 发表
我根本不怕他告我....

现在是..他儿子知道我地址...... 安全是个问题。...

怂B啊你 怕什么怕 大老爷们让他吓死了
你想这种人连百八十的钱都惦记讹你 能有多大能量
敢杀人放火的混子看不上这点钱 真打你见你面就打你了
再说了 巴不得丫打你呢
你跟老头之间是民事纠纷 丫要敢动你就是刑事犯罪 你就让他打看能把你怎么着了
作者: 永远。·.哭泣    时间: 2008-1-25 20:03

都是非机动车?

交法貌似管不着

有医院证明也不怕,丢个2,3百当营养费给他吧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0:04

一分钱都不给丫的
这种人不敢怎么样的 嘴上说说罢了 光会叫的狗
作者: 永远。·.哭泣    时间: 2008-1-25 20:09

原帖由 小黑屋 于 2008-1-25 20:04 发表
一分钱都不给丫的
这种人不敢怎么样的 嘴上说说罢了 光会叫的狗


这位爷更横~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0:28

原帖由 永远。·.哭泣 于 2008-1-25 20:09 发表


这位爷更横~

我是斯文人很讲道理的 不过就因为人家碰你一下就讹人那咱也绝不当那大头
要是真玩横的 是不是我可以说他当我面说话唾沫溅到我脸上把我毁容了
太过分了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5 20:45

当天的医院证明没问题最重要,有了这个没人能拿你怎么样.
不过,能赔就赔点,不然将来对方用横的话,虽然他已经违法甚至犯罪了,但是伤到自己家人就不好了.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5 20:55

嗯,那啥,普法下.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 法释〔2000〕11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 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 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0:59

您放出 来了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1:01

原帖由 讼棍 于 2008-1-25 20:55 发表
嗯,那啥,普法下.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 ...

你是不是说应该给那小子点暗示 5000少点 最少1W
然后威胁你的时候电话录音
当然 仅凭录音敲诈勒索的证据肯定不足
不过他要是动手打人就全成了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5 21:10

本来就没犯事,当然无罪开释。

嗯,现在对方打来的威胁电话尽可能录下来。
实在逼急了他要多少给多少,然后直接报警,基本就得进去吃至少半年免费伙食了。
不过还是先确定当时对方确实没有问题吧,否则还是有某种债权关系的。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威胁内容的种类没有限制,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要求现实上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心量。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他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例如,行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肋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目己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己的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财产,也可以是因为恐惧而默许行为人取得财产,还可以是与被害人有特别关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财产处分意思交付财产。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你家医院有人吗?或者者家人有没有谁很具表演天赋,这是什么意思呢?本棍不知道哎。)、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这段你自己研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这段很重要。

以上文字纯属普法,本棍对楼主利用该资料所造成后果不负责任。



[ 本帖最后由 讼棍 于 2008-1-25 21:15 编辑 ]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1:14

原帖由 讼棍 于 2008-1-25 21:10 发表
本来就没犯事,当然无罪开释。

嗯,现在对方打来的威胁电话尽可能录下来。
实在逼急了他要多少给多少,然后直接报警,基本就得进去吃至少半年免费伙食了。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JC会认为你们这属于民事纠纷私了
不会当敲诈勒索立案的
毕竟杀人放火的都没抓干净呢 这么点破事JC肯定懒得管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反正没造成多大影响
律师也肯定会认为有疑点 从你在人身没有收到伤害这点上有主动协商的倾向而且在人身收到威胁被敲诈勒索

我还是主张让LZ挨打后报警而非给钱后报警

[ 本帖最后由 小黑屋 于 2008-1-25 21:15 编辑 ]
作者: 弦断有谁听    时间: 2008-1-25 21:16

单元此事 早日平息
龙胸 保重...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5 21:17

所以嘛,我才问楼主你有没有表演的天赋。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21:20

问下, 手机对话,怎么样录下来?..手机开扬声器 拿个录音机,??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5 21:22

以上都有调侃的意味,楼主不要太当真。
能不上法庭就不上法庭,协商好赔点就当买教训。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1:25

原帖由 讼棍 于 2008-1-25 21:22 发表
以上都有调侃的意味,楼主不要太当真。
能不上法庭就不上法庭,协商好赔点就当买教训。

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LZ要真是坏人当时就跑了也不至于让人讹上 至于反噬估计更不会了
LZ和他家人没那心计更没那心情 这事搁谁身上也不希望没完没了 到哪哪了最好
把丫弄进去那小子出来不还得挑事 除非就把丫给做了 不过想想为这么点事又不值
所以啊 以上都是建议 他要真讹你没完没了 那你就保护一下自己 这无可厚非
不过也要考虑到自身的条件和精力 看看是不是到哪哪了就完了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21:30

原帖由 小黑屋 于 2008-1-25 21:25 发表

当事者迷旁观者清 LZ要真是坏人当时就跑了也不至于让人讹上 至于反噬估计更不会了
LZ和他家人没那心计更没那心情 这事搁谁身上也不希望没完没了 到哪哪了最好
把丫弄进去那小子出来不还得挑事 除非就把丫给 ...


说到我心里去了....  因为我自己知道其实根本就是擦了下边摔下来而已,想过去扶起来 打个招呼~谁知道他就赖那了。.

当时旁边没人... 我有点后悔当时不跑...  以前也被人撞过...裤子都摔破 皮都破了。..那人头都没回就飞走了..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5 21:32

先去睡了。..有进展在来报告~~谢谢各位~~
作者: liuhlightning    时间: 2008-1-25 21:43

原帖由 讼棍 于 2008-1-25 08:55 PM 发表
嗯,那啥,普法下.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 ...

红色部分是重点,不过这个较大,也是个模糊的概念,一般来说,4个0开始就算了。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1:57

原帖由 liuhlightning 于 2008-1-25 21:43 发表

红色部分是重点,不过这个较大,也是个模糊的概念,一般来说,4个0开始就算了。

你应该好好看看他的帖子 有对数额做明确的划分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5 21:58

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敲诈勒索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0年6月28日
沪高法(2000)338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11号《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对本市办理敲诈勒索案件执行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三千元;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为三万元;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1:59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21:30 发表


说到我心里去了....  因为我自己知道其实根本就是擦了下边摔下来而已,想过去扶起来 打个招呼~谁知道他就赖那了。.

当时旁边没人... 我有点后悔当时不跑...  以前也被人撞过...裤子都摔破 皮都破了。..那 ...

别想了 已经是发生的事了 好人好报 以后别这么单纯了 毕竟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社会
不过说一千道一万 自己开车或是骑车一定要小心 特别是那些有可能赖上你的人更要离他们远点
躲他们远点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
作者: hyde1111    时间: 2008-1-25 21:59

要是车子的话我能帮你 你电瓶车 我考 我帮不了
作者: 使者来袭    时间: 2008-1-25 22:01

原帖由 讼棍 于 2008-1-25 21:58 发表
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敲诈勒索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意见
______________ ...



这个司法解释只适用于上海哦,其他地方无效的

最好的方法就是人打了,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大的小的都打,打的不敢找JC。
我们这撞猴子最后解决的方法都这样
作者: liuhlightning    时间: 2008-1-25 22:03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5 09:20 PM 发表
问下, 手机对话,怎么样录下来?..手机开扬声器 拿个录音机,??

手机都有录音功能的啊,打电话一般都能录下的啊,看说明书吧,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2:03

LZ是好人 不会打人的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5 22:03

嗯,经济发达程度在中国名列前茅的上海都只要3000,其他地方会是多少呢?
作者: liuhlightning    时间: 2008-1-25 22:06

原帖由 讼棍 于 2008-1-25 10:03 PM 发表
嗯,经济发达程度在中国名列前茅的上海都只要3000,其他地方会是多少呢?
法释〖2000〗11号

    (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5月18日起施行。

找到了,1000-3000,反正已经算较大了,4个0已经算巨大了......................记错了.....................
作者: 绝代双骄    时间: 2008-1-25 22:10

早埋了那老头就没事,他儿子敢进你家门,你就砍他,别砍死就成!
作者: liuhlightning    时间: 2008-1-25 22:13

原帖由 绝代双骄 于 2008-1-25 10:10 PM 发表
早埋了那老头就没事,他儿子敢进你家门,你就砍他,别砍死就成!

搞迈啊,砍都砍了还不砍死,等着他出去找JC抓你迈?当然砍死之后分尸烧了,一不做二不休.....................
作者: 绝代双骄    时间: 2008-1-25 22:20

原帖由 liuhlightning 于 2008-1-25 22:13 发表

搞迈啊,砍都砍了还不砍死,等着他出去找JC抓你迈?当然砍死之后分尸烧了,一不做二不休.....................

前提是他冲进他家门啊!
作者: 玩转浆糊の蔷薇    时间: 2008-1-25 22:23

好个老家伙,都比以前灵活了
作者: dontcry    时间: 2008-1-25 22:30

应该 手一转 较猛菜
作者: liuhlightning    时间: 2008-1-25 22:32

原帖由 绝代双骄 于 2008-1-25 10:20 PM 发表
前提是他冲进他家门啊!

既然他是冲进来的我情愿被他打一顿,然后用激将法,再来个正当防卫,把他灭了,多完美的结局.........................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5 22:34

原帖由 绝代双骄 于 2008-1-25 22:20 发表

前提是他冲进他家门啊!

这里不是美国 你以为进了你们家警告过了就可以开枪
作者: hyde1111    时间: 2008-1-25 22:39

这种事让***处理 单位里常提醒客户 先报个警 让交警定格责任 定损员就来咯
作者: 绝代双骄    时间: 2008-1-26 01:17

原帖由 小黑屋 于 2008-1-25 22:34 发表

这里不是美国 你以为进了你们家警告过了就可以开枪

没让开枪啊,那把小刀片划2小口子而已!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6 17:46

那帮外地人来我家了。... 前面下午来的. 来威吓了.  
说当心点..

今晚有的一搞

看来今晚是个不安夜阿~~

我爸说了。.叫我随时准备报警....  

我X...怎么搞的很拍电影一样..
作者: liuhlightning    时间: 2008-1-26 17:58

原帖由 黑龍 于 2008-1-26 05:46 PM 发表
外地人来我家了。... 前面下午来的. 来威吓了.  
说当心点..

今晚有的一搞

看来今晚是个不安夜阿~~

我爸说了。.叫我随时准备报警....  

我X...怎么搞的很拍电影一样..

不慌,他们不敢怎么样的,真的怎么样了,就有的他们受的了.....................
作者: 干柿メ鬼鲛    时间: 2008-1-26 18:31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只有这个。。。
要么你有目击证人
作者: 【炫炫】    时间: 2008-1-28 01:59

关注ing
希望LZ能尽快摆脱此事情

这件事又证明了一个道理:当今社会,好人做不得...
作者: Lelic    时间: 2008-1-28 02:17

又见大爷=0=
半个人都进棺材了还这么不安分
作者: jugcler    时间: 2008-1-28 11:02

定把AWP防身吧,我帮你改装,180威力,酒瓶子也能打破,怕他啥的。
以前我们学校抓贼,守夜的一人一把90左右的手拉鸡,有一天还真来贼了,打的那叫一个爽啊,经警那时候跟我们一起过了把瘾,所以也没人追究
作者: 【炫炫】    时间: 2008-1-28 21:29

期待后续报道
作者: 枫之燃    时间: 2008-1-29 01:27

被额上了。。。

找几个人吓唬吓唬他就好了
作者: 枫之燃    时间: 2008-1-29 01:28

被额上了。。。

找几个人吓唬吓唬他就好了
作者: 黑龍    时间: 2008-1-29 10:21

原帖由 jugcler 于 2008-1-28 11:02 发表
定把AWP防身吧,我帮你改装,180威力,酒瓶子也能打破,怕他啥的。
以前我们学校抓贼,守夜的一人一把90左右的手拉鸡,有一天还真来贼了,打的那叫一个爽啊,经警那时候跟我们一起过了把瘾,所以也没人追究


太囧了。...  什么价阿..
作者: Killy07    时间: 2008-1-29 14:05

顶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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