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聪明的小笨蛋 于 2008-1-24 19:0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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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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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如果这样的人还不需要任何处理,何以服众。
意见区最后一帖,以后不再管闲事了。
原帖由 永远的火车头 于 2008-1-24 20:20 发表
PM拉大没反应,难道是某版主做的?
若讼棍是当今圣上下旨处决的也就认了,怎么说也是圣上亲手勾决的钦犯。
但要是版主干的那就不同了。
意见区是什么地方?天子脚下,汝一区区地方官,只因百姓与你论理,辩解不过,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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