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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处罚程序的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2 11:17     标题: 关于处罚程序的建议

版主处罚会员时候请直接PM其本人,告知处罚原因和怎么处罚.
我不得不说,某些版主不是很不称职,水平有待提高,.

[ 本帖最后由 讼棍 于 2008-1-22 11:28 编辑 ]
作者: 小2    时间: 2008-1-22 16:28

您就是万能的主啊
作者: 纱耶∞萝莉    时间: 2008-1-22 18:32

我也这么觉得 好象不是很光明磊落 寒..
作者: 看客    时间: 2008-1-22 19:55

一笑而过,2年前就提过封禁公示化,告知化的建议,被海棠否定了
另外,to楼主,跑投诉区来挑衅是没意义的事情
作者: lamar    时间: 2008-1-22 20:10

同楼上~
作者: 小黑屋    时间: 2008-1-22 20:15

我倒是很关心海棠的性别...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3 08:47

原帖由 看客 于 2008-1-22 19:55 发表
一笑而过,2年前就提过封禁公示化,告知化的建议,被海棠否定了
另外,to楼主,跑投诉区来挑衅是没意义的事情

挑衅?版主不是能看IP地址的吗?我是谁和你有过节来挑衅你?
你会用查看IP功能吗?难道只有超版和管理员有?
我提个建议都成挑衅了,至于吗?
食人唐有没有否定我不知道,但是如果能告知的话不是少很多事了吗?
还会被人抓着小辫子不放吗?

[ 本帖最后由 讼棍 于 2008-1-23 08:48 编辑 ]
作者: lamar    时间: 2008-1-23 17:57

告知?
你开车违规被记录了是不是也告知你了?
是自己去查直接交罚款吧
你擅自违反合约内容是不是也告知你了?
是人家直接起诉你了吧

同理~
没能去主动察看各版版规~不知道什么叫违规而犯规
到底算是谁的责任?
你要怪斑竹没像家长一样说:偷东西是坏孩子要被警-察叔叔带走的
犯规是自己的责任~别人没有义务通知你
想要拥有知情权~应该去察看版规~而不是嚷嚷着说为啥没告诉你
就如同你杀了人被警-察抓了~向法官抱怨为啥没通知你不能杀人一样可笑

斑竹也是人~在现实中也要生活工作~不可能每个人都去通知什么的~
这种建议做不来的

[ 本帖最后由 lamar 于 2008-1-23 17:59 编辑 ]
作者: 永远的火车头    时间: 2008-1-23 20:31

开车违规要么被交警拦下处罚,要么有罚单寄给你,
如果不通知你在哪里以及怎么违规,罚多少,有哪个司机会傻乎乎去交钱。
就算上法庭也要有传票通知你是谁起诉,是因为什么起诉你,
判决下来更是要一条一条怎么判说得很清楚。
本棍不知道您是不是生活经验太少。
但是,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认为您的论据站得住脚。
何况,从近来的帖子来看,被处罚的会员根本不清楚是谁处罚了自己,
那么如果有委屈找谁申诉去?管理员也是人,不可能一天到晚帮版主擦屁股。
没错,我就是讼棍的真身,俺说了该说的话不怕报复。

[ 本帖最后由 永远的火车头 于 2008-1-23 20:36 编辑 ]
作者: lamar    时间: 2008-1-23 21:17

原帖由 永远的火车头 于 2008-1-23 20:31 发表
开车违规要么被交警拦下处罚,要么有罚单寄给你,
如果不通知你在哪里以及怎么违规,罚多少,有哪个司机会傻乎乎去交钱。
就算上法庭也要有传票通知你是谁起诉,是因为什么起诉你,
判决下来更是要一条一条怎么判说 ...

孩子你多大?电视剧看多了吧
问问你家有私家车么?有去银行缴过罚款么?知道什么叫电子警-察么?
你知道什么叫数字化么?
生活经验少?在这个上面你没有车没去缴过罚款就没有发言权
现在有哪个交警还去为闯红灯开罚单~只要不出事故谁管你~
全都是电子警-察纪录后每年年检的时候统一交罚款~这期间上网也能查违规~自己也可以提前去缴
笑死我了~你当现在还是20世纪阿~
起诉确实有人发传票给你~不过不是起诉方哦~是法院
就好比我们现在处罚你~我们是起诉方~所以没有通知你的义务~

被处罚了为啥要去问谁处罚了你?问到了是不是在吵一架~开个马甲在骂两句?
被处罚了好像是要去想我那里错了把~实在不知道
投诉区开着呢~问问自然有人答你~
管理员给我们擦屁股?是你们不服处罚才会去告的吧~
换句话说~~是给违规的擦屁股把

[ 本帖最后由 lamar 于 2008-1-23 21:45 编辑 ]
作者: 天蝎小美    时间: 2008-1-23 21:29

不排除小地方的会有这种情况
作者: lamar    时间: 2008-1-23 21:42

浙江省杭州市 电信

杭州不是小地方哦
我去过杭州~好歹1级城市~
不过西湖真的是臭水湖啊~
作者: 天蝎小美    时间: 2008-1-23 21:49

原帖由 lamar 于 2008-1-23 21:42 发表
浙江省杭州市 电信

杭州不是小地方哦
我去过杭州~好歹1级城市~
不过西湖真的是臭水湖啊~

BS看人IP的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8-1-23 22:31

一般打擦边球的会PM告知他错在哪,如果认错态度良好并及时改正的就不追究,死不悔改的30天起……
那些违反版规非常明显的。。。就没必要再PM告知了吧。。。
借用下你自己打的那个比方,你闯了红灯还问交警姐姐为什么要罚你?然后和交警说说情:“我是要赶时间,这次就算了吧!”?

再说了,我们当版主的也是人,我们也要工作,要学习,没谁会24小时盯在坛子上给这给那纠正这提醒那的

[ 本帖最后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8-1-23 22:40 编辑 ]
作者: 天蝎小美    时间: 2008-1-23 22:38

我闯红灯了交CT直接寄贺年卡来问我要钱的。。。
作者: mixture_age    时间: 2008-1-24 01:43

原帖由 飞雪の轨迹 于 2008-1-23 22:31 发表
一般打擦边球的会PM告知他错在哪,如果认错态度良好并及时改正的就不追究,死不悔改的30天起……
那些违反版规非常明显的。。。就没必要再PM告知了吧。。。
借用下你自己打的那个比方,你闯了红灯还问交警姐姐 ...


那些违反版规非常明显的。。。就没必要再PM告知了吧。。。
借用下你自己打的那个比方,你闯了红灯还问交警姐姐 ...

对额  我觉得大家都应该互相体谅 其实拉个 XHW也没有什么

注册个新的就可以了  不过上面两个版主 说的话 真的让人看得很不舒服

艾。。。。。。。。。。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4 09:32

原帖由 lamar 于 2008-1-23 21:42 发表
浙江省杭州市 电信

杭州不是小地方哦
我去过杭州~好歹1级城市~
不过西湖真的是臭水湖啊~

就凭这么几句,我就觉得您不配当版主,
我是哪人您有权利看IP,但是无权利拿出来现.
对未违规的会员曝光其IP归属是基本的版主道德问题.
西湖是不是臭水湖,来过杭州的人都清楚,您一个人怎么泼脏水也弄不浊.

不好意思,本棍登记的地址比较详细,所以一有违规是会被寄罚单的.
即使是去车辆年检时交钱,起码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得到自己是在什么时候,
什么地点,因为什么违规.
就现实来看,版主在论坛就是要起到公诉人和法院的作用.
因为版主是将审判权和处罚权集于一身的.

版主是什么人?版主是就其版面内容来说有某方面专精,高于普通会员的人.
他们维持着自己版面的秩序,为了论坛的良好发展付出了辛劳(请鼓掌).
优秀的版主不是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威压普通会员,而是要以德服人.
另外,版主或多或少都应该有一定的遣词造句能力.
但是,另人失望的是在您(lamar)的回复中,
本棍通篇看到的是语无伦次的讥笑和嘲讽,以及不合逻辑的论据.
本棍在网络上向来是一个鸽派的人,但是也不惮于在必要时使用自己
锐利的喙和爪子.

再次重申,这帖的主题是个建议,您愿不愿意采纳都无所谓.
只是,一旦成为了版主,您手中拥有了在论坛中生杀予夺的权力,您就当尽职尽责,不应在自己行为有失妥当时寻找借口.
作者: 天蝎小美    时间: 2008-1-24 09:41

死要面子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4 09:44

不要脸的是鬼
作者: lamar    时间: 2008-1-24 12:04

原帖由 天蝎小美 于 2008-1-24 09:41 发表
死要面子

同~曾可笑~谁暴你ip勒?ip是由4个十进制位组成的表示位置的代码~我想没有出现那样的代码把~
反正你不是我们区的人~也管不着你~
还和平主义者~还鸽派~笑死人了~就你这斤斤计较的样就像是刁民(迷翼jj我越来越体会到你的心了)
和我抬杠不能解决任何您所提出的问题~
闲得没事做吧~
还有就是~我在这里和你说话是以普通会员的身份~并不是斑竹~
只有当我使用权限的时候才是斑竹~
所有的斑竹都是~他们都是普通会员~带着这样的有色眼镜对我们指指点点~也就是你们这类人了~
好自为之吧
作者: 天空星Dê回忆    时间: 2008-1-24 12:05

曾经有不少人像LZ这样
但又有多少人是成功的呢
所以说LZ还是放弃吧
作者: 天蝎小美    时间: 2008-1-24 12:08

原帖由 lamar 于 2008-1-24 12:04 发表

同~曾可笑~谁暴你ip勒?ip是由4个十进制位组成的表示位置的代码~我想没有出现那样的代码把~
反正你不是我们区的人~也管不着你~
还和平主义者~还鸽派~笑死人了~就你这斤斤计较的样就像是刁民(迷翼jj我越来越 ...

...我觉得你引用错了...怎么变成是对我讲
作者: lamar    时间: 2008-1-24 12:12

看第一个字~引用的就是您这句死要面子~



其实按正规的处理办法~应该是回这贴这么一句:
感谢您对本论坛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已收到并提交讨论~祝您在本论坛开心快乐~

这样的话应该是对这种人满意的回答了吧

[ 本帖最后由 lamar 于 2008-1-24 12:15 编辑 ]
作者: 天蝎小美    时间: 2008-1-24 12:13

....不注意看还真的会误会
作者: lamar    时间: 2008-1-24 12:16

小美啊~我记得有人说过你的头像可以构成性骚扰了阿~
有空换换啦~影响不好啊~带坏青少年~论坛很多未成年的阿
作者: 天蝎小美    时间: 2008-1-24 12:17

原帖由 lamar 于 2008-1-24 12:16 发表
小美啊~我记得有人说过你的头像可以构成性骚扰了阿~
有空换换啦~影响不好啊~带坏青少年~论坛很多未成年的阿

我也觉得该换了,待我去弄个好图就换
作者: 聪明的小笨蛋    时间: 2008-1-24 13:20

虽说我一直是良民,但对LZ这个建议还是支持的...

电子***错误很多的,有时候是可以投诉的...

就好象某个车从来没去过某个地方却在那给拍超速了,任谁都不会服气吧...

这个盗牌现象是明显可以事后处理的

但如果就给个罚单,你超速了,时间,地点啥的都没,任谁都不会配合这样的工作的

没根没据的,哪能那么河蟹。
作者: 聪明的小笨蛋    时间: 2008-1-24 13:22

原帖由 lamar 于 2008-1-24 12:16 发表
小美啊~我记得有人说过你的头像可以构成性骚扰了阿~
有空换换啦~影响不好啊~带坏青少年~论坛很多未成年的阿

几时意见投诉区都能让人水了...(明显回复与主题没任何相关)

作为斑竹,是否该提醒他一下,还是在这和他聊天...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4 14:48

您从来就没把自己当成普通会员,字里行间都是作为版主的优越感,还刁民呢!
对于您这样自以为是的人本棍就是喜欢斤斤计较.
另外本棍说过您曝光IP了吗?那是IP归属,请看清楚本棍的回复,那帖是没修改过的哦.
谁和谁抬的杠不需要您来说,这里一双双眼睛看着呢,本棍的题目上可没指名邀请您进来.
不过跟您讨论挺惬意的,因为本棍在道德和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 本帖最后由 讼棍 于 2008-1-24 15:00 编辑 ]
作者: lamar    时间: 2008-1-24 15:07

这种人就是现实生活里没啥能耐~还自以为自己智商250的孩子啊~
身为中国人深知国人素质不高~道德水平低下~
能遇上您这种有素质有道德文化水平高~实乃我等人生一大乐事~笑得我肚子都疼了~

如 聪明的小笨蛋 朋友所言~我等之言行以触犯意见管理区规定~
在此感谢提醒~自当羞愧~让各位见笑了~
罢也~本着娱乐大众之情~各位也就一乐~
奴家为方便某高智低能儿所举之例以方便理解成了谈资实属羞愧~

以上~到此结束~在有聊天违规者勿怪管理员不客气了
作者: 讼棍    时间: 2008-1-24 15:29

我是楼主,所以我有权利申请锁帖.
请锁了,莫让好好的建议帖被水了.

[ 本帖最后由 讼棍 于 2008-1-24 23:30 编辑 ]
作者: 飞雪の轨迹    时间: 2008-1-24 16:06

喝个下午茶回来就发现LZ被关了,真可怜……
作者: 天蝎小美    时间: 2008-1-24 16:07

编辑掉,不想让斑竹难做

[ 本帖最后由 天蝎小美 于 2008-1-24 16:12 编辑 ]
作者: =.=凸    时间: 2008-1-26 21:12

原帖由 lamar 于 2008-1-24 12:04 发表

同~曾可笑~谁暴你ip勒?ip是由4个十进制位组成的表示位置的代码~我想没有出现那样的代码把~
反正你不是我们区的人~也管不着你~
还和平主义者~还鸽派~笑死人了~就你这斤斤计较的样就像是刁民(迷翼jj我越来越 ...

IP地址的长度为32位,分为4段,每段8位,用十进制数字表示,每段数字范围为1~254,段与段之间用句点隔开。
作者: kamenbz    时间: 2008-1-26 21:22

风也清了,云也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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