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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历史] 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打印本页]

作者: tiancaijia    时间: 2008-1-19 18:10     标题: 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首先我要澄清的就是,暗夜是不是拖怪害人,我不知道,可说他盗号、骗装备、卖黑货?我用脚指头想都
知道你在诬陷他。我想:在他那买过东西的人不只是我一个,试问,有谁在他那买了东西后被回收的吗?
有吗?有吗?有谁的号被他骗过吗?有吗?如果没有,就请有些人口下积点德。
其次,就算他们害你们,你们也不应该说他们是骗子和犯罪集团,什么叫犯罪?你知道吗?毫无半点证据
,就说别人是骗子,这就叫犯罪(诬陷罪),就象那天在南门UU号刷喇叭说暗夜他们是骗子,这就是犯罪
,UU真是U罪,删号算便宜她了,她还不知悔改,在那装B装可怜,你就不怕以后挂了连阎王也不收你吗?
再者,我想暗夜他们不会平白无故的害人,谁会没事吃饱饭去害别人,无非就是为了抢boss,既然是抢
那就分很多种方式了,给boss加状态,暗比,光比,拖怪,害对方等等,这就叫抢,不然怎么叫抢呢?RO
官方也没有一条规则是说抢boss不能害人的。如果说拉怪害人行为恶劣,那GVG呢?如果说抢boss不能害
人,那是不是GVG只能打城,不能打人?再说了,难道你们就没害过暗夜他们?说没有,也没人信,
既然你们也害了,那和他们有什么区别,用嘴杀人和用手杀人,一样都是杀人。boss人人可以打,怪人人
可以拉,条件很公平,就凭各自本事,因为自己无能抢不过别人,又仗着自己认识几个管理层,乱刷喇叭,
还到论坛发贴恶意中伤别人,这种公报私仇的无耻行为,我实在感觉不到你们高尚在哪里?难道从小,你
们老爹老娘是这么教育你们的?你们的书难道都读到屁眼里去了?从表面看,你们个个都人魔人痒,看
似大仁大意,可实际上呢?你们暗地里做的那些偷鸡摸狗,一人多ID,在那里刷,你们扪心自问,你们是
不是连禽兽都不如?如果你们还有一丝人性,如果你们的良心还没有完全被狗吃掉,那么答案是肯定的,
你们全都睡鸡窝去吧!!!你们装B装可怜,无非就是为了让大家都去对付暗夜他们,你们这步棋走得真
的太棒了,难道人真的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吗?说实话,在遇见你们之前,我还真不敢相信。希望大家仔细
想想,不要轻易成为了别人的一颗棋子。
如果说以上是针对暗夜,那也就算了,让我最无法容忍的是你们竟然刷喇叭骂暗夜的朋友,以及童话工会
,这关他朋友什么事,关童话工会什么事?就因为暗夜加了童话?你们就刷童话?那他要是开个小号加你
们工会,你们工会是不是集体去自杀?真是荒谬,有本事就去找暗夜,跟他去抢,跟他去害,别整天拿些
鸡毛蒜皮的事在那瞎嚷嚷,太小儿科。最后,我要揭露那个ID叫小疯子的疯子,此人是个秃子(简称荷包
蛋兼小太阳)此为真实信息,不信可以约他见面。
以上回复,只针对造谣陷害,搬弄是非者。。。
作者: 永生不灭    时间: 2008-1-19 18:17

但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
作者: 羿f12    时间: 2008-1-19 18:21

嗯嗯,是的
作者: mansons    时间: 2008-1-19 18:29

个人觉得他们拉怪害人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只是被一部分人不认同..道义所不容..顺便问候下暗夜的家人
作者: 西野司    时间: 2008-1-19 18:35

个人认为说别人是骗子不对,但是暗夜他们在龙3绝不是抢BOSS而拖怪,我组队叫人陪我去跑马拉松清怪他们也来害,我不知道他们打不打BOSS,至少我去了2次(1次马拉松,还有次组了个人去练级)都被他们很好的招待了,感觉龙洞就是他们的家,别人不许来,来了我就害

[ 本帖最后由 西野司 于 2008-1-19 18:39 编辑 ]
作者: ⒈臉?單純    时间: 2008-1-19 18:37

楼主你是谁....报下游戏ID好伐...
作者: 宋思颖    时间: 2008-1-19 18:48

我有罪删号便宜我?搞笑了,我帮我们会的去要交代最后被逼删号还被骂被刷,这样的我有罪,那么你们的确是无罪还是超级好人了,有劲伐
作者: 耗子吃大米    时间: 2008-1-19 19:03

我去了5,6次都被好好招待了!LM加四倍攻击..CK拖怪...很好很强大~
作者: 耗子吃大米    时间: 2008-1-19 19:05

哦..顺便说一句..抢BOSS的话就可以拉怪害人了..
就可以在人家SS前面光B了..
大家都要为抢BOSS的服务..抢BOSS期间被害了不是技术问题.
是因为太好心...没有拉怪害他们..
这理论你不觉得很搞笑么?
作者: 尛瘋子    时间: 2008-1-19 19:11

原帖由 tiancaijia 于 2008-1-19 18:10 发表
首先我要澄清的就是,暗夜是不是拖怪害人,我不知道,可说他盗号、骗装备、卖黑货?我用脚指头想都
知道你在诬陷他。我想:在他那买过东西的人不只是我一个,试问,有谁在他那买了东西后被回收的吗?
有吗?有 ...

什么东西!!!
呵呵!~还见面.....我靠 你看到过我!!!!
晕类!~~~哈哈
作者: 西野司    时间: 2008-1-19 19:11

哪里有水哪里有小米
作者: 尛瘋子    时间: 2008-1-19 19:12

我看LZ 就是个搬弄是非的人!!!呵呵!!

我秃子.....RO里面也有很多人看到过我了!我长什么样子 由不得你来乱说 垃圾!!
作者: 北宫御夕    时间: 2008-1-19 19:17

LZ报下ID吧.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你的理解就是抢怪万岁,害人无罪?这就是你的素质,你自己素质低下不是错,但请你不要把你自己的理解 强加 于别人身上,这就是你的错
作者: 尛瘋子    时间: 2008-1-19 19:19

LZ 就是垃圾!!只会乱说 我开贴了 要看我本人的去加QQ
作者: 风风不哭    时间: 2008-1-19 19:28

-0-~疯子。。。我发现最近我是XHW常客了
作者: 尛瘋子    时间: 2008-1-19 19:30

原帖由 风风不哭 于 2008-1-19 19:28 发表
-0-~疯子。。。我发现最近我是XHW常客了

呵呵!~~
谁叫你老XXX哈!!!
作者: 风风不哭    时间: 2008-1-19 19:32

我感觉LZ是某人2开的吧,唉。。。

真辛苦啊
作者: ljl3229846    时间: 2008-1-19 19:41

楼主 你当人人象你一样开马甲装B?暗夜在龙D3楼那行为  是人都晓得  又不是1个2个人说他了!              还有那BBQ 不是童话高层吗! 俗话不是有句是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  可想而知 你那素质吧

[ 本帖最后由 ljl3229846 于 2008-1-19 19:45 编辑 ]
作者: 弦断无声    时间: 2008-1-19 20:00

唯一感觉

楼主就是暗夜那个SB

嘴巴专门用来放P的。
54 54 54

您自己的素质就那样了。

人,确实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不过恭喜楼主
您 SB 无耻的超过了这个地步!!
作者: 地狱垃圾    时间: 2008-1-19 20:07

人家可能是他的好朋友饿

我随便说说的
作者: 024111    时间: 2008-1-19 20:14

能上半个小时,大致什么情况我还没了解清楚.
不过就针对抢怪抢BOSS来说吧,这都是很常见很平常的事情,没必要搞得这么大.
作者: 倩..    时间: 2008-1-19 20:25

LZ~报出ID来丫..这样算什么啦?偷鸡摸狗的...
名字见不得人了?报出来嘛..让大家见识一下..那么有“正义”感的人叫什么名字
作者: maaya2005    时间: 2008-1-19 20:56

楼主口才真是太好了,说的太动听了,就象在说随地吐痰不犯法,最好大家都好好的膜拜下您的伟大壮举,可不知道您可知道除了法律规范还有个道德规范的存在?不懂得道德规范的人我个人觉得和狗没什么区别,因为狗只知道随地大小便- -
最后请您先回去再向伯母学习下如何做人,等得个60分后再来报答社会吧

[ 本帖最后由 maaya2005 于 2008-1-19 20:57 编辑 ]
作者: tiancaijia    时间: 2008-1-19 21:22

你们这帮没用的东西,害你们怎么了,你们就是犯贱,欠害,小疯子,你不用拿别人的照片充数,你就是个秃子
作者: ccongjh    时间: 2008-1-19 21:37

恩…拉怪害人是没犯法…就跟您UP您母亲一样…法律也没说不给…我支持你的…
作者: 金昔匕匕    时间: 2008-1-19 22:29

我日 你们还到这边来搞 好啊
明天耍猴子
作者: ⒈臉?單純    时间: 2008-1-19 22:38

就象那天在南门UU号刷喇叭说暗夜他们是骗子,这就是犯罪
,UU真是U罪,删号算便宜她了,她还不知悔改,在那装B装可怜,你就不怕以后挂了连阎王也不收你吗?


楼主你妈的脑子有毛病?你游戏里叫什么额....我找你谈谈...谈不拢的直接送你进医院
作者: 尛瘋子    时间: 2008-1-19 22:57

原帖由 tiancaijia 于 2008-1-19 21:22 发表
你们这帮没用的东西,害你们怎么了,你们就是犯贱,欠害,小疯子,你不用拿别人的照片充数,你就是个秃子


你个垃圾!!!老子在上海 有种出来见个面 不出来别废话多!!我日!!
作者: 弦断无声    时间: 2008-1-19 23:10

原帖由 tiancaijia 于 2008-1-19 21:22 发表
你们这帮没用的东西,害你们怎么了,你们就是犯贱,欠害,小疯子,你不用拿别人的照片充数,你就是个秃子


看。。
真面目出来了。。
赶紧引用。

这是标准的BBQ思维啊。。。

楼主
您真是SB到BBQ的境界了。
谢谢您帮BBQ再出一次名~
作者: 156478645    时间: 2008-1-19 23: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倾悠    时间: 2008-1-19 23:39

楼猪就是一纯纯的小2B
作者: 金昔匕匕    时间: 2008-1-20 08:21

原帖由 尛瘋子 于 2008-1-19 22:57 发表


你个垃圾!!!老子在上海 有种出来见个面 不出来别废话多!!我日!!


哇哇,我最喜欢这个了.你们出来见面的时候叫下我哦!
作者: 156478645    时间: 2008-1-20 08: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_-|||    时间: 2008-1-21 14:55

我就说嘛,果然是销路不通了,这才出来着急"澄清"还有所谓的"和解"了
作者: {啡袮﹀ァ嗼屬    时间: 2008-1-21 15:26

ZL...您那RP...还真不怎么样...
难道你家就没人教你什么叫做人..什么叫道德?
还素你把道德当垃圾扔了...?
作者: 缺缺    时间: 2008-1-21 15:33

这事还没闹完喔。。。。。。。都这么久了。。。。。。。。。。
       期待你们快点解决喔。。。。。。。
  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喔。。。
                                                         每天到处拖怪的飘过...
作者: 乐乐就是那浮云    时间: 2008-1-21 16:06

看你们吵了好久了。。今天又。。来了,LZ。。中国是情理法的社会,情第一理第二然后才是法,恶意抢怪不犯法,但是丫的那畜生干的事情犯不着人法。
还有额。。即便你是很有理由,你的观点。。那个抢怪之我见,就足以被人骂,为啥?!不合情理!
作者: 缺缺    时间: 2008-1-21 16:32

原帖由 金昔匕匕 于 2008-1-20 08:21 发表


哇哇,我最喜欢这个了.你们出来见面的时候叫下我哦!


也加我一个。。。我多带点人来看。。。。哈哈
作者: 白爱洳(恋琪)    时间: 2008-1-21 16:45

楼主太有才了 找喷真会找选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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