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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 务 院公布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文) [打印本页]

作者: Astroboy    时间: 2007-12-17 13:18     标题: 国 务 院公布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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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霜の哀伤    时间: 2007-12-17 13:21

中国基本就是这样~~~规则放在那里没人执行~~~我们单位全年除过年以外无假期~~过年休假也是2~5天不等~~~~所以这东西是废的~~~中国人贱死了~~
作者: 苹果旦    时间: 2007-12-17 15:16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我那时候算在五一里一起放掉了,少半天休息
作者: loveya    时间: 2007-12-17 15:27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其实这个我一直看不懂,14岁以上青年,怎样才算青年?又有多少公司会执行这个
作者: 苹果旦    时间: 2007-12-17 15:40

我一直认为没结婚的都是青年
作者: №小豬    时间: 2007-12-17 19:28

我们公司没年假,老员工都打算走了
作者: 樓蘭.故    时间: 2007-12-17 19:30

中秋节有假?
作者: R.有只小熊猫也    时间: 2007-12-17 19:46

国庆才3天,连5.1也扣掉了.. 其余小节日放1天有撒意思..
作者: 宁愿选择放弃    时间: 2007-12-17 20:06

都郁闷一天了。。
上小站来继续郁闷。。
谁出的鬼办法。。
作者: 夏娃    时间: 2007-12-17 20:38

多给放几天假好像要死的一样
扣~
作者: 花落知多少    时间: 2007-12-17 22:31

如果说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者的“福音”,那么新的节假日办法应该是对企业经营者的福音?
作者: 心酸の浪漫    时间: 2007-12-18 06:15

1月1日放假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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