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萢沫似水 于 2007-12-2 20:29 发表 咋,来和姐姐谈谈心
原帖由 神医【曲席瑞】 于 2007-12-2 21:19 发表 这句话别人和我说了不下100遍了
原帖由 bateer 于 2007-12-2 22:09 发表 圣诞节前失恋应该值得庆祝,至少不用花冤枉钱了
原帖由 momo^ ^ 于 2007-12-2 23:16 发表 圣诞节前分 情人节后再谈是王道
原帖由 Fiv 于 2007-12-2 22:11 发表 +200
原帖由 六月的冰河 于 2007-12-3 07:51 发表 难道是小楼姐姐不要你了?
原帖由 natineprince 于 2007-12-3 12:03 发表 恭喜LZ终于解脱了... 可以寻回自由自在的生活啦!
原帖由 流泪的稻草人 于 2007-12-3 12:46 发表 元首....我们组织个SS推倒师怎么样?
原帖由 i_icezjl 于 2007-12-3 21:24 发表 ?
原帖由 与星独白 于 2007-12-3 22:25 发表 。。。元首。。 我们来握个手
原帖由 心酸の浪漫 于 2007-12-4 01:04 发表 LZ非常的邪恶。。。 看到别人失意了。。